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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以供大家参考!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中共遂昌县委:
 

  根据《丽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中共遂昌县统计局党组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共遂昌县统计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印发《2018年遂昌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月22日,局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与具体人员三个层面,签订了《2018年度遂昌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做到了层层签订,全员签订,全员承诺。三是班子成员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全年共召开4次季度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

  2.维护党章,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局党组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根据《2018年中共遂昌县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夜学)学习计划》,利用夜学、专业培训会、党员大会等进行廉政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系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党规专题学习等,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上廉政党课,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自觉遵守反腐倡廉各项规定,通过狠抓廉政教育和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服从和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全力支持省市对县考核工作、“除险安居”、 美丽城乡、平安遂昌建设、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3.规范干部选用,严格程序防止不正之风滋生。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选人用人,始终以公开、平等、竞争的方式进行干部的提拔和任用,注重选拔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在本职岗位上表现优秀的干部,严把干部入口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纳入夜学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4.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今年3月份开始,县统计局开展“五个一”活动,深入企业、部门、乡镇、社区(村)和调查户开展调查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统计数据深度挖掘与调查研究,努力提供有深度、有份量、可操作的调研报告,打造统计服务精品。截止目前已完成调研文章10篇。全年组织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贸易、农业、城乡一体化、扶贫监测等20多次业务培训,参与培训人员达800多人次。开展统计继续教育,对全县200多名统计人员进行统计知识更新培训。为党委政府提供各类统计分析信息。2018年为党委、政府提供各类统计分析信息,共提供经济信息、分析133篇,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统计专报17期。通过提供统计资料信息,让统计工作真正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5.加强权力制衡与监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局党组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严格执行《遂昌县统计局工作管理制度》、《遂昌县统计局目标管理考核制度》、《遂昌县统计局工作纪律督查办法》等局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内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局机关日常管理中做到“五步联动”,通过日常管理的规范实施,局机关干部作风得到明显转变;积极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坚持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科级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提升预防力。

  6.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年初制定正风肃纪行动工作计划,开展“廉节清风”专项监督和日常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机关效能等常规监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加强,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能积极配合和支持,没有发生阻碍和干扰的情况。

  7.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局党组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的有关制度和要求,认真开展学习。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及省、市、县系列重大政策和会议精神;反复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二是制定班子成员上党课计划,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上廉政党课。全年每位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班子成员分别于5月7日围绕“忠诚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上党课;于5月25日围绕“家和万事兴”上党课;于7月27日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跟党走”上党课;于11月1日围绕 “红船精神的时代内涵”上党课。三是开展廉政专题学习。全年共开展廉政专题学习14次,开展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宣传,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对统计干部的理想信念、统计法制、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统计文化建设活动,牢固树立统计核心价值观,为推进现代服务型统计建设提供支撑。

  8.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遂昌县统计局信息考核办法》、《遂昌县统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强化统计行风建设。

  9.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形式还不够活泼,内容还不够丰富,激发全局人员的积极参与还有欠缺;二是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研究还不够,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工作的督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督查还没有做到常态化,对少数同志非原则性的小错误小问题没能做到严肃对待,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2019年,县统计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统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10.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中共遂昌县统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积极研究,主动参与,加强督查,着力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使全局干部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团结一致,凝心聚力谋发展,风清气正干事业。

  1.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及时制定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细化目标和工作措施,督促“两个责任”的落实。制定《2018年遂昌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2018年遂昌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带头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工作的具体要求,督促相关科(办公室、调查队、中心)室对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进行分解和细化,责任到人。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统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亲自分解落实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个季度召开廉政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汇报,督促各分管领导及时查找分管工作中的风险源、风险点,突出抓好人员行为风险、机关财务风险、数据质量风险等风险点的防控。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努力提高数据质量。定期与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思想,提出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县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3.重视处理来信来访工作。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明确信访分管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有访必查”制度,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及时组织力量认真调查与核实。一年来,我局没有出现越级访、集体访等事件。

  4.组织协调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工作,全力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需要配合办案的,能主动配合,帮助排除阻力和干扰。

  5.强化示范抓自律,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学习《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参加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领会会议精神及要求。亲自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政规定,分析反腐倡廉形势,研究部署工作。自觉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重大事项坚持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条禁令”,“七个一律”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精简各类会议,严禁铺张浪费。严于律己,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对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好廉政方面的教育工作。

