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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一、 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宪法权威,建设法治**。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七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全民守法,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

  三、时间安排

  2019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深入浅出地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宣传解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突出抓好宪法及宪法精神的宣传。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宪法,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大力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三)深入学习宣传《新党章》和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学习宣传《新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将《新党章》和党内法规宣传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宣传、法律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新党章》修订的重大历史意义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使人民群众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成果,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四)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以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在12月4日当天或前后时间,组织一次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为主题的中心组(扩大会)学习。

  (二)现场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法治宣传活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党章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赶集日走上街头、设立法律咨询台,发送普法资料或读本,解答法律咨询,积极营造宪法和党章宣传的浓厚氛围。

  (三)媒体法治宣传。**手机报、**电视台、红网开设专版、专栏,播出宪法日宣传公益广告。各单位要依托本单位本部门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扩大国家宪法日的社会影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把“12·4” 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推进地方、部门(单位)法治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做好宪法日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12•4”活动主题,突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党章学习宣传,面向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城乡居民等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结合各部门(单位)特点和社会需求,策划组织好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各单位开展“12•4” 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及相关图片上报县委法治办。“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内容。

  关于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时间安排

  今年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在今年全年学习的基础上,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

  四、活动安排

  (一)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宪法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宪法宣传周”的首要政治任务,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使之入脑入心,增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要组织集体学习宪法,特别是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发挥全县国家机关宪法学习的领头雁作用,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到人手一本宪法,带头通读一次宪法。要组织干部职工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结合实际,依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发挥县“七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讲作报告活动。

  (二)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宪法教育。全面落实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积极开展青少年宪法教育,让宪法法治精神在青少年头脑中扎根。继续开展全县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开设宪法教育课。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成人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培育校园宪法文化。组织陇南师专法律专业学生开展宪法宣讲,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专门开辟宪法学习园地,增强学生宪法体验。

  (三)采取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宗教场所、进网络、进家庭等活动,推动宪法宣传社会面全覆盖,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县司法局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向群众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和宪法宣传教育,推出更多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可结合部门特点,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教育长廊要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专题宣传教育。文体广(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宪法进宾馆活动,根据宾馆、酒店的特点和客观条件,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和公益广告,在客房和公共活动场所摆放宪法文本,供客人学习阅读。交通(运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让公众随处受到宪法宣传教育。各乡镇要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围绕基层群众需要,在村(社区)开展送宪法文本活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开展讲宪法学习专题党课,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以集中宣讲推动全县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四)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全县各级组织要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中心,充分发挥互联网及各类媒体平台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制作专版、播出专题节目,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推送宪法宣传教育内容,播放学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动漫、公益广告等,组织开展网络宪法知识问答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向网络延伸;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载体,推送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宣传活动覆盖面、影响力。在辖区人口密集区域或重点普法场所,采用举办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播放普法录音录像、悬挂条幅标语、图片展等方式,开展宪法知识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10时至12时县上将在成县宣传文化广场(莲湖公园旁)举行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成县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全力参与,并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大局,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主题活动健康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内容,将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全县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办、督考局、司法局要及时做好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从而有力推进全县宪法宣传深入开展。

  (三)注重宣传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省市驻成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

  重要论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宣传的首要政治任务。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在抓好系统工作人员学习的同时,抓好面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浅出地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解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国人社系统要组织学习宣传宪法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各级人社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要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公民的内心信仰。

  三、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的具体措施。各级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普法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宣传重点

  各级人社部门要抓住“关键少数”,加强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公职人员集体学习宪法法律,进行宪法宣誓;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提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同时,要突出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问题,宣传公民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的权利和义务,努力提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人社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维权能力。

  (三)讲求宣传深度

  各级人社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专家学者和普法志愿者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进村入户,通过召开报告会、座谈会、咨询会、研讨会和播放公益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活动期间,可以在窗口单位、服务岗位等区域开展法律便民、法律惠民等活动。

  (四)创新宣传形式

  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平台,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各具特色、实效性强的主题活动。要广泛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途径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宪法法律和人社法律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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