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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本站为大家带来的一岗双责,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岗双责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把它当作每天的“必修课”,坚持在社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题部署。根据分工,对我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实绩考核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要求,形成了统一领导、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以防为主,重在落实。利用市民学校教育平台,组织干部职工、辖区党员统一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召开廉政工作例会,开展自评、互评,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工作。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本人平时能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学习笔记。注意学习研究法律知识、管理知识、领导知识等,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面,拓宽自己的视野。坚持每天抽出一定时间看阅党报、党刊和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有关文件、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基层工作方法,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四)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积极开展学习党风廉政法规活动,以《党章》要求约束自己,以《廉政准则》、《处分条例》规范自己,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小事做起,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五)防微杜渐,执政为民。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工作期间我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非法利益,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俭以养德,保持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不越雷池一步。同时,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二、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一是坚持服从集体领导,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本人始终把维护团结、带好队伍作为支部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重视做好表率,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本人作为班子的一员,认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公道正派、讲大局、讲党性,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观点鲜明。

  二是坚持服从命令,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人也坚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对工委信访、扫黑除恶完成情况负责,又对教育社区辖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发扬艰苦奋斗作风负责。同时,加强对自己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从不以权谋私。

  三、自身不足及产生的原因

  在学习和工作中,我也发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中我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存在老好人现象,愿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个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平时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身工作主要是抓好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三是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四、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本人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为契机,保持与时俱进的良好状态,廉洁从政,忠于职守,力争早日改正缺点,弥补不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各级全会精神,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全面实现桦南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二是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带头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三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工作中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正确看待自己的不足,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四是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镇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建设六个桦南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岗双责

  一、健全支部组织,落实“一岗双责”

  (一)深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位,增强对党的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提高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着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得失观、服务观。增强中心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在提升理论素养上下工夫、在拓展知识视野上求突破、在推动工作发展上见实效。探索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突出中心特点的学习方法。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成绩、抓不好党建是严重失职、不抓党建是严重渎职的意识,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意见》等相关要求,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党建和业务规章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以严格的制度推动党建工作,确保支部书记承担支部建设主体责任,树立党建导向的政绩观,主持研究支部工作计划、主持开展支部日常工作,带头讲党课,带头执行支部制度,做好支部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履行党建职责。严格执行纪律,强化执纪问责,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用制度提升工作效能。对违反纪律、不守制度的行为不姑息不迁就。

  (三)健全支部组织,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2015年来,中心党支部根据党建工作需要,对支部委员做了调整。现由中心领导担任支部正、副书记和纪检委员,中心20名党员分为3个党小组,分别由3位中心领导负责;4名部室负责人担任支部委员,支委与业务部门负责人高度融合,从岗位上保证党建活动的开展结合实际工作,实际工作的开展坚持党性指引,实现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双抓双促进。

  二、严肃党内生活,加强队伍建设

  (一)坚持“五会”制度。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在原有“三会一课”制度基础上,设立中心办公会、主任办公会,作为中心基本会议制度。中心办公会、主任办公会既是业务工作会也是党务工作会,保证党务与业务不分离,做到支部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一体研究、部署、落实,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在组织生活中坚持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专本专用、严肃认真、完整清晰,保证组织生活的规范。

  2016年,中心党支部召开了18次党员大会(其中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组织生活会)、16次支委会,三个党小组共召开28次党小组会。支部书记带头讲了以《深入细致学,认真扎实做》为题的大党课,部分党员也在党小组会上讲了小党课。

  (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的党建和业务工作都由支部大会、支委会和中心办公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中心重要制度的制定都在充分征求每位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再由中心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

  (三)规范和严格民主生活会。研究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同中心干部职工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检视党性修养的差距,认真反思近年来中央查处的典型案例,尤其是吸取身边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教训,由支部书记主持研究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深刻查找工作作风方面、担当作为方面、组织生活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问题,深入剖析党性修养有待提高、群众观念有待增强、工作方法有待改进等方面的原因,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肃认真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红红脸”“出出汗”,防止蜻蜓点水,使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成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抓手。会后注重及时总结,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推动整改落实。

  (四)严格党员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每月按要求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上报党建工作月报表;严格要求处以上干部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国家宗教局“十不准”要求。仅2016年就新制定5项制度、修订6项制度,目前正在就《国家宗教事务局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通过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强化内部管理,抓住出国出差、科研项目审批、干部选拔等节点,强化纪律执行,与相关人员谈话谈心,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巩固不敢腐的氛围,完善和落实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构筑不想腐的堤坝。

  三、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一)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学习。根据中心党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为充分调动党员个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位党员都有机会、有时间充分交流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一般学习步骤是支部委员会研究安排某一时间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党员先个人自学,再由三个党小组分别召开党小组会进行学习交流,每个党员充分交流个人学习心得体会,推选1-2位同志在支部党员大会作重点发言,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交流。有的党小组也制订了详细的学习和活动计划,每次明确主题,由1名党员进行主要发言、谈体会,大家共同参与交流,共同提高。完成了机关党委要求的全部学习内容,并及时上报学习情况。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常邀请3名非党员同志参加,保证学习教育不留死角、不存在盲区。

