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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地理学是研究城市(镇)的形成、发展、空间结构和分布规律的学科。 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城市地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选择。

  城市地理学论文篇一

  摘 要:城市地理学是研究不同的地理环境下,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分布和空间结构变化的科学,不仅是人文地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也是城市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地理学已经走过了开门立户的最艰难岁月,展望未来,城市地理学在知道城市建设方面仍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城市地理学;城市化;学科进展

  一.我国城市地理学的发展

  与此同时,城市地理学的研究表现出明显的特点和趋势。中国的奴隶社会时代的早期作品,如《诗经》、《管子》、《尚书》、《周礼》等,就是记录地理知识的典籍。

  封建时代的历史记录除了《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地理志》和许多编年史中包含了大量的关于城市的描述,诸如《洛阳伽蓝记》、《汴京遗迹志》、《东京梦华录》等,也都主要记载都城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建筑、风水,内容浩繁如烟海,也很难被称为城市地理书。解放前,在我国地理研究中,城市地理领域是空白的。解放后,我们在苏联的地理工作者帮助下进行了少量的研究,主要对农业产业进行服务。城市地理仍是是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

  80年代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城市规划动作受到重视和城市的普遍快速开展的背景下,城市地理学进入历史上发展最旺盛的时期,在80年代,出版了大量论著。1994年,中国地理学会设立城市地理专业委员会。这一时期中国的城市地理学的发展表现出以下特点:

  (一)领域的研究日益拓宽,研究工具和方法也在不断地更新

  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城市地理学主要研究宏观和中观领域,如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化和城市系统。380年代末90年代初,深化宏观和中观的同时,微观的研究开始增加,城市交通、环境领域的研究也开始走入城市地理学的视野。数学方法逐渐被引进城市地理研究,引进新技术和新手段的研究水平也大幅提升。

  (二)关注重点研究课题和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地理学研究的现实意义是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实践密切相关的。一方面,由于经济地理学和城市规划学科的性质非常接近;另一方面,规划领导部门认识到,地理工作者参加编制城市规划工作的必要性?。在研究中国城市的地理环境方面,也对城市地理学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跨学科的形成和发展中的渗透日益突出

  城市地理学和相邻学科都有一个共同的奋斗目标:在符合各级城市的法律结构的前提下,探寻和激发城市功能潜力,建立一个合理的空间布局实体,并实现的现代化城市的发展目标。城市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包括经济活动的高效化,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和城市生态环境的内部结构的合理化。然而,为了进行这些研究,仅仅依靠城市地理学是不够的,所以与地理学接近的其他分支学科的跨学科研究开始。6这个交叉是多层次的,包括理论体系,方法和结论,移植和交叉引用。各学科通过跨学科交流,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并扩大了各自的.研究领域。

  (四)从事城市地理学研究的团队日益成长,主要研究机构形成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这项研究主要局限在综合性大学和地理研究所,开设城市地理课程和城市规划课程。80年代中期以来,国立师范大学地理系纷纷开设了城市地理课程,并参加所在地区的城市规划工作,城市地理学在系内建立起自己的地位。城市地理系地理课程的设立和研究该学科的大学的增加表明,中国的城市地理学的发展有上升的趋势。

  城市地理学的研究更加多元化,传统的标题也包含了新的含义。随着时代的发展,全球城市数字化受到了广泛关注,一些学者在生态城市,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在这些研究中,使用的城市建模,GIS / RS及其他空间信息技术得到广泛的应用。总之,中国城市地理学从西方国家引进以来,经历了一个艰难而曲折的道路。与过去??相比,是向前的一步,但相比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在自己的研究基础上,认真研究,高度概括,与引进的国外的理论和方法结合起来,创造中国特色的,定性和定量预测相结合的专业知识,真正创建一个生动的、多角度的、多层次的研究局面,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有世界上人口规模最大,最复杂的城市系统,城市化的发展方兴未艾,可以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的城市地理将更快的发展。

