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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更是一项民心工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扫黑除恶整改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扫黑除恶整改方案

  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0督导组向省委第1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要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本轮督导“六个突出”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川扫黑〔2018〕18号、威扫黑领发〔2018〕13号的要求,明确工作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狠抓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持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二、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存在的问题中看到工作落实的差距,从点上的问题看到面上工作的差距,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部整改到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重、耽误整改进程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整改内容及主要措施

  (一)政治站位

  1.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破除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错误思想,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滞后,没有与政法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整改措施:将扫黑除恶纳入重要议程,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不浓,阵地拓展不够,宣传策划不够深入,缺乏持续性,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色氛围,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引起共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发现线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没有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没有在单位官网上设立扫黑除恶举报平台。

  整改措施: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平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

  完成时限: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依法打击

  1.线索摸排手段单一,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入,不细致,部分成员单位线索摸排为零。

  整改措施:压实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摸排,把线索摸出来。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侦办案件人员在深挖、扩线、串并、取证等方面意识不强,深挖彻查执行不到位,案侦质效不高。

  整改措施: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依法办案,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黑恶案件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整改措施: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重要线索要上提一级,坚决依法严惩。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综合治理

  1.综合治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基层治理和重点行业乱点的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那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对个别行业、个别地方已发现的黑恶势力团伙,跟进整治不力。

  整改措施:深刻剖析滋生黑恶势力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下深水、出真招进行整治。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深挖彻查

  1.深挖彻查涉黑恶问题和“保护伞”不够。

  整改措施: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方向,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深挖彻查,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组建工作专班,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纪检监察部门与政法机关衔接不够,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落实与政法机关同步协调办案机制,做到法纪衔接,协调推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以案明纪的正面导向作用发挥不够,相关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专题警示会、反思会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实施以案明纪,坚持做到典型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开专题警示会、反思会。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

  1.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措施单一,缺乏针对性,整顿工作推进不平衡。

  整改措施:把整顿软弱涣党组织与整治治安乱象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取信于民。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基层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村(社区)书记和第一书记的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未设在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流动性大、更换频繁,工作延续性不够。

  整改措施:专题研究,召开动员会,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增加工作力量,落实专门机构。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痕迹管理不强,资料收集有所欠缺,资料归档不规范,不能准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措施:进一步科学、规范的收集资料,建立台账,制定目录清单。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扫黑除恶整改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我镇印发《和安镇落实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和委发[2019]35号),现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持问题导向,分解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做到立行立改、逐一销账。以落实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工斗争,为和安镇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职责

  在上级相关部门直接领导下,围绕工作重点、组织领导,我所成立落实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小组。我所成立以陈景穆为组长,刘耀峥、林德敬为成员的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务所,由陈景穆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从严从实。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提高政治所位、端正指导思想。

  2、坚持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注重水利系统生的问题根源,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持续整改,巩固成效。

  3、工作重点对照本部门行业,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对水利系统、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垄断农村水资源、非法占用河道水库等重点领域再次深入摸底,全面排查。

  四、工作整改措施

  问题1:宣传发动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实际还不够紧密,宣传效果还不够显著,发动群众参与度还不够高。

  整改措施:加强全面宣传发动,采取挂横幅、发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达到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的氛围中来。

  问题2:摸排线索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对线索的排查:(1)加强水务所工作人员下乡巡查、深入摸排涉黑、涉恶、涉乱的犯罪线索。(2)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涉乱和“保护伞”的线索。

  五、工作要求

  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斗争责任感。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我镇水利系统虽然没有黑、恶势力,但乱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要深入宣传,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扫黑除恶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关于整改工作要求,对照全县《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扫黑除恶是党委政府首要抓好的政治工作,是社会长治久安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务必提高政治占位,进一步统一全镇思想共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督导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涉及我镇的个性问题,对问题进行细致剖析,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制订路线图,对标对表作战,确保做到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同时,以此次中央督导整改为契机,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巩固和扩大斗争成果,将全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完成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治标”的总体蓝图。

  二、整改重点(共16个问题)

  (一)政治站位方面

  1.对开展专项斗争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整改措施:①结合即将在乡镇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专项斗争纳入我镇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形成例会制,深入理解中央、省市县委相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斗争精神,不断增强做好专项斗争的主动性、自觉性。②完善党委和党支部尤其是村党支部扫黑理论学习考评办法,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规范扫黑除恶和综治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推进机制。③组织开展理论宣讲活动,设计适合我镇乡村的宣讲形式载体,使扫黑除恶斗争深入人心,让群众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以前是敢怒不敢举报不敢言,要逐步形成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的舆论态势和举报决心。④按照县扫黑办和上级要求,制定新一轮玉河镇扫黑除恶学习整改培训方案和计划。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各村、扫黑办、派出所。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2.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①进一步完善玉河镇扫黑除恶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把工作措施落实。②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召开玉河镇党政班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整改议会,组织开展工作自检自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宣传不到位,推进措施不具体等问题进行整改,形成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同时研究充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③召开玉河镇扫黑除恶工作镇村、司法、派出所、综治办和各村专题工作联席会议④玉河镇党政领导成员带头深入村屯宣传,征集线索。加大对村屯扫黑除恶工作检查指导力度和频率,发现先问题随时整改,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办法和措施把工作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各村、综治办、扫黑办、派出所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宣传发动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形式主义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措施:①围绕哈尔滨市26类打击重点,针对村屯不同场所、部位及群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专项斗争,使宣传教育入脑入心、管用。同时针对我镇火星和东光少数民族村将组织县民族老年协会工作者自编自演朝鲜族歌舞宣传扫黑除恶或上门用民族语言来宣讲,做到宣传全覆盖。②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持续开展专项斗争工作纪实和工作成果宣传,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村屯、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合作社、进集市、进农家、进残疾家庭、进贫困户、进外出务工人员。③通过电视播、微信传、广播喊、挂条幅、发卡片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扫黑除恶宣传,进一步提高宣传发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推动形成家喻户晓,一次胜过一次的宣传攻势,充分表明玉河镇上下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态度,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4、村干部深入学习扫黑除恶理论知识不够深入,尤其是部分村“两委”成员对扫黑除恶重要性认识还存在不足。

