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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扎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商洛市统筹谋划、多措并举,组织开展了《民法典》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市上下掀起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供大家参考选择。

  关于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一)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就“切实实施民法典”发表了重要讲话。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现提出学习宣传方案如下:

  一、深刻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让社会公众掌握民法典知识,维护切身利益,有利于推动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民法典以法典的形式固化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表述,为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深远意义。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起草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盟守法普法重点工作,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宣传重点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广泛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3.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4.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四、活动安排及责任分工

  (一)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

  1.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党校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网络在学法平台和年度工作要点,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必修课程。

  3.举办民法典学习报告会。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4.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选取与国家机关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参加庭审和网上观看视频两种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二)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学校

  1.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2.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3.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力度,支持民法典相关学科发展,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三)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乡村、进社区

  1.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说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在社区、嘎查(社区)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

  2.在嘎查(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嘎查(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3.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及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四)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万家

  1.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开展宣传,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精准性,基本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对各类人群的全覆盖,让大多数人都得到一次以上民法典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逐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要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事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民法典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热点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拓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军营、进寺庙,进入千家万户。

  2.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厂矿、市场等基层单位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3.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及时转发中央主要媒体重要稿件,报道盟委、行署相关部署和有关部门推动实施举措,及时反映全盟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举措。在电视及报纸开设民法典学习专题专栏,推出评论言论、释法说理文章,制作播出专题节目,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教育网络。

  4.“法治阿拉善”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进行专家解读和以案释法。利用微信公众号或法宣在线举办“民法典知识网络答题活动”。

  5.在新闻网站及客户端开设专栏,制作刊播融媒体作品,突出宣传民法典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及核心要义。利用微博、移动客户端等社交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把策划线上话题和开展线下活动有机结合,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活动效果。

  6.用好普法阵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医院、景区、公园、车站、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加强在公交、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场站的学习宣传。全盟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要突出民法典内容,基本实现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都有民法典宣传内容,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服务基层群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突出地方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中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提示,防止产生负面舆情。

  (三)落实普法责任

  各旗区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把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中去。广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嘎查(社区)法律顾问和农村“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民法典,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形成宣传合力。

  (四)增强宣传实效

  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关于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二)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明确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现提出学习宣传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起草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省守法普法重点工作“六项工程”,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宣传重点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广泛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3.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4.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5.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活动安排

  (一)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

  1.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3.举办民法典学习报告会。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4.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选取与国家机关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参加庭审和网上观看视频两种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5.将民法典相关内容纳入xx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必修课程。

  (二)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学校

  1.抓好青少年这个人生关键时期,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2.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3.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力度,支持民法典相关学科发展,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三)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乡村、进社区

  1.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说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

  2.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3.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及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四)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万家

  1.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开展宣传,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精准性,基本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对各类人群的全覆盖,让大多数人都得到一次以上民法典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逐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要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事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民法典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热点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推动民法典进入千家万户。

  2.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等基层单位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3.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设民法典学习专题专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教育网络。

  4.在《xx日报》及相关网站开展《民法典知识百题竞赛》活动,请社会公众参与答题。

  5.在xx电视台《豫事说法》栏目播出“聚焦民法典”系列专题片,通过对具体案例的释法析理,向社会公众讲解民法典对比原相关法律的亮点,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6.开展“诵读民法典,礼赞新时代”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科研人员、教师、警察、学生、律师、文艺工作者、农民、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个体从业人员等开展民法典诵读活动,在省内各广播平台、微信公众号播出、推送,扩大民法典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7.“xx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在“xx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举办《民法典知识每日一题》在线答题活动。

  8.用好普法阵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医院、景区、公园、车站、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加强在公交、地铁、轻轨、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场站的学习宣传。全省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要突出民法典内容,基本实现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都有民法典宣传内容,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9.围绕“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在xx地铁1号线开设“民法典号”专列,在地铁车厢内外布展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在xx地铁1号、2号、5号线沿线各站点通过车载显示屏、宣传板面等加强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突出地方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中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提示,防止产生负面舆情。

  (三)落实普法责任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把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中去。广泛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和农村“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民法典,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各级普法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形成宣传合力。

  (四)增强宣传实效

  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关于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三)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全县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为民法典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安排部署,将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纳入“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设计,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切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依法治县实践、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汾西夯实法治基础。

  二、重点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三)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鲜明特色和时代精神。民法典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了人民利益愿望、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是一部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能够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四)学习宣传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传播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解读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作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1.党委(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将民法典列入县级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邀请专家学者,积极开展集体学习,推动形成头雁效应。

  2.国家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能,通过支部会议、座谈讨论、交流心得、在线讲座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确保民法典的相关条文和法律精神入脑入心。

  3.典型案件旁听庭审。在民法典生效后,选取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较高且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通过现场参加和网上观看等方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切实提升依法履职的法治思维和业务水平。

  4.坚持强化法治培训。将民法典学习教育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课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并作为必修课程,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校园”。发挥校园法治教育“小手拉大手”作用,起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效果。

  1.构建学习宣传长期有效机制。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大中小学生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

  2.发挥法治副校长专职作用。在全县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发放书籍、专题讲座、以案释法、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3.举办民法典学习宣传主题活动。以学习宣传民法典为主题,组织开展主题班会、社团活动、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等参与性、互动性、实践性较强的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群体的法治素养。

  (三)深入开展“民法典进基层”。推动民法典知识和精神融入法治文化,积极营造全社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

  1.深入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依托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公益进乡村”等载体,发放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宣传挂图,并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组织的网上访谈、直播互动、知识竞答、虚拟展览等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知识普及。

  2.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推动现有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在原有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图书馆等场所的基础上增设民法典专栏、添置民法典书籍,更加突出民法典元素、民法典内容,确保广大群众学时看得见、用时找得着。

  3.倡导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围绕学习宣传民法典, 结合我县乡土风情和民俗文化,以各类传统剧目或普法短剧、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等形式,积极组织创作优秀法治文化作品,踊跃参加全国普法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积极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的民法典宣传教育。

  (四)严格落实新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地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1.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要及时转发、刊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决策部署,积极报道全县各级各单位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际举措和显著成效,并制播专题节目,开辟解读专栏,切实发挥作用,把好舆论方向。

  2.突出新媒体优势。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平台,广泛发布、积极转载各类民法典学习宣传相关信息、资讯,并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针对不同人群的阅读兴趣,开展个性化民法典学习宣传,实现精准匹配、专属推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举措,真正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到重要位置,列为重要事项,切实履职尽责,抓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统筹部署。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单位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推动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各环节,弘扬立法精神、剖析执法程序、阐释司法理念、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讲好民法故事,推动民法精神深入人心,坚决维护好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大力开展线上普法、以案释法;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走过场,注重针对企事业单位、农民工群体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落地见效;要及时总结推广民法典学习宣传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高潮,有效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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