  二.国外城市地理学的发展

  西方城市地理研究根据研究重点不同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1920年以前城市地理地理科学体系是一个年轻的学科,至今不超过半世纪。在此之前,城市地理学属于聚落地理学(或称居民点地理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919世纪以后,工业革命席卷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城市人口激增。20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完成了工业革命,形成了很多世界级的特大城市。与此同时,一些繁华的港口城市,也出现在经济欠发达地。在此期间,人地关系成为地理学家研究的主要对象,环境决定论备受推崇,特别强调区位条件决定城市的命运。当涉及城市内部时,则经常提到建筑形式,当地的自然条件,结合建筑物和街道的形式,屋顶风格,材料的类型等。

  (2)1920—1950年工业革命使世界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经济活动的重心转向城市,农村逐渐成了配角。城市的物质条件和生活方式对农村人口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中,城市被罩上了绚丽的光环。世界开始进入城市主导人类生活的时代。这些变化,引起了人们观察城市、研究城市的兴趣。随之,关于城市的各种理论和学说也陆续问世。在20世纪20年代,芝加哥大学从城市社会学研究的角度来看,芝加哥学派倡导从人类生态学角度考察经济和社会因素对城市土地利用的影响,社会学家帕克、沃斯和伯吉斯,建立城市同心圆模型。城市地理研究受芝加哥学派的影响,更加偏重于实地考察和城市内土地的利用,克里斯塔勒就此提出了著名的中心地理论,用以描述城市的规模等级,空间分布特征等城市发展规律。

  这一时期的地理研究有两个主要特点:第一,物质环境决定论;第二,注重城市的生态和空间形态的研究。这一时期的发展初步奠定了城市地理的研究方向。

  (3)1950-1970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人们对城市的重建,刺激了对城市结构和布局的认知欲望,城市地理学发展开始加速。二战结束后,地理学经历了“数量革命”,1958-1962年达到了顶峰。20世纪60年代,中心地理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数量革命可以被认为是城市系统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期间,数量地理学家布莱恩使用了一些统计方法实证研究中心地理论,并发表了大量文章和专著的数学理论,他的《城市作为城市系统内的系统》统筹分析了城市规模和城市服务中心的关系。自此,地理学研究的重点从城市景观特征转移到城市物质空间构上来。

  (4)1970年以来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以美国和西欧社会问题日益严重为背景,城市地理学的研究方向更加偏重于社会学。

  英国在城市空间资源的分配研究中走到了前面,他们将城市空间资源与城市 发展统筹考虑,强调地方政府在城市发展中,特别是在城市空间资源分配中的作用。城市资源的分配不应该只考虑经济因素,应考虑公平的空间。在这些研究中,城市地理学出现了城市地理学中出现了人文学派、行为学派和激进学派。人文学派和行为学派认为空间学派将人地关系物化,忽视了人在塑造空间结构方面的作用。行为学派强调,要分析空间形式,首先必须分析个人的决策过程。11因此,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西方社会的不断恶化的问题,随着时代的进步逐渐减少,融入社会科学和政治学的城市地理学开始受到多元化挑战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参考文献:

  [1]《我国城市地理学的成就及评价——以中原城市群为例》.

  [2]龙祖坤《数字化时代的城市网络 》硕博学位论文 2001年.

  [3]《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地理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4]《讨论城市地理在房产发展中的种种》.

  [5]严重敏.《城市地理学 李旭旦人文地理学论丛》.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

  [6]周一星.《城市地理学.现代地理科学理论丛书》.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7]阎小培《近年来我国城市地理学主要研究领域的新进展》《地理学报》1994年第06期.

  [8]许学强,周素红.《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地理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经济地理》,第23卷第4期,2003年7月.

  [9]《西方城市地理学的发展简史》.

  [10]《西方城市地理学的发展简史》中国城市发展网 2007年07月02日.

  [11]《西方城市地理学的发展简史》数字图书馆.