  6.强化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班子成员防微杜渐,防止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问题,有效预防了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的腐败现象发生,确保了全局干部不越黄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高度关注高风险岗位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过问。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班子会议、党员大会、全局干部会议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廉政勤政相关规定的学习,利用正、反典型案例教育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吸取教训,时刻鸣起警钟,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2018年,局机关未发生违反廉政相关规定的行为,无因违纪受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7.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虽然局党组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在具体执行中也存在“老好人”思想。二是学习教育的方式不够丰富。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教育中,学习教育形式较单一,大多停留在文件传达上,系统性、针对性、生动性的教育还不够。

  8.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今后,我局将按照县委和县纪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和法治的思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努力为统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全面深化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整顿局机关工作作风,结合《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纪委对洞头区委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评议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洞委办发〔2018〕30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自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有待强化。在研究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部署不够到位,对日常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廉政提醒力度有待加强。廉政防控机制落实力度不够,干部职工仍然存在“重业务 轻廉政”的惯性思维,在日常工作中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二是内控机制执行力度有待提高。部分规章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随意性。机关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依然有凭主观经验办事的现象。尤其是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方面,财务报销内容不齐全、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对重点岗位环节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和整改力度有待加强。

  三是作风纪律督查力度有待加强。局机关正风肃纪督查力度不够,督查过程中存在不敢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科室负责人对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提醒教育力度不够,部分人员纪律规矩意识依然不强甚至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四是机关廉政品牌打造有待拓展。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满足于按部就班,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和常规工作,对如何紧密结合后勤机关岗位工作实际开展特色工作思考研究不足,对于如何通过打造“廉政后勤”品牌,激发机关干部廉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缺乏有效举措。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是廉政风险防控要常抓不懈。经常性开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责任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强化班子成员的自我监督、自我提升。结合后勤机关岗位工作实际,从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做好单位、科室(下属单位)和个人风险点排查的基础上,根据“铁腕除弊 清风润商”专项行动总体要求,紧盯“三公”管理、公务接待、工程建设、物品采购、公车管理等涉及营商环境的重点领域环节,通过开展谈心提醒、监督检查等形式,指导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恪守廉洁自律底线,自觉防范廉政风险。

  二是单位内控机制要健全完善。在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的理念,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指导实施全员接待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局“一三五”(周一例会、周三巡查会、周五采购会)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执行机关干部二级目标考核办法、物业合同管理办法、驾驶员管理办法、食堂临聘员工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机关干部和物业、驾驶员、食堂等服务机制规范化管理和常态化考核,突出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等涉及营商环境岗位环节内控机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从根本上强化制度执行力。

  三是纪律规矩意识要强化提升。结合本单位“守纪律 讲规矩 促环境 促营商环境提升”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开展纪律规矩意识座谈讨论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大排查大整治、“铁腕除弊 清风润商”主题学习教育、“提升纪律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意见征集活动等形式,引导机关干部自觉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维护营商环境。要认真抓好单位正风肃纪督查工作,将考勤纪律情况、正风肃纪督查情况等方面每月公示,对违反作风纪律的行为一律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从严杜绝走过场现象发生。

  四是廉政品牌打造要拓展深化。将党风廉政工作与后勤机关服务品牌打造紧密集合,以打造廉洁、务实、有为的后勤服务团队为目标,组织食堂、物业、车队人员开展后勤服务岗位技能大比拼活动和“服务之星”、“岗位能手”评选评比活动,以建立奖励激励机制为导向,充分激发机关干部争先创优意识和担当有为意识。扎实推进“智慧后勤”平台打造,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十件小事”征集工作,切实改进后勤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提升后勤服务品牌知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强化廉政阵地建设,积极拓展和延伸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学习和内容,通过在“百岛后勤”微信公众号推送廉政信息、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等形式,充分营造廉政后勤浓厚文化氛围。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2018年以来,我镇在县委的领导和县纪委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县委、县纪委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在贵州代表团的讲话精神,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省、市、县安排部署,忠诚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正确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要求,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将鹿窝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责任压实,牢固树立主体意识

