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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文风是一个老问题,习近平同志曾经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的优良文风逐渐得到恢复,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新的发展。但是在一些党政机关文件、一些领导干部讲话、一些理论文章中,文风上存在的问题仍然很突出,主要表现为长、空、假。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改进党政机关文风,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改进党政机关文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营造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风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二轻实际,现就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精简和规范文件,切实转变文风

  1、精简文件数量。机关每年下发文件的总数要从严控制,保持文件总量适度。

  2、严格发文要求。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上级文件已有具体政策措施的,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再发文。会上已印发的领导讲话,会后一般不再发文。可以通过办公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明确的事项,不再发纸质文件。压缩事务性文件,严格控制表彰奖励类文件,规范政策性文件。

  3、控制文件规格及印发范围。对外单位来文来函征求意见、同级部门公务往来、日常工作通知部署等事项,能以便笺、“白头”等形式印发的,不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严格执行文件印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文件印发范围和印发数量,不得随意加印文件。

  4、提高行文质量。文件起草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内容简洁、表述准确、语言精练。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倡导“短实新”文风。公文正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报送上级机关及上级机关领导同志的请示、报告,正文一般不超过1500字。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对文稿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切实负起审稿责任。

  5、提高办文效率。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规范公文拟制、会签、审核、签发和印制等各个环节,加快文件会签审核、校对、分发速度,缩短流转时间,确保办文工作高效有序。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乐清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和电子邮箱等,提高文件传输效率,减少纸质文件数量,提高文件处理时效。

  6、倡导清新文风。坚决反对“八股文”,各类文稿不“穿靴戴帽”,减少说理性阐述,力求简明扼要、直奔主题,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进一步精简和规范会议,认真改进会风

  7、减少会议数量。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今后每年会议数只减不增,保持会议总量适度。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制度,科室需召开的各类会议,应在会前一周提出申请,经党委研究同意方可召开。未经申请,一律不得召开会议。

  8、控制会议规模。各类会议要严格控制规模,减少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年度工作会议一般只请下属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会;专项会议,请分管领导参会。

  9、提高会议效率。各类会议要主题鲜明,安排紧凑,议而有决。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做到开门见山,力戒空话、套话以及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话。要严格控制会期,单个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多个会议合并召开的一般不超过一天。

  10、节约会议成本。举办会议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条例》,会议费提前在“三公经费”平台申报。不得在旅游景区、度假区开会,不得借召开会议之名大吃大喝和发放纪念品,不得组织娱乐消费、旅游观光和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会场的安排和布置等要简洁大方、讲求实用、节约开支,不拉横幅,不摆放花草。各类会议只提供茶水、矿泉水,不摆设水果、香烟等。

  11、严肃会议纪律。对必须召开的会议,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务求实效。严禁与会人员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召开期间,参会人员应自觉关闭通信设备,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保持会场良好秩序。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履行请假手续。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努力做到令行禁止

  12、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企业等要把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13、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转文风、改会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作案”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改进党政机关文风

  一、精简和规范文件简报

  1.精简文件简报数量。厅委机关每年下发文件的总数要按照2013年的标准从严控制。今后每年发文数只减不增,保持文件总量适度。厅委机关只保留《湖南教育快讯》一种简报,各种阶段性、专项性活动需印发简报的,应以《湖南教育快讯·××××专刊》的形式印发。

  2.严格发文要求。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上级文件已有具体政策措施的,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再发文。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报告、讲话及已经在会议上印发的经验交流材料,一般不再以文件形式印发。可以通过当面协商或者利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等方式能解决的事项,一般不再制发文件。已经由新闻媒体公开发表的事项,不再印发简报。压缩事务性文件,严格控制表彰奖励类文件,减少审批类文件,规范政策性文件。

  3.控制文件规格及印发范围。能以厅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一般不以厅委名义印发。对外单位来文征求意见反馈、同级部门公务往来、日常工作通知部署等事项,能以便笺、“白头”等形式印发的,不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对教育部相关司局及部直属单位布置的工作总结类材料,一般以厅对口业务处室名义或厅便笺形式上报。严格执行文件印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文件印发范围和印发数量,不得随意加印文件。

  4.提高文件质量。文件起草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内容简洁、表述准确、语言精练。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倡导“短实新”文风。公文正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报送上级机关及上级机关领导同志的请示、报告,正文一般不超过1500字。简报要短而精,每期一般不超过3000字。分管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对文稿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切实负起审稿和签发责任。

  5.提高办文效率。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湖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细则》(湘办发〔2012〕40号)、《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公文处理规定》(湘教发〔2013〕45号),规范公文拟制、会签、审核、签发和印制等各个环节,加快文件会签审核、校对、付印、分发速度,缩短流转时间,确保办文工作高效有序。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湖南省教育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和湖南教育政务网,提高文件传输效率,减少纸质文件数量,提高文件处理时效。

  二、精简和规范会议

  6.减少会议数量。已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厅委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厅委机关每年的会议总数要按照2013年的标准从严控制,今后每年会议数只减不增,保持会议总量适度。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制度,处室需召开的各类会议,应在每年年初提出申请,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列入年度会议计划的方可召开。除教育部、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因紧急情况临时需要召开会议之外,不得召开计划外的会议。认真执行无会周制度,每个月的最后一周为无会周,除重大紧急事项外,厅委不安排会议,确需召开的,须报厅委主要领导批准。