  城市地理学论文篇二

  1.引言

  城市历来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焦点和中心。当前一个以数字城市为旗帜的城市信息化运动正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展开。数字城市是物质城市在数字网络空间的再现和反映,是以信息(特别是空间信息)为核心、以网络为支撑的城市信息管理与服务体系。

  数字城市建设的任务就是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充分采集、整合和挖掘城市各种信息资源(特别是空间信息资源),建立面向政府、企业、社区和公众服务的信息平台、信息应用系统以及政策法规保障体系等。

  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是数字城市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它为城市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提供统一的空间定位与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进而实现城市信息资源按照地理空间位置的整合和共享。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基础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说,我国城市空间数据生产与提供已经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总的来讲,空间数据从内容、形式和质量(尤其是现势性)以及提供等方面都难以满足应用的需求,

  高质量的空间基础数据一直是城市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和应用的瓶颈。随着城市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和数字城市建设的推进,城市空间数据必将进一步成为关注的焦点。

  2.数字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2.1 目标

  地理空间基础框架是其它一切地理数据的基础参考框架,它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供统一的空间定位与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对于信息资源按照地理空间进行整合和实现信息共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的总体目标为,充分运用遥感、GPS、GIS和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多尺度、多分辨率、多种类的城市空间数据体系,构建统一的城市地理空间基础基础平台,从而为城市政府、企业、社区和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基于空间位置的应用服务。“十五”期间,全国30%以上的城市建立数字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其它城市积极筹划并开始建设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到2010前后,全国所有城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较好地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2.2 工作重点

  为实现上述目标,需要重点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的数量及规模都将有较大的增长,为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与发展布局,进一步扩展和完善城市空间数据基准。

  (2)建立起有效的城市空间数据特别是框架数据更新机制,努力完善城市空间数据的分级、尺度和内容体系,实现数据形式的多样化。

  (3)建立健全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的政策法规和组织机构体系,完成若干城市空间数据产品、技术和服务方面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4)建立城市空间数据分发和服务体系,使空间数据更好地为数字城市、数字社区建设服务。

  (5)发展先进实用的空间信息获取、更新、管理与应用服务技术支撑体系,为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3.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的内容

  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主要包括空间基础数据体系、政策法规与保障体系、数据分发与应用服务体系以及技术支撑体系等4个方面。

  3.1 城市空间基础数据体系

  3.1.1 城市空间数据基准建设

  城市平面基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使用目前国家统一平面基准在许多城市会产生较大的投影变形,无法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许多城市都建立了自己的独立平面控制基准,出现了2种甚至多种平面基准。随着空间数据应用与共享需求的增加,多尺度空间数据基准的不统一问题已经受到关注。与平面基准相比,在城市统一使用国家高程基准技术上不存在问题。为了满足工程测量和城市测量的需要,应该逐步建立和精化城市区域内的厘米级大地水准面,为城市GPS高程测量奠定基础。

  随着国家新一代地心、三维、动态大地测量基准的规划和建立,未来城市空间数据基准也将朝着三维、动态方向发展。现有平高分离的、静态的城市控制基准将被新一代的三维基准所替代。

  数字城市将以其对城市卓越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体现其非凡的价值和美好的前景。空间数据服务在城市领域具有良好的前景。建立城市GPS连续运行综合服务系统,是实现城市快速导航、动态测绘和数据服务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已经或正在建立该系统。

  3.1.2 城市空间框架数据建设

  城市空间数据的外延十分广泛,它包括地形数据、土地利用数据、建筑物现状数据、地籍数据、房地产数据以及相应的属性数据等。就数据形式而言,城市空间数据最主要的是数字线划图(DLG)、数字正射影像数据(DOM)和数字高程模型数据(DEM)。在进行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中,一般都根据应用需要和实际数据生产与提供的可能确定框架空间数据集。对于城市空间基础框架数据,一方面应从数据生产周期、成本和质量的特点上,另一方面从大多数实际应用的需求上,研究确定基本框架数据集的内容、形式和尺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的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在一个城市,可以根据地域的不同,针对不同的数据内容和形式,分别选用不同的比例尺和分辨率。

