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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上,安全风险管理的方法有两种:前瞻性方法和反应性方法,各有优点与缺点。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项目部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全面辨识、管控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各标段、各道工序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 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上级公司要求并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和《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安全风险管理坚持“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分级管控”的原则。

  第四条 项目部各部室部门长、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唐山丰南项目经理部各部室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项目部负责指导监督所属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监督所属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依法开展管控。

  第七条 项目部各部室、所属施工单位是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实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

  第八条 所属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本施工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对安全风险进行管控;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应依法进行报告、建档、检查、监控。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第十条 岗位职责:

  1、组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分管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

  3、成员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4、各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施工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施工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第四章 定义与分类分级

  第十一条 风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第十二条 安全风险,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和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组合。

  第十三条 按照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将安全风险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等20类。

  第十四条 按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将安全风险划分为四个级别:

  1.可能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为重大风险;

  2.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为较大风险;

  3.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3-9人重伤事故的,为一般风险;

  4.可能发生个体重伤及以下伤害的,为低风险。

  第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五章 辨识与评估

  第十六条 安全风险辨识,是指识别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源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辨识可采用基本分析法、工作安全分析、安全检查法、预先危险分析、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资料以及询问、交谈等方法。

  第十七条 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风险源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评价,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第十八条 安全风险评估过程应突出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员,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人群的规模。

  第十九条 项目开工前,应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会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和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作业人员资质、施工所需工器具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开工安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开展预先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并针对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进行风险管理策划;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应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第二十条 每年由项目部经理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项目部施工任务、使用机械设备、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第二十一条 每月由项目部分管专业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 召开一次安全风险分析会,结合本专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动态辨识和评估安全风险,更新安全风险清单。

  第二十二条 每周由项目部各部室部门长、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根据辨识情况编写施工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 每日由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班组长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加强现场监管,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或所属单位负责人,所属单位负责人处理不了的及时向项目部汇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在施工(生产)、管理、环境、重大技术方案等发生变化或变更时,应重新进行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第二十五条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按规定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其他评估。

  1.设备、物资购置及出入库。涉及安全建设的设备、物资购置前,要对设备、物资是否适应本单位安全建设要求进行安全、技术选型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设备、物资入库前,应对其完好情况、技术参数、安全性能等进行评估验收,符合要求方可入库。材料、配件、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出库投入运行前,使用单位(人员)应对其完好情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评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运行。

  2.项目部员工。新入场员工和从公司其他项目部及公司创管中心调入项目部的员工上岗前,应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禁忌情况、岗位所需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规程措施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情况等是否具备上岗资格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3.作业人员。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利用每日班前会对作业人员上岗前的精神状态、是否饮酒、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具配备等状况进行动态评估。

  4.重大灾害。项目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及已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的可靠性进行分析评估。

  第六章 分级管控及要求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根据安全风险等级,明确各层级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及具体管控负责人,完善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低风险:项目部组织开展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督促班组开展班前“风险预知”和“三工”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一般风险:项目部要明确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后实施;

  3.较大风险:项目部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4.重大风险: 项目部组织编制、审核、批准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报公司备案后由项目部负责实施,相关部门要加强过程监管。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每月对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确认,对所采用风险控制措施、工作程序等有效性、适宜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及实施方案,做到持续改进。

  第二十九条 根据风险分级,项目部制定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第三十条 项目部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说明,并在施工(生产)现场分区域进行安全风险公示。

  第三十一条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安全风险控制情况实施检查,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预报信息,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停工,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二条 如存在较大及以上风险作业区域,必须落实带班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严禁在无安全监控情况下实施作业。

  第三十三条 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应用,推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应对其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应对措施、人员技术能力等是否具备安全试验或推广应用条件进行综合评估。

  第三十四条 严格遵守规程规范,依据标准规范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需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如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爆破作业、封道作业、跨线施工等,规范审批并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 加强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风险管控,科学合理控制高风险作业场所人员数量,在人员较多或集中的作业区域、部位,应采取有针对性的空间物理隔离等措施,每个隔离区域或部位人数不得超过9人,如确需超过9人,应制定专项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并进行重点监控。

  第三十六条 严格遵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进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控,对照行业规定的清单,充分识别出项目所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

  第三十七条 项目部制定的专项施工方案中应按有关规定明确需要验收的重要工序,在方案实施前,对所有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严格执行签字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 安全风险消除后应及时申请销案。

  第七章 检查 考核

  第三十九条 项目部年对各部门、所属各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情况、制度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将其安全风险控制的开展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

