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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19党风廉政党课教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2019党风廉政党课教案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北方集团党委的要求,今天我们在公司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由我结合党支部的实际,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主题,谈一点学习体会,与同志们相互学习和共勉。

  2019年5月31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背景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主题教育,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

  党员干部代表着党的形象,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影响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党员干部的管理是我党巩固执政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所以,做好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是提升我党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以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更要不忘初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与能力。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条例主要内容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主要内容分为四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章: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九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十条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情况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或者根据职责开展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第十六条 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

  第十七条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依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视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建立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一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二十三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政府予以纠正。

  三、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具有非常高的时代价值,是传承和发扬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的重要途径,是筑牢党长期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

  2016年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2017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指出,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必须坚定文化自信。没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底蕴和滋养,信仰信念就难以深沉而执着。党员、干部要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去庸俗、远低俗、不媚俗,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2017年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对继续坚持纠正“四风”作的重要指示”指出,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在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效果。

  2019年6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千万不能在一片喝彩声、赞扬声中丧失革命精神和斗志,逐渐陷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状态,而是要牢记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四、不忘初心,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不忘初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活党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冶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70周年的重要时刻,根据党的十九大部署,全党启动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这次主题教育,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是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就是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奔着问题去,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坚忍不拔的韧劲坚决予以整治,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努力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就是要继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筑牢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和群众根基;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团结带领人民把党的十九大绘就的宏伟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美好现实。

  “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是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任务、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这次主题教育的特点提出来的。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时刻不忘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担使命,就是要牢记我们党肩负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找差距,就是要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的放矢进行整改。抓落实,就是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把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要全面把握,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

  理论学习有收获,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新进步,加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思想政治受洗礼,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干事创业敢担当,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民服务解难题,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人民立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清正廉洁作表率,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的根本任务,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确保这次主题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不忘初心”,正是他直面党内存在的挑战和风险的结果。事实上,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确不少,最大问题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品质被削弱。从根子上说,就是一些党员遗忘、淡化了党的“初心”。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就是党建立和发展的最初心愿。它是中国共产党的身份标识,也是党存在的精神内核和不断发展的动力之源。从“初心”的构成看,“不忘初心”就是:一在信仰上,要成为马克思主义坚定的信仰者,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二在理想信念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三在宗旨上,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四在精神上,“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五在作风上,始终不忘党的优良作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可以说,这五个方面是我们党近百年取得辉煌成绩的经验总结,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精神支柱,更是全体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政治灵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它在增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各级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决定》进一步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为我们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实施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

  我们党十分重视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力度。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责任制,分解责任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到位,让责任制落到实处。

  五、《制度》面临的问题以及如何认真贯彻执行《制度》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般性的、总体性的要求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举措少,致使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不够明确,检查考核不够深入,责任追究不够严肃,有不少地方和部门甚至没有真正追究过责任,等等,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比如,在责任追究案件的启动程序方面,责任追究由谁来启动、在什么情况下启动需要进行明确等。要铁面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在这方面要抓住典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也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不能下面问题成串还熟视无睹。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和不良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要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

  对具体的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是强化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的有效举措。由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在具体责任行为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出了问题,还有倒查机制,还要被追究。这就意味着承诺和责任,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实施责任追究应该终身追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究责任的都要追究。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前者不承担领导责任,后者必须承担领导责任。

  六、国企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不忘初心、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党十九大报告主张秉公执法、廉洁政治,国企落实十九大报告要求的过程中,应适当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这不仅能够营造廉洁的工作环境,而且还能促进国企有序建设,提高国企员工政治素养以及思想道德水平。

  现如今,我国社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国企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国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过程中未能紧密结合社会形势,最终实践效果与预期要求相差甚远,并呈现下述突出问题:

  (一) 思想意识淡薄

  国企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其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业务工作的一部分,部分领导者开展基础业务工作时往往忽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会浪费基础业务处理时间,即使发现个别员工存在违法乱纪行为,也只是口头批评,未参照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度予以惩处,长此以往,国企员工会对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度持片面认知,员工凭借主观意识应付工作,这对国企有序管理、稳健运行有不利影响。