  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数据集应在大比例尺度下,能完整地描述城市自然和社会形态的地物地貌信息(如建筑物、道路、水系、绿地等)、管理境界信息(各级行政管理单元边界,如市、区、街道办事处和重要单位界域及地理分区等)以及它们的基本属性信息。这里不仅包括城市测绘所关心的各种地形信息,同时也应包含有关管理境界等信息以及与它们相对应的基本属性信息。为了适合不同的应用需求,可以将框架数据集进一步划分为核心框架数据和扩展框架数据。前者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可以满足大多数应用的需要;而后者则可以根据各城市的自身特点和需要而增加。目前大多数城市的DLG均是依据《城市测量规范》和地形图图式进行测绘的所谓“全要素”图。事实上,这里的“全要素”也是相对的。在城市,大面积地测绘大比例尺“全要素”DLG并保持其现势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框架DLG及其与DOM的叠加来替代“全要素”DLG可能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这样的产品生产周期短、成本低、易于维护,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时,框架DLG、DOM还可以与DEM进行集成,形成城市三维景观模型。

  3.2 政策法规与保障体系

  3.2.1 政策法规

  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所具有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权威性决定了城市政府应该是其主体投资者。城市政府应该将城市空间数据视作如同城市道路、桥梁一样的城市基础设施,投入足够的资金使数据生产者能按照市场行为进行数据生产,以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使数据被充分利用并为城市发展带来巨大的间接效益应该是作为投资方的城市政府所得到的回报。目前,数据共享和数据更新是我国城市空间数据生产、管理和应用的2大难题。实际上,数据不能共享的本质原因除技术、标准化和国家安全因素外,最根本的因素是经济问题。因此,解决数据共享问题也必须从经济上入手。数据更新除涉及技术问题外,也与政策密切相关。城市空间数据从生产到最终使用,涉及一系列主体,如:所有者、投资者、生产者、管理者、分发者、代理者和使用者等。为了明确界定各主体在城市数据获取与使用过程中的责任、义务,并切实保障他们应得的利益,从而使城市空间数据的获取与使用实现可持续运转必须制定有效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数据政策。制定数据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促进城市空间数据共享、鼓励数据公开、发展基于数据的服务。

  3.2.2 标准化

  我国空间数据标准化一直难以满足技术发展和实际应用的需求。当前急需加大城市空间数据标准化工作的力度,在充分采纳、吸收、参考已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与规程以及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外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城市空间数据生产、管理和应用的特点,制定比较完善的产品标准、工程标准和服务标准,以促进城市空间数据的生产、更新、管理、分发与应用服务,加速数字城市建设和城市地理信息产业化的进程。

  城市空间基础数据产品标准是目前最薄弱的环节。我国已制定的一系列测绘类标准规范,对于最终产品及其质量的定义与确认方面的规定比较模糊,而对生产这些产品作业过程的规定则过于琐细,这也是造成标准总是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空间数据生产技术发展十分迅速,在未来的标准制定中,应将重点放在产品标准上。产品标准应具有超前性,面向空间数据用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里保持稳定。生产这些产品的工程标准则应尽可能简化,只规定若干对最终产品质量起关键作用的共性内容,而更详细的作业规程应由生产单位自行制定。许多单位都在推行ISO 9000系列标准体系认证,可以为此提供保证。数据服务标准过去基本上没有,当前需要重视。

  3.2.3 组织保障

  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数据是数字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其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对于数字城市的建设关系重大。为了保障基础框架建设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必要的组织保障体系。

  首先,城市地方政府应给予足够的重视。许多城市为了建设数字城市,专门设立了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数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建议在该领导小组下设立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协调机构,吸收涉及城市空间数据建设的有关部门参加,进行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避免重复和扯皮。

  其次,各城市有必要建立相应的空间数据管理和分发机构,统一进行各类空间数据资源的管理、维护和应用服务,以最大程度地发挥框架数据的作用。

  3.3 数据分发与应用服务体系

  数据分发与应用服务体系是数字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最大程度地挖掘和发挥空间数据的效用,为政府、企业、社区和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基于空间信息的服务。

