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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重要、根本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纪律作风整顿问题清单和整改 纪律作风自查清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方面内容钻研不够深入,有时忙于工作,缺少定期主动挤时间深入学习我党的政治理论知识,不忙时学一阵,忙时学的少,对一些新问题新知识钻研的还不够深入。

  2、工作开拓进取不够强。主要在思想上对自身要求不够严格,只对工作以内的事上心,对与工作相关的其他最新技术和新知识缺乏主动学习进取心。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增强素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既要向书本学,也要向实践学习,还要注意向上级领导和同志们学习,不断把学到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一名学习型,知识型、实干型相统一的干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2、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网安工作作为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思想路和方式方法,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做好工作。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进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每项工作。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挠、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单位的各项任务。

  针对以上制定的整改措施,我将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完善自己,牢固树立创新意识,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尽责尽责,立足本职岗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纪律作风整顿问题清单和整改 纪律作风自查清单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重要、根本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向全党发出的行动号令,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政治要求。为此,我们必须自觉执行政治纪律,维护党的,推进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然而,在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甚至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本文结合实际,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

  一、存在问题及特征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

  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

  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

  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

  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

  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

  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

  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

  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

  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

  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三、加强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对策建议

  (一)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每一个党组织都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增强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主要论述,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学懂学透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

  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坚持政治教育与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注重统筹规划,加强持续教育。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让政治纪律教育进入党校培训中,进入各单位党课教育中,切实使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传递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正能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纪持久性。严守政治纪律,执行制度是关键。

  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

  另一方面,扎实抓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问责等制度落实,查找和解决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整改。同时针对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查找违纪的深层次主客观原因,及时制定和完善政治纪律规定,增强政治纪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着力强化查处力度,增强执纪有效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一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

  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是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强化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政治纪律;要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点环节检查,定期对网络设施、传播媒体、涉密载体等情况进行清查,防止发生网上政治问题。四是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执行政治纪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执纪示范性。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性和严肃性。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要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纪律作风整顿问题清单和整改 纪律作风自查清单

  按照市公安局的安排,我本人通过和县局领导班子成员、民警谈心以及自查、自省等方法,对自己近年来的学习、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下面我就开展自我批评谈个人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在学习方面:

  1、对自己的要求不严,学习抓的不紧。这些年来,自己在思想认识上出现一种倾向,总觉得理论学习是软任务,业务学习才是硬任务。除了在机关组织开展日常的政治学习外,自己抽挤时间、集中精力钻研理论少。在集中学习中,也是学公安业务知识多,学政治理论少。即便是抽挤时间学习理论,也是一些粗浅的,谈不上对理论的深刻探讨。由于自己放松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缺乏系统的理论学习,不能用理论来指导实际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只是凭借自己多年的经验和原有的一点理论基础,造成了在工作中缺乏新观念、新思想,缺乏创新精神。

  2、对民警的学习抓的不紧,尤其是放松了对边远地区民警的学习、培训工作,总认为民警的学习教育是政委的工作,忽略的自己作为单位一把手的带头、影响作用。

  3、五集体学习,一人念,多人听的学习模式,在学习内容上也缺乏系统性。有文件念文件,有报纸读报纸,至于对民警期到多大作用,很少调查。对原来强调的学习要有笔记,读书要有体会等规定,没有很好的坚持和落实。另一个方面,认为单位经费紧张,把有限的经费用到工作中,放松了对民警的知识结构的更新和提高,忽略了对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在工作方面:

  1、对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足。对维护县委的核心作用和经济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性不是很高,主要是因为自己考虑问题欠周全,对县委、政府的一些工作,如:劳务输出分配给公安局的任务、招商引资任务等活动认识不足,没有面对现实。作为县局主要领导在这一方面有推、拖现象。

  2、对部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公安局自二00二年开展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以来,由于受中层领导干部职数的限制,在一段时间内对没有竞争到职位的、尤其是一些工作多年的老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有一定的影响,在这方面我作为公安局主要领导没有权衡处理好。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确定的整体工作思想推行不力,缺乏督导检查、一抓到底的力度。往往忙于部署工作任务,忙于开会听汇报,真正走出机关,深入基层,靠近一线,进行具体指导、抓工作落实较少。工作中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三、在队伍建设方面:

  1、政治思想工作时紧时松。对全局民警坚持经常性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特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教育抓的不紧,对市场经济大潮给意识形态领域带来的负面影响估计不足,所采取的一般说教,敲警钟等工作方法往往流于形式,使政治思想工作乏力无味,一些民警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在具体工作中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摆的不正。

  2、从优待警工作落实不够,关心民警生活不够,为基层工作服务的意识不强,队伍建设工作存在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况。就局机关的情况看,民警反映的长期拖欠个人垫支、赊帐的办案差旅费以及住院医疗等因经费困难长期得不到解决,已直接影响到民警的正常收入和家庭生活。在体察基层民警工作生活疾苦,争取在从优待警、政治建警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不多,有时候强调工作多、怕听或不爱听同志们讲困难,保障服务工作跟不上需要。

  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调研工作重视不够,抓典型、总结经验、推广指导不力,尤其是在刑侦体制改革和派出所职能转变方面,抓点带面措施不力,思想决心不大,步子慢、层次底。

  四、在廉洁自律及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上有差距。发扬民主方面不够充分,在重大问题决策上,有时讨论问题仓促,酝酿不充分,听取民警和社会各方面意见不够广泛,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坚持不够,我作为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在班子成员之间、在民警中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很少,与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交流思想不够,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少。

  3、对党建工作抓的不力。我作为县公安局党委书记,没有很好处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认为党建抓一抓、读读书,看看报是软件,因此就放松了对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也没有很好地与党员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对积极要求入党的青年同志缺乏系统地针对性的培养教育,在党建工作方面往往以行政方式代替了党务工作。

  4、在廉洁自律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有时候到基层检查工作,遇到同事、朋友请吃,有的自己不愿意参加吃请,但又怕别人说架子大、毛病多,碍于情面,也就客随主便,产生大家坐一坐,聚一聚的现象,程度不同的给公安机关造成了不良影响。

  5、在车辆管理方面不够严格。自己作为分管县局办公室的局领导,对单位领导和民警用车管理不严,没有严格执行《**县公安局车辆管理制度》,个别时候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我本人对此问题没有将其放到廉洁自律的高度去认识。

  今后工作要对以上不足方面并结合同志们提出的批评意见不断在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加以改进和加强,逐步在“四个能力”方面得到提高。在具体工作中:

  1、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2、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满意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标准。

  4、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5、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和公安新风。

  6、从抓好队伍建设入手,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7、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力行节约,不断提高自己廉洁自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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