  7.控制会议规模。各类会议要严格控制规模,减少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大会和现场会一般只开到市州教育部门和高校一级,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可根据需要直接开到基层。各处室召开的会议,一般只请下级单位对口处(科)室负责人参会,确有需要时,可请下级单位分管领导参会。除年度教育工作会议或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部署召开的会议之外,其他会议一般不请下级单位主要领导参会,不邀请厅委主要领导和省领导出席会议。各类会议一般不邀请省领导接见会议代表,特殊情况确有需要的,应在会前报厅党组批准。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一般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

  8.提高会议实效。各类会议要主题鲜明,安排紧凑,议而有决,解决问题。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以及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话。要严格控制会期,单个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多个会议合并召开的一般不超过一天半,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两个小时。

  9.创新会议形式。能采用其他方式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开会部署。除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之外,其他全省性会议原则上以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特殊情况需召开大会或现场会的,应报经厅委主要负责人批准。能一次性开会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会议,要避免层层开会。工作内容相近、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应当合并套开。

  10.节约会议成本。举办会议要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得在风景区、度假区开会,不得借召开会议之名大吃大喝和发放纪念品,不得组织消费娱乐、旅游观光和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会场的安排和布置等要简洁大方、讲求实用、节约开支,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各类会议只提供茶水,不摆设水果、香烟等。

  11.严肃会议纪律。对必须召开的会议,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务求实效。严禁与会人员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顶替。会议召开期间,参会人员应自觉关闭通信设备,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瞌睡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保持会场良好秩序。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须书面报告会议主办单位,由会议主办单位按程序请示报批。

  三、加强督促检查

  12.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把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13.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转文风、改会风。厅办公室负责对改进文风会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改进党政机关文风

  一、少开会、开短会,开有效的会

  防止和克服“以会议贯彻会议”、“开会即落实”的不良倾向,减少会议次数,提高会议质量,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不单独开、能通过视频开的会集中开,能一次性开的会不层层开。除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重要会议外,大型综合性会议时间最长不超过 1 天,其他会议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会议不超过 1 个半小时。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的各部门系统工作会议,尽量减少次数,与会议内容无关的领导不陪会。未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不得邀请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参加。

  今年以来,宜春率先将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市委全委会、市公推差选民主推荐会“三会合一”,时间只有两个半小时。此后,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优化环境、优质服务”工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等会议 “三会合一”,全市财政、国税、地税工作会议“三会合一”,部系统工作会议基本都按关联性合并召开。新的会议制度实行以来,全市性会议同比减少 23%,会议总量减少近50%,不仅让县市的同志减少了来回奔波之苦,更使各级领导能够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扎实抓好各项工作。

  二、少讲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

  领导讲话提倡突出主题,反对面面俱到;提倡切合实际,反对照搬照抄;提倡平实自然,反对矫揉造作;提倡言之有物,反对空话连篇;提倡简洁精炼,反对冗长拖沓;提倡领导自己动手,反对秘书包办。除大型重要会议外,市委、市政府领导到会讲话不得超过规定时限,同一个会议只安排一名领导作主题讲话。各种会议的讲话、发言、汇报等,都要求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简短精炼。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全市性大型重要会议亲自拟定提纲、修改文稿,其他需要参加的会议,一律会前调度情况、听取汇报,即席讲话。在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动下,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更加注重对基层情况的调查了解,更加注重对分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分析研究,更加注重讲话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更加自觉践行简练、务实、清新的文风政风。

  三、少发文、发短文,发有“干货”的文

  坚决克服“以文件贯彻文件”和照抄照转的倾向,减少发文次数,尽量缩短篇幅,提高文件质量。凡没有具体贯彻意见、对基层指导性不强的文件,一律不发;凡未经充分调研论证和协调各方意见的决策性文件,一律不发;凡空洞无物、冗长拖沓的文件,一律不发;凡内容雷同、缺乏新意的文件,一律不发。确需出台的文件,要求主题突出、观点鲜明、文字简洁、便于操作。

  按照上述要求,市“两办”和各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进一步严格了对发文次数和文件质量的把关,在“简”、“短”、“准”上下功夫。2009年1至8月,以市委名义发文10次、以市委办公室名义发文 14 次,数量大为减少,而且文字更加简洁朴实,针对性、指导性更强。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规定》,全文共8条,仅452 个字。

  四、讲效率、倡节俭,做实实在在的事

  坚持集中精力抓大事,自觉减少迎来送往和应酬接待。市领导不参加纯商业性的庆典活动和一般性的纪念活动。下基层坚持轻车简从,基层领导一律不到边界上迎送,一律不准警车开道,按照分工对口陪同。精简领导活动报道,一般性活动原则上不作报道,重要活动的报道要求突出主题、缩短篇幅。坚持快节奏办文办事,提高工作效率。领导同志坚持每天清理“案头”,防止重要文件和事项拖而不决。

  坚持艰苦奋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大力增收节支。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出国考察培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买车、换车,严格控制庆典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全市新建楼堂馆所实行“零审批”。对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坚持由市委审定,无实际内容的出国(境)活动一律不批。大力压缩招待费,接待要求简约节俭、热情得体,无关人员不陪餐,不上名烟名酒和名贵菜肴。各种会议不发纪念品和包、笔、本等物品,一般性会议不摆鲜花。在全市开通网上会议通知报名系统,推行无纸化办公,将下发通知及报名全过程缩短至 5分钟,半年节约办公经费近 30 万元。各项评比达标活动必须经市或县“两办”审批。今年以来,对新建楼堂馆所、公款接待、出国(境)考察、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和配备汽车等行为进行了专项督查整治,实现了出国、购车、接待、会议经费预算的四个负增长,减少比例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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