  就数据分发与应用服务体系建立而言,“面向应用”无疑是其基本出发点。这里的面向应用指的是根据不同实际应用的需求来确定数据的形式、内容和质量指标。城市空间数据分发与应用服务体系建立的目标和原则应是“快、准、全、廉”。所谓“快”,指的是数据获取的周期要短,信息的现势性要高:“准”表示适应应用需求的数据的空间特征和属性特征(即数据的几何精度和属性精度)应准确:“全”反映的是为满足应用需求所获取和提供使用的数据在内容上应全面、完整,在时空表现上要真实:“廉”则是指经济性,就是说空间数据的获取与使用的经济代价应尽可能小。

  事实上,上述4个原则之间是相互制约的,对于不同的用途,应该有不同的侧重。我们可以把城市空间数据按用途划分为3级,它们构成城市空间数据分发与应用服务体系,见表1所示。表中的“面向公众”主要指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空间信息服务,这类服务的面很广,对信息的动态变化非常关心,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相对低一些,要求能以最低的代价获得所需要的数据:“面向管理”指为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工作服务,如城市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等;而“特殊应用”包括少数对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有专门要求的应用,如大比例尺城市工程应用等。

  数字城市可以看成是城市各种信息系统的有机集成和融合,信息的开放与共享显然是其最重要特征。我们认为,城市空间数据管理与应用服务的实现方式是建设一个能为数字城市各种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可视化多元异构(多数据源、多尺度、多分辨率、多时相、多形式、多基准)空间基础信息服务的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该平台的建设以满足空间数据服务和共享为基本出发点,同时兼顾信息管理和维护的需要。

  3.4 技术支撑体系

  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离不开高新技术的支撑。从框架数据的采集、更新、加工、处理,到管理、共享、分发与应用服务,需要使用和发展一系列的新技术和新工艺,以为实现“快、准、全、廉”的目标创造条件。

  城市空间数据采集与更新技术主要包括航空摄影测量技术、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技术、地面测绘技术、GPS测量技术以及激光扫描、近景摄影测量技术等。这些技术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作业效率不断提高。尽管数据管理与表现技术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仍然不能很好地满足城市空间数据管理和应用的需求。这里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多元异构数据的挖掘、融合、集成与管理技术,开发实用的真三维数据管理与表现技术。在数据分发与应用服务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基于Internet的数据管理、分发技术,增强技术的安全度与可靠性。同时,需要积极研究解决实现数据共享的一系列技术问题。当前人们普遍将数据难以共享的原因归罪于政策和机制问题,实际上即使这些问题解决了,技术上的许多障碍还会制约数据共享的实现。

  4.数字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的原则与步骤

  4.1 原则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合理分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标准、资源共享。

  数字城市无疑是数字中国的重要节点。未来的数字中国应该是一个由全部数字城市以及其它数字区域、数字专题等有机集合而成的一个巨系统。在没有政府主管部门全局规划和引导的状况下,将目前已建和在建的这些建设目的和目标各不相同、标准和平台各不兼容的数字城市集合成数字中国,其结果将是难以设想的。尽管对于具体城市而言,数字城市的建设是这个城市经济技术发展的要求和必然,但如何应对未来全局性的城市间各类的信息交换和共享的需求,如何将分散的系统整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都不可避免地成为难题。因此,数字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是一项具有整体性、权威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这就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在其中必须起积极的规划和指导作用。政府主管部门站在全局高度统一规划和指导,必将有利于数字城市与数字中国地理空间基础框架的有机整合,避免相互抵触和冲突。在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中,各有关部门需要在统一的体系下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共建共享。具体实施时,则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坚持标准先行,并通过选择适当的城市作为示范,以点带面,分步实施。

  4.2 实施步骤

  首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启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计划;

  其次,建立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以保障数字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三,加快制定若干核心技术标准,以规范和约束数字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实践;

  第四,选择几个有较好基础且具代表性的城市作为示范城市,实施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检验完善标准规范,积累经验;

  第五,在总结示范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稳步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同时,为了保障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的顺利建设,特别需要从国家、地方甚至企业等多个层次解决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所需资金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资金问题可能是决定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成败的关键因素。

  建设数字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无疑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任务,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任重道远、前景光明。

