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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高度重视,结合“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迅速在全县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活动,自上而下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
根据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自查工作”的要求,西湖区统计局扎实开展自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接到《关于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自查的通知》后,西湖区统计局高度重视,专门就如何开展好自查工作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总抓自查工作,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主抓自查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核算和法制科)负责牵头协调具体工作,并下发文件,在全区开展自查工作。
二.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局党组会议后,分管局长召集各科室负责人、各专业人员和各镇街统计负责人对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自查”的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认识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自查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进行具体布置,提出具体要求。
三.三级联动,分层排查。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把自查任务逐一分解到各科室各专业。为确保排查取得实效,区统计局采取区、镇街和企业三级同步并行的方式进行。西湖区统计局在区本级自查的基础上对镇街和辖区内企业进行抽查和执法检查;镇街在本级自查的基础上对各自辖区内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全区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自查,看是否存在数据乱填乱报、虚报瞒报和漏报错报等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四.查摆问题,立行立改。在全面开展自查的同时,积极做好自纠和整改落实的工作。针对10个方面自查整改的内容,逐一排查到位,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并立行立改。排查整改落实情况最后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
县统计局:
根据《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通知》(天政办〔2016〕77号)精神,我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将《通知》精神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并针对是否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是否存在统计机构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问题,是否存在统计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以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我乡主要统计数据一般通过村级定期上报、各站所报表数据共享和数据评估小组评估获得,数据具有较强的连贯性和逻辑性,在主要数据上报县局时,均有主要领导签字,原始资料齐全,不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2、我乡统计站工作由政府一把手亲自领导负责,同时主要数据都通过乡数据评估小组评估,不存在统计机构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问题。
3、我乡现有兼职统计员一名,经常按时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工作认真负责,所审核上报数据均较符合我乡实际情况,不存在统计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意识不强,统计法制宣传氛围不浓;
2、乡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落后业务用房紧张,办公设施设备陈旧,经费紧张;
3、乡统计队伍建设薄弱,乡村两级专职统计人员缺乏,统计员身兼数职,队伍建设断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为了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我乡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打造依法统计环境。我乡将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统计法》、《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利用重大节假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建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统计管理制度,规范统计工作。在新办公楼投入使用后,将重新布置统计站,购置相关办公设备;进一步明确乡村两级统计工作制度和责任负责人,规范工作程序和报表流程。
三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我乡将严格要求统计员按时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并配备辅助统计员,确保统计队伍建设专业化。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
为贯彻落实省、州主要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批示指示,我局高度重视,结合“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迅速在全县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活动,自上而下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现将收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看齐立标警醒思想
按照全州统计调查会议精神,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分层次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了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李凡局长在全州统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极端危害性,把思想统一到省、州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州统计局安排部署上来,看齐立标,拔高认识,形成共识,站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统计系统最大腐败”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向州统计局党组的看齐意识,坚持把严守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底线,警醒思想,筑牢防线,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明确整治任务,掌握核心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及时汇报,自上而下迅速部署
按照省、州统计局要求,迅速在全县范围自上而下部署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整治工作。第一时间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切实有效地防范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行为。第一时间组织推动。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志刚为组长,副局长甘建明、付琦为副组长,其他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标查找问题。坚决依法依规统计创新,在确保不践踏‘四条红线’的前提下,在全县各企业、行业单位迅速部署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整治工作。
三、细化措施,认真开展排查整改
我局以系列批示精神为标尺,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底线,全面开展排查整改。结合“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背靠背、分专业梳理存在问题,以上级统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承诺书》、《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核查表》为载体,对gdp、农业、工业、三产、商贸、投资、城乡收入、劳资、物价等主要专业指标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发现我县不存在“数字脱贫”、虚报浮夸、人为造假和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综合施策,立足长远标本兼治
我局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坚持把依法管统治统作为防范各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治本之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大型普查调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队伍、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多个层次的《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统计执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知法、统计执法队伍懂法、调查对象守法和社会公众敬法,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法治环境。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查处力度。按照抽查制度,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对查实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严格按照《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深化推进体制改革,提高数据质量真实性。从制度上防范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严把数据源头关,强化统计工作业务督导和检查核查,确保填报单位不报假数;
严把数据审核关,进一步制定细化的统计行业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主管部门不出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