  第四十条 项目部建立安全风险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对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安全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督导,定期检查考核。

  第四十一条 每季度对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5),平均得分低于90 分的定为不合格部门或不合格施工单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项目部安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篇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对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较大风险管控措施以及危险作业、发包与出租等的风险管控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进行风险点排查。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并重点排查生产工艺技术及流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经营场所,有限作业空间等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以及相关作业活动。

  二是进行风险因素辨识。对排查出的风险点选择适用的分析辨识方法进行风险因素辨识,明确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影响因素。

  三是进行风险评价和分级。根据风险因素辨识情况,对风险点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将风险等级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四是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的确定。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等风险点,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发生过1次以上不足3次的轻伤且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因素的场所且同一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在3人以上不足10人的风险点,应当确定为较大风险。

  将风险进行分级后,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办法》中规定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一是所有风险均适用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列明管控重点、管控机构、责任人员和技术改造、经营管理、培训教育、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二是较大风险的管控措施。对较大风险的管控,应当制定专项管控方案,严格限制人员进入并实行登记管理,由生产经营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管控,并定期进行检查、排查。

  三是重大风险的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的管控,应当制定专项管控方案,实时进行监控或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严格限制作业人员数量,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管控,并定期进行巡查、排查。

  四是其他风险管控措施。对于进行危险作业,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场地、设施设备,在同一区域内多个单位同时作业的,规定了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五是风险管控评审。对于风险管控措施,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风险管控评审,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形,应当及时开展风险管控评审。

  此外,《办法》设定了相关法律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教育培训等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篇3

  各专业、科室、单位: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常务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

  副 组 长:生产矿长、通风矿长、机电矿长、基建矿长

  成 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科长兼任,主要负责检查、督促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

  (二)领导组职责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专业及科室和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检查、督促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

  2、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职责分工

  1、 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辨识评估工作进行总体牵头和安排,并按照矿井安全风险评估辨识结果应用于确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指导和完善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对安全风险评估辨识的危险因素,按管控措施要求,进行安全管控措施的安排。

  2、 技术负责人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并对评估分级结果和管控措施进行技术审核。

  3、 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4、 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5、 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6、 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

  7、 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具体承办,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后续落实,进行现场跟进,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

  8、 安全监察科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具体开展,督促各专业及业务科室,定期对矿井所有范围内的危险因素进行排查辨识评估分级;及时更新完善矿井安全风险相关内容,对现场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管理档案。

  9、 通防科负责全矿范围内瓦斯、煤尘、通风系统、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系统、瓦斯监测系统、防灭火监测系统及主要回风巷等地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编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0、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通讯广播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地面机房和信息传输设备、电子显示屏、电磁辐射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1、 机电运输科负责井上下大型机械设备、小巷运输及地面机电检修厂区、瓦斯抽放泵站、风机房、井上下配电室、井下变电所、水仓、大巷运输、排矸线路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2、 地质测量科负责地质构造、水灾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3、 生产技术科负责井下各作业地点顶板、巷壁、支护等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4、 总务科负责食堂、澡堂、办公区域、宿舍楼等地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5、 供应科负责油库、材料库等地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6、 保安队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火药库、交通路面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区域、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议,结合本专业各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主要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生产骨干,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严格按照《岗前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山西省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和单位,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以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和单位,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致灾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和单位,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

  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煤矿专业委员会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其中:

  重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较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一般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低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2、安全风险评估

  (1)矿、各专业系统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矿长、各分管副矿长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矿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汇总造册。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风险档案管理,并按照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等色彩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矿、各专业系统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区队、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4、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周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检查分析要有记录,存在问题要持续管控方法。

  5、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走到、三必到”原则,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各业务科室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矿要在井口电子显示屏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安监科负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全矿所有入井人员进行以年度、综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和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各业务科室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由技术部门及时将安全风险区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受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

  六、考核办法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工作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200元;风险辨识不认真,辨识内容不清晰的,罚主要责任人100元;

  2、各系统针对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汇总造册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2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100元。

  3、各系统未按规定编写系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100元。

  4、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未编制或弄虚作假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罚主要责任人100元。

  5、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未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未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的,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100元。

  6、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罚责任人100元;凡发现安全风险未及时汇报或处理的,罚责任人100元。

  7、岗位员工汇报的安全风险值班人员未在岗位工种隐患排查中记录的罚当班班组长100元。

  8、各业务部门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未按要求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100元。

  9、各相关科室未按规定在井口电子显示屏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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