  致谢:本文是作者参加的由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承担的国家测绘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一部分。完成过程中,得到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武汉、深圳、宁波、淄博、厦门等城市有关领导和专家的帮助;初稿完成后,承蒙胥燕婴、张辉峰、叶银虎、孙承志、陈军、张清浦、董宝青、张远、施宝湘、孙建中、丁建伟、李宗华、徐晓等先生提出宝贵意见;研究过程中,还得到作者所在单位同事的协助;特此一并致谢。由于水平有限,文中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何建邦,对制定我国地理信息共享政策的建议,《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1999年年会论文集》,1999年

  陈军,构建多维动态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中国科协青年科学家论坛第65次活动论文集》,2001年10月

  李根洪,关于城市空间基础框架建设问题,《数字城市的理论与实践》,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年9月

  王丹,数字城市空间数据获取与应用服务的几个问题,《数字城市的理论与实践》,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年9月

  王丹、汪祖进、李海明,城市空间数据生产的技术框架探讨,《测绘科学》,2001(4)

  城市地理学论文篇三

  摘 要: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是由大中小城市在一定地域内聚集而成的, 在空间结构上表现出明显的轴线、圈层和网络特征。由于各中心城市具有相对独立的利益,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协调发展面临严重的障碍, 主要表现为行政分割、产业趋同、缺乏创新的合作模式、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只有尽快抓住机遇,完善区域空间管治制度并细化落实,才能真正促进长三角城市群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长江三角洲; 城市群; 空间结构; 区域协调发展

  从经济地理的角度看, 长江三角洲是指上海市全部、江苏南部与中部地区和浙江东北部地区,该区 域总面积为 10 万平 方公里, 约占 全国的1%, 人口 7534 万人, 约占全国的 6% 。在长江三角洲地区, 不同层次、不同结构和不同功能的大中小城市通过交通网络、商品网络、技术网络、资金网络、人才网络和信息网络等紧密联系在一起, 形成相互分工、互补、交流和竞争的城市群体系。随着世界经济重心向亚太地区转移,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已经成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

  一、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空间结构及其特征

  (一)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空间结构

  长江三角洲地区现有 15 个地级以上城市、67个县及县级市、1479 个建制镇, 地级以上城市、县及县级市、建制镇三级比例为 1∶4. 5∶98. 6, 从而形成了大中小城市并举、城市等级较为完善的“金字塔”结构。从城市的经济地位和综合实力来看,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由中心城市和次级城市群构成。

  长江三角洲地区 15 个地级以上的中心城市包括: 1 个直辖市——上海, 3 个副省级城市——南京、杭州、宁波, 11 个地级城市, 即江苏省的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和浙江省的湖州、嘉兴、绍兴、舟山, 形成了我国密度最大的城市带。上述城市构成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体系, 是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主体。

  以中心城市为基础, 长江三角洲还形成了 5个次级城市群(如图1): ( 1) 上海都市区。以上海为中心,包括 3 个层次, 即中心城区、卫星城镇( 6 个) 、外围小城镇( 31 个) , 具有典型的都市区空间结构特点。( 2) 以南京为中心的宁镇扬城市群。包括南京、镇江和扬州 3 个中心城市和丹阳、扬中、句容、高邮、江都、仪征 6 个县级市。( 3) 苏锡常城市群。包括苏州、无锡、常州 3 个中心城市和常熟、张家港、太仓、昆山、吴江、吴县、江阴、宜兴、锡山、金坛、溧阳、武进 12 个县级市, 具有城乡一体化的都市区特征。

  4) 通泰城镇群。(以南通、泰州为中心,包括如皋、通州、海门、启东、泰兴、姜堰、靖江、兴化等县级城市及其下属小城镇。由于这一地区城镇经济实力相对较弱, 城镇间联系不密切, 属于潜在的二级城市群。( 5) 以杭州为中心的杭州湾城市群。包括位于杭州湾北翼的杭州、嘉兴、湖州, 位于宁绍平原的宁波、绍兴以及海岛城市舟山共 6个地级市, 萧山、余杭、建德、富阳、临安、平湖、海宁、桐乡、余姚、奉化、慈溪、诸暨、上虞、嵊州等 14个县级市。