  一是强化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鹿窝镇党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了《鹿窝镇2018年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任务清单》,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半年来,镇党委领导班子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政治清醒,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及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召开了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和职工大会的方式贯彻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监察法》等党政纪法规,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相关违纪违法《案例》以达到警醒干部的作用。镇党委班子、中层干部、村两委主要领导等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二是强化党委书记第一人责任。认真履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思想上重视、精力上投入、工作上抓实、落实上求效,时刻提醒自己把握工作原则,守好纪律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九条实施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注意家庭、家教、家风,加强对家人、亲属的教育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做到不为亲属、朋友在工程项目建设及做生意方面提供方便。在日常生活中,知足常乐,淡泊名利,保持一颗平常心,不争名,不争利。

  三是强化党委班子成员领导责任。坚持领导“一岗双责”制,党委成员能带头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根据领导所分管的不同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保证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落到了实处。自觉管好亲属和分管部门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履职的习惯。

  (二)严明纪律,深化执纪监督问责,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镇党委始终坚持做到把维护党章权威、严明党的纪律作为鹿窝镇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要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自觉用《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使全镇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1.强化政治建设,营造政治生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自觉践行“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县的巡视巡察要求,做到态度坚决、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2.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整治查处。一是开展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广泛收集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二是在全镇范围开展“组组通”公路建设、大病专项救治、城乡医疗救助、“三变”改革政策落实和扶贫攻坚工作情况以及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程序。严肃机关财务制度,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对村支两委的监督,防止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救灾救济款,侵占集体财物,从源头上遏制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半年来,镇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件,挽回国家集体经济损失5020元。示警约谈慢作为人员3人/次。

  3.强化扶贫领域,惩治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今年专项监察,集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注重发现挤占挪用、滞留闲置、套取骗取、贪污侵占扶贫资金,以及公款私存、优亲厚友和项目实施不依规矩、工程质量堪忧等问题。聚焦危房改造、组组通公路建设、产业扶贫和落实低保等政策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违规违纪情况。注重发现干部作风虚浮导致惠民政策悬空,部分村庄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识别程序不规范,帮扶措施错位,甚至弄虚作假问题。

  4.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坚持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坚持对重要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研究。二是规范财经管理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镇、村二级财产的财务管理,督促职能部门严格报帐审批程序;三是强化村财镇管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大了对民生项目资金经费和各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四是完善对镇、村干部的管理制度,在干部管理上坚持贯彻落实干部作风转变,增强干部服务意识、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的监督检查;五是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等问题的监督。

  5.强化巡查整改,推进整改落实。2017年11月,市委第十专项巡查组在鹿窝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扶贫解困专项巡察。今年5月14日,巡察组到鹿窝镇反馈巡察出现问题,镇党委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届市委扶贫解困第二轮专项巡察第十巡察组关于向鹿窝镇党委书记杨再艳同志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十届市委扶贫解困第二轮专项巡察第十巡察组关于对息烽县鹿窝镇党委、新民村党支部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制定了《关于印发〈十届市委扶贫解困第二轮专项巡察第十巡察组关于对息烽县鹿窝镇党委、新民村党支部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鹿党通〔2018〕58号),将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细化到党委班子成员及镇属各部门,进行认真整改,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部门针对存在的28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到位。截止6月底,已经追回在编干部职工违规借款77.16万元,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41.87万元,规范各项规章制定20余个。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学习政策与指导实际有时未能快速结合起来,对于工作规律和经验总结不足,导致工作做得多,经验出得少。

  (二)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还存在力度不够强、方法不够多的情况。

  (三)“一岗双责”履职方面还需不断强化。对干部管理有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有时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出现慢作为的行为发现不及时,抓早抓小做得不够,离规范化抓好作风建设还有差距。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抓好党委自身建设。镇党委将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到“四个服从”,不让信仰发生质变。

  (二)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上级党委要求,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三)强化管党治党。一是严格责任担当。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督办、同检查、同考核,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齐抓共管,个人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党委班子成员做好引领示范,确保主体责任真上肩、压力传导真到位、工作措施真落地。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查处;加大查办违纪案件力度,做到惩防结合,积极寻找案源,发现一个问题线索、查处一起案件、使之达到教育一片干部的警示作用,让他们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建设向好和谐发展。

  中共鹿窝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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