  整改措施:①加大党政班子成员深入所包村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讲力度和检查力度。②制定镇村干部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抓好村级干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理论学习③请派出所和有关人员进行线索排查专业培训,并组织村干部通过答题的方式普及业务知识,增强线索深挖排查工作能力。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两委成员。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5、镇村责任主体还需进一步夯实。

  整改措施:①镇党政班子在年初责任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②落实镇村扫黑除恶责任体系建设,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状。③建立镇村包村分片责任排查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二)依法严惩方面

  6.线索摸排不够积极主动,线索核查简单化。

  整改措施:①建立村和派出所线索排互动机制,对上级和本级反映举报线索和排查疑似线索都要积极配合深入排查。②建立完善多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线索会商机制,加强科学研判,优先侦别重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化工作环节,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不让一条有价值线索石沉大海,音信皆无。③压实镇村主体责任,全方位搜集涉黑涉恶线索。

  牵头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镇扫黑办、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19年8月底前取得实效,长期坚持。

  (三)综合治理方面

  7、镇域重点行业监管存在缺位,缺少监管机制。

  整改措施:⑴建立重点行业监管领导小组。⑵建立重点行业监管目录和台账。⑶建立排查监管工作制度。

  牵头单位:镇政府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司法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深挖彻查方面

  * 8、对深挖彻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思想自觉性和主动性。

  整改措施:①召开全镇扫黑除恶深挖彻查专题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②班子成员深入所包村进行深挖彻查工作专题培训,讲解深挖彻查在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镇扫黑办、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9、深挖彻查工作成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①召开镇村线索排查深挖彻查专题督办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②再次梳理“百日攻坚战”排查表,认真查找线索。③对重点领域金融信贷、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经营领域是否有垄断、罢市等重点排查深挖彻查。④对全县已经公示的重点案件涉案人员进行再次摸排,尤其是在玉河镇内活动痕迹进行深挖彻查。⑤与公安派出所密切配合对重点人员进行逐一排查深挖。

  牵头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镇扫黑办、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19年9月底前取得实效,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方面

  10. 村“两委”换届后,存在对村“两委”成员教育管理有所放松,个别村干部存在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①召开镇党委政府村及干部管理教育专题会议,加强村干部工作和生活行为管理。②按照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对村“两委”成员开展排查,将涉法涉诉人员全部撤换。③进一步核实排查现任村干部,确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责、乱作为的村干部,补齐配强村“两委”班子。④镇党委政府按要求严格实行村“两委”候选人任职条件部门联审,把黑恶势力及涉法涉诉、有前科人员挡在门外。

  牵头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派出所、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1.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①召开加强整改软弱涣散党组织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措施。②进一步明确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目标。③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三会一课”管理,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组宣办、各村。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组织领导方面

  12.宣传发动不深入、形势不多、措施办法不多,不同程度在死角死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选取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对不同群体开展宣传,提高宣传效果。②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将原来条幅样式改为固定模式。增设宣传展板,安装固态标语。③推进宣传拓展扩面。着力提高对文化村、东光村等边远村屯的宣传普及,加大法治宣传人员、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人扫黑除恶入户宣传频次。④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撤换不合时宜的宣传口号,防止同一口号“扎堆”宣传,通过变化宣传内容,提升群众知晓率。

  牵头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3.镇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①充分发挥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构建镇党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②严格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机制,配齐配强镇扫黑办工作力量。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办公室、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4.镇村工作力量保障还不适应专项斗争要求。

  整改措施:①向上级争取必要工作经费,加强与县扫黑办业务沟通,完善机制,保障工作。②要求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倾斜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支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牵头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5.镇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①加强责任落实。镇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扎实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②结合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形势,对已形成的参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案件线索转递制度》和《工作会商制度》等制度,重新制定玉河镇相关工作制度。

  牵头单位: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办公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镇各级党组织,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上下功夫,自觉找差距、抓整改。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各成员单位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二是强化政治责任。全镇各级党组织要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最根本的职责明确起来。镇党委政府及各责任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落实整改责任,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压实整改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全面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是严肃监督问责。要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制度,确保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取得长期成效。镇党委政府要加大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力度,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党组织及领导干部,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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