  (二)工作形式落实

  国企管理体系相对完善,个别部门领导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时,为应付上级领导检查,仅形式化推进,未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于过程。此外,相关制度负责人同时兼任多职,一旦出现腐败行为,则负责人会互相推卸责任,并不是在第一时间提供问题处理措施,这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完善、有序运行会产生消极作用。

  (三)考核指标片面

  调查可知,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执行标准尚未具体确定,考核方案过于片面,考核指标细化工作不到位,过于泛化的考核指标不能直观反映真实情况,并且还会产生违法乱纪行为。部分员工工作积极性会逐渐降低,员工离职意愿度会大大增强,最终国企发展极易因优秀员工数量短缺受到制约。

  (四)责任延时追究

  国企多数领导者为在员工面前维持好人形象,或者迫于职位晋升,往往采取息事宁人处理方法,一旦国企领导者在责任追究中未能秉公执法,主观色彩较浓厚,那么最终会主张嚣张气焰,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权威性。此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过程中会充满较多阻力,这对国企持续发展会产生消极影响。

  国企要想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务必采取有效对策处理已有问题,从以下四方面工作入手,营造良好的国企环境,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助力,最终国企经营管理目标能够及时实现。

  (一)强化思想意识

  国企领导者只有正确认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改变传统的思想认知,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作出积极努力,并规范工作行为。这项工作落实时遵循分级管理领导机制,并且国企组织系统化培训活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活动,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同时,员工会严格按照责任制要求约束自我行为。只有国企领导者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强化自身思想意识,才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国企员工自然会端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看法。

  (二)落实工作过程

  党风廉政责任制具体落实于工作过程,同时,明确员工职责,根据国企发展情况制定阶段性发展目标,坚持一人一责制,即使出现管理问题,相关负责人能够主动承担责任,并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长此以往,员工工作态度会不断端正,员工责任意识会逐渐增强。国企将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细分,为各部分布置反腐任务,并对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全面监督,以此彰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践优势。

  (三)做好考核工作

  国企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将责任制渗透于考核的各环节,同时,严格执行月季考核、年度考核等任务,在这一过程中,应用定量与定向相结合的方法,这能大大提高考核准确性,并且考核结果能够客观反映。此外,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制定合理的考核激励措施,对于表现优秀、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公开表扬;对于表现逊色、多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组织系统培训,必要时予以警告或者惩处,以此起到警示作用。

  (四)责任深入追究

  国企要想尽最大可能制止腐败行为,务必深入追究违法乱纪行为主体的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与此同时,完善惩罚体系,将防腐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此外,渗透责任制考核于日常管理,引导员工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并且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及时消灭违法乱纪行为。责任追究深入推进,能够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性,这对责任追究制顺利建设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国企管理效率,营造良好的企业环境。

  国企正处于改革的关键阶段,通过强化思想意识、落实工作过程、做好考核工作、深入追究责任等措施来引导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这不仅能够优化党风廉政建设效果,而且还能强化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除此之外,国企改革进程能够不断加快,国企经济效益会大大增加。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全体党员同志要做到不忘初心,关键要在思想上得到教育,在行动上知行合一,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国、心中有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照,衣冠要随时正,有灰尘就要洗洗澡,出毛病就要治治病。

  作为党员,作为国企员工,应主动履职尽责,切实担负政治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坚持正本清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探索、认真实践,用信仰去格物,用良心去做事,成就“大我”,两袖清风,一身正气,永葆本色。

  2019党风廉政党课教案

  授课人:xx

  授课时间:xx年xx月xx日

  授课地点:xxx

  授课题目: 管好“身边人”

  教学目的: 领导干部最重要的身边人,往往是贪腐的基础。在贪腐大案中不乏因身边人不廉洁而罗落马的实例。身边人的人既包括亲人,也包括工作人员,管好身边人,也是制止贪腐的重要措施。因此通过此次学习使领导干部意识到管好身边人的重要性及怎样管好身边人。

  教学时间:40分钟

  教学手段: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培训

  教学过程:

  一、教育背景

  近年来,我国的腐败犯罪表现出一些新特点,其中包括领导干部“家里人”“身边人”参与作案,形成窝案串案,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由于领导干部手握权力,其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往往就成为一些热衷于权钱交易者行贿拉拢的主要对象。因此领导“身边人”的管理不是小事。吴官正同志在致江西省余干县委书记陈建辉的信中写道:“对亲属要严加管教,不要照顾,不能迁就,这是一个坚持公正、正义、刚直的领导干部应有的素质。”新时期的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人”仍需以此为鉴。