  (二)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空间结构特征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轴线特征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空间结构明显表现出按照一定的轴线发生联系, 这种轴线的方向和路径具有一定的规律性。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主要分布在沪宁、沪杭、杭甬三条交通轴线上, 形成“ 字之”形空间格局。 宁、沪、 杭是三大节点城市, 联结这三大节点城市的沪宁、沪杭、杭甬铁路、高速公路、江河沿线和沿海地带是产业集中和城市分布的主要轴线。沿线城镇稠密且分布均匀, 平均每 30 公里一座城市, 基本形成了大中小城市梯度发展的城市连绵区。尤其在苏锡常地区, 许多城市工业区与小城镇几乎沿着铁路、大运河和高速公路发展, 形成“交通走廊式”的城市分布格局。

  从城市之间的联系和扩散效应来看, 以上海为增长极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成了三条基本传导方向和运动路径, 即: ( 1) 北线, 大致由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南京: ( 2) 南线, 包括上海→嘉兴→湖州→杭州→宁波; ( 3) 东线, 即上海→绍兴→宁波→舟山。上述三条基本运动路径所依赖的交通框架分别是: 长江沿岸河港航运、沪宁铁路和沪宁高速公路; 沪杭、杭甬铁路和沪杭、杭甬高速公路; 东部沿海城市的远洋港口运输。总体上来看, 上海这个增长极主要是沿着铁路扩散的, 沿江扩散轴和沿海扩散轴属于次一级扩散轴。

  二、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空间结构发展趋势

  (一) 上海市核心功能继续深化

  上海作为长三角城市群中的核心城市的地位已完全确立,但与伦敦、纽约、东京等全球城市相比(见表1),其核心地位和功能仍有待提高。据统计,上海2004 年人均GDP 为6 820 美元,而伦敦、纽约分别超过和接近30 000 美元,东京则超过 50 000 美元;2004年上海 GDP 总量仅占全国 7.7%,而纽约、伦敦、东京等城市占本国经济总量的比重都在 20%以上[6]。随着世博会的召开和高速铁路的建设,上海吸引更多的优质资源流入,大大加强其核心作用,进一步推动了上海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城市功能的提升。

  (二)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层级结构扁平化发展,“单核引导”向“单核 + 多中心支撑”转变

  上文已分析到,从空间发展历程上看,上海市作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单核的条件不会改变,作为引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上海的核心功能仍将持续完善。而在管理层级扁平化、时空距离压缩和区域分工逐步完善的条件下,作为次级中心的南京、杭州的地位将受到城市群内其他城市的追赶和挑战。因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将呈现出“单核 + 多中心支撑”的空间格局。

  (三)行政区边界概念逐步淡化 ,区域及次区域联合发展成为主流

  长久以来,行政区经济是制约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因素。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竞争的加剧,长江三角洲各城市也逐步意识到必须通过加强合作或强力扩大行政管理区域来提升城市的整体竞争力。各城市往往倾向于忽视既有行政边界,选择有利于己方的发展方向和结构,如苏州、无锡与上海关系的紧密度远远大于与南京的紧密度,同样而作为县级市的昆山更是以上海马首是瞻,上海为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城市轨道交通也将延伸至昆山境内。有些城市则选择强有力的行政手段—行政兼并,来减少区域内的恶性竞争,促进城市健康发展。

  三、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区域协调发展

  (一)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区域协作现状

  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长江三角洲的城市竞争不断加剧,为减少不必要的恶性竞争,中央政府及长江三角洲各城市不断寻求区域合作发展的模式和手段。

  作为国家发展战略重要组成部分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区域的协作发展已得到从中央到地方的广泛认可。但相比世界级较为成熟的区域空间管治机制,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协调合作机制仍然存在着“貌合神离”的问题。除去行政绩效考核、财政分配等“先天性”国家层面的制度约束外,区域协调机制的成果往往停留在指导性或方向性等原则性的意见上,并无实质性的配套政策和举措,这些都对长江三角洲城市之间的恶性竞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前,区域和城市管理体制及税收政策都将逐步改革,只有抓住机遇,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区域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完善区域协调机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可操作的措施和方案,才能真正保证区域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对策