  (二)丰富学习载体和学习形式。设立微信群、党建工作信息栏、会议(图书)室张贴《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做到党建信息公开,满足党员多样化学习需求;为每位党员购买发放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的《党员学习笔记》,涵盖党章党规基本知识、“三会一课”基本知识、国歌、国际歌、学习心得、会议纪实。为增强党员党章意识,促进每一位党员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开展“手抄党章”活动,发动党员抄写《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全体党员牢记入党誓词。与机关党委第四党支部实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博采众长、提高水平、促进工作,支部举办宗教研究论坛,邀请专家学者围绕国家宗教局中心工作和重大理论现实问题做系列讲座,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涵。

  (三)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学习教育活动。处以上党员干部多次参加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参加了国家宗教局处以上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本支部党员积极参加“党章党规在我心中——中央国家机关党章党规知识测试及竞赛活动”、2016政府工作报告有奖答题活动。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交流大会和宗教工作论坛,2名同志作了发言。3名同志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两学一做”督导组个别谈话。积极参加银安论坛学习;认真聆听局党组书记王作安同志、党组成员兼机关党委书记陈宗荣同志所讲的专题党课等。

  (四)撰写学习体会。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发动支部所有党员撰写学习体会,其中5名同志提交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文,通过写作提高党员认识,加深理解。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明显。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心干部职工思想面貌有了新改善:政治学习主动性提高,从让我学向我要学转变。深入学习党章,熟悉党章,党员、党章意识增强。学习掌握党规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主要内容,规矩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习近平同志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关系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是关系党中央权威、关系全党团结和集中统一的大事,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反复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宗教研究工作的正确方向。广大党员能够坚持知行合一、学用结合,进一步增强立足岗位做贡献、做合格党员的意识和本领。

  四、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整改

  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将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任务,与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紧密结合,针对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和在思想政治建设、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边学边查边改。按照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认真排查上报相关情况。上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表》,如实填写2015年换届情况。按照要求,重新核算党费缴纳标准,补交党费,健全了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规范填写《中国共产党党费交纳手册》、内网公开的党费交纳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建立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清单,建立并每月报送学习教育工作台账。加强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运用,把探索、总结、运用务实管用支部工作法作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中共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的建设缺失等5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对本单位涉及“近亲繁殖”问题进行摸底排查的通知》《关于上报整改工作中需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的建议的通知》,上报《关于开展党的建设缺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关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报告》和相关情况。对2013年以来中心编印的书籍、汇编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费用情况进行复查,规范费用发放。

  五、党员主体作用充分激发,工作成绩斐然

  中心支部建设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2016年被评为国家宗教局先进支部,同时党建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激发了党员干部工作热情、提高了党员干部工作水平,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落实宗教工作重点任务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党支部发挥了重要作用。抽调人员配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筹备,起草了一系列重要理论文章;响应局领导号召,积极赴相关部委、地方省市宗教工作部门、宗教界学习研讨班、高校等进行授课和讲座,宣传贯彻好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参与《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认真负责地提出修改意见,配合做好《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的舆情应对工作;推进重点问题研究和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读本》编辑出版和重大问题研究工作;进一步整合宗教工作系统、学术界、宗教界研究资源,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的精神,建立国家宗教局宗教工作专家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队伍建设、推进理论研究”的要求,召开全国宗教工作系统研究机构座谈会,召开一系列高水平高层次理论研讨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研究发展。

  一岗双责

  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巡视曾发现,一些央企领导班子副职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有一家央企甚至多名班子副职说不清自己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情况。实际上,“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并非央企独有。不久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对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形式主义的调研发现,“有些县委班子成员认为主体责任是党委书记的事、监督责任是纪委书记的事,遇到下属出问题就让纪委书记找相关人员谈话”。这样的现象,令人深思。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副职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担当意识仍未及时跟上。有的以“业务型干部”自居,认为自己只要抓好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就行了;有的把落实“一岗双责”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当成“捎带”的工作,只是开会、讲话进行部署,对分管条线的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十分薄弱。因分管条线下属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处分的浙江省海宁市农经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在检讨书中就这样写道,“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觉得局党委、纪委在抓,自己只要遵守好纪律就行了,而忽视了作为分管领导应该承担的责任。”

  细究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存在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主观方面,有的班子副职只重视行政职务职权,仅仅把党内职务当成是参与党委(党组)决策的身份,没有准确认识到其所承载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量;有的在管人、管思想问题上认识存在偏差,担心管多了越位、害怕管严了得罪人。客观而言,有些党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传导压力不到位,没有压实责任;有的则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划分不清,一些副职领导干部也不知从何抓起,即使抓了也往往机械式照搬照抄。

  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沉甸甸的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指出,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事实证明,由班子成员结合具体工作抓落实,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有效破解管党治党“水流不到头”的问题。此外,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遏制腐败“增量”,更需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班子成员熟悉党员干部情况,能够有效地抓在日常、抓在经常。

  管党治党是全党的大事。在“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每一个班子成员都应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唯有“‘一把手’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才能形成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大家齐抓共管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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