  二、教学内容

  如何管好身边人,防治因身边人违法违纪导致个人身败名裂,很多人都曾有过独到见解。我认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防微杜渐是关键。

  第一,管好身边人,要明察秋毫。领导身边人容易受人追捧,在一些场合,领导身边人甚至会替领导发号施令,得罪领导身边的人与得罪领导无异,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穿上小鞋。领导的家人不可得罪,领导的秘书不可得罪,领导的司机、公务员都不可得罪,这些都成为一种潜规则。领导身边人不一定有领导的觉悟高,很容易趾高气扬,也很容易被糖衣炮弹打中。要高度重视身边人的小错误,对这些人必须加强管理和思想教育,要明察秋毫,及时制止,不可袒护。

  第二,管好身边人,要慎重放权。领导干部做事不可能事必躬亲,有很多时候会委托身边人办一些事情,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惯例,不等领导放权,秘书、司机、公务员就会主动介入,把一些小事替领导打点好,这种主动行为自然是替领导分忧,隐患也存在其中。倘若身边人打着领导旗号去做某种事情,必然牵扯一些利益关系,甚至会有损领导形象。所以放权的同时,要注意及时收回,不可随意。

  第三,管好身边人,要把握原则。坚持原则,是保证公平正义的前提,也是拒绝贪腐的坚强防线。管好身边人,要把原则放在首位。领导干部首先要自身素质过硬,同时教育身边人坚守原则底线。中国人讲人情关系,搭上关系好办事也是一种源远流长的“传统”。拒绝人情很没面子,把原则与人情面子调换个岗位,于是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管好身边的人,重点就是管好人情面子泛滥,坚决制止把原则与人情混为一谈。

  身边人就是一条防腐战线,外部防线一旦失守,内部防线还会坚持多久?教育好身边的人,任重而道远。

  2019党风廉政党课教案

  一、深入学习并认真领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述会议和中央、省、市主要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讲话精神上来。

  二、我们国资委系统的每一位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紧跟时代的步伐,即时即刻从自我做起,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新常态,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工程添砖添瓦。习总书记在博鳌论坛上讲过一句话:我们不能身子进入了新世纪,脑子还停留在旧时代。我们每位同志要切实体会,提高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习总书记就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4个重点要求。第一,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第二,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强化执纪监督,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第三,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第四,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

  省委徐守盛书记强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健全完善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有责必问、一问到底。要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文化引领,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徐书记特别提到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针对行政审批、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创新和制度治本力度,切实斩断与“红顶中介”牵扯在一起的各种利益链条;在国有企业监管方面,继续推进省直部门与所办企业(实体)脱钩,深化国企改革,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

  市委龚武生书记指出,纪律规矩是红线和生命线,务必要时刻坚守。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严守党的组织纪律、严守党的经济纪律。坚决用好“追责之剑”,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做到“一案三查”,有责必问、一问到底。

  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党的纪律建设。

  我们要切实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党的纪律建设。

  一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用“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五个必须”一是必须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二是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真正做为务实清廉;三是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决不允许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发生;四是必须做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的两道防线;五是必须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五个不允许”指的是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规范言行,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坚守组织原则,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决不能超越权限办事,决不能违背组织决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

  三要加强纪律教育和执纪问责。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循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模范执行纪律。要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对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市国资委系统党委(党总支)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政治责任。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党委(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

  二要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逐级报告、定期约谈、沟通会商、问责追究以及领导干部述廉等制度,进一步把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企业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与国资委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企业党委(党总支)要与所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三要落实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市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监督职责,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主责,提高监督能力。建立健全履行监督责任的制度机制,完善对党委(党总支)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委(党总支)经常性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国资委系统改进作风实现了良好开端,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看到,作风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长期任务,一些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我们必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工夫,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绳锯木断、滴水石穿的恒心,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一要在坚持中见常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诫勉、质询等方式,及时“扯袖子”“敲戒尺”,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要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要把“三严三实”作为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以严的措施管理、以严的纪律约束,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事业观、群众观,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为民务实的良好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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