  随着长江三角洲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强和综合实力的提高, 大中小城市在商品、服务、人口和资讯等方面的交流与协作将会更加紧密, 促进商品第三, 要逐步打破地方利益主体、经济主体和管理主体“三位一体”的传统格局, 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 规范地方政府的调控行为。

  1.合理进行产业定位和分工

  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应根据未来共生演绎形成的各自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确定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地位和分工关系。城市之间的合理角色分工与通力合作, 有利于避免各城市产业功能的重复建设, 实现经济与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因此, 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联合发展、共同繁荣”的原则, 在都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优化以及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联合投资建设等领域, 努力实现核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大中小城市之间的合理分工与功能互补, 为实现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奠定基础。

  上海作为该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增长核心, 担负着调配该区域经济和社会资源, 建设国际经济、贸易、金融三大中心的重任, 根据上海工业发展条件, 以轿车、通讯设备、精细化工、机电一体化设备、微电子和电脑、生物工程等作为 21 世纪的重点行业。南京和杭州要发挥对长江三角洲南北两翼城市群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进行协调的次中心功能。根据目前的状况,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产业定位可以大致分为四个区域: ( 1) 苏、锡、常、通高新技术产业区和杭、 湖、嘉、 绍高新技术产业区, 这两个高新技术产业区瞄准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 加快传统产业结构的升级, 高起点发展、高水准建设生物工程、电子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 成为长江三角洲南北两翼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策源地; ( 2) 宁、 扬重镇、化工基地, 成为区域工业基础和产业升级的支撑,以炼油、石化、汽车制造、造船、建材、电子等行业为主; ( 3) 沪、 舟深水枢纽港口群, 力争成为连甬、接国际经济贸易的重要枢纽; ( 4) 杭州和苏州要充分利用旅游资源, 努力发展专业化的国际旅游业。 个中心城市的战略角色分工与通力合作有15利于培育区域性主导产业与支柱产业, 形成布局合理、协作密切的生产体系, 在长江三角洲的广阔地域空间内避免各城市产业功能的重复建设。

  2. 建立区域性投融资管理机制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协调发展需要建立统一的投融资管理机制, 促进资源在城市间的合理流动。首先, 应建立区域共同发展基金, 使协调机构具有相当的经济调控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 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第二, 要建立规范化的民间融资机制。长江三角洲地区民间资金较为充裕, 但目前大多数民营企业仍以亲友间相互借贷和各种集资为主要融资方式, 制约了民营经济的改造升级和企业规模的扩张,因此要适当开放金

  融领域, 以民间资金为基金建立民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等。第三, 要打破所有制和地域限制, 积极鼓励生产要素跨地域流动, 鼓励个人和企业跨区域投资和创业。

  3. 构建区域性信息交流和技术创新体系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长江三角洲应尽快建立政府—— 中介机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之间、各相关中介机构之间、企业之间纵横连接、快捷畅通的信息联通网络及其运行机制, 促进信息的高速流动。可以建立以上海为中心, 南京、无锡、杭州、宁波为次中心的信息网络系统, 同时建设长江三角洲网络型光缆干线网, 辅之以数字微波通信网, 形成宽带、高速、安全可靠的信息通道。特别紧迫的是要建立企业信息、产业信息、法律信息和专业性公用服务信息网络, 以促进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联动发展。

  通过建立区域性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 提高长江三角洲地区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区域内较为雄厚的科研实力, 使之形成研究与开发网络,对关键性的科研项目协同攻关。通过改善科研的政策环境服务设施, 并有针对性地选择某些高科技领域, 培育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高科技专业化研究优势。通过与跨国公司在高科技领域的技术研发合作, 培育长江三角洲地区企业的核心技术。广泛开展产学研一体化的区域合作, 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真正建立起区域的产业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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