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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机关党风政风建设——八项规定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立规矩开始,由作风建设切入,从中央政治局做起,掀起了一场深刻改变党风政风的“中国之变”。经过几年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和衷心拥护。今年来,市委着眼抓常态、见长效,在全市上下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大学习、大整改”活动,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我感到,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关键要在三个方面着力。

  一、要从基层抓起。有的基层党组织认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管高层、管高级领导干部的,与基层关系不大。这种模糊认识,必须及时廓清和纠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底以来,全国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理的干部总计41.5万余人,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7.5万余人,占比超过了90%。由此可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灾区”还是在基层。因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自中央,更应该落实在基层。基层党支部是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是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也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等重要职能,地位虽“微”,但作用很强、职责很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应当从基层严起,从支部抓起,打通“最后一公里”。近两年来,市直机关工委坚持纵深推进“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党建创新实践,通过“一统领、两任务、三着力、四落实”,规范“到”的内容;通过“模版化落地、个性化发展、示范化引领、融合化提质”,解决“到”的方法;通过“严实责任、科学考评、常态督导”,创新“到”的评价。一系列创新举措,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市直党员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处理的案例呈逐年明显下降趋势,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实现了落地见效,这一创新做法也得到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省直工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

  二、要从自身做起。《党章》中“党员义务”明确要求,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两学一做”中,“党规”是“两学”的重要内容之一,“讲规矩、有纪律”又是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之一。可见,自觉遵守包括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内的党纪党规,是对每名党员的基本要求。当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要自觉克服和纠正三种不良倾向:一是“与已无关”,觉得自己只是普通党员、基层干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自己有点“远”,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作风、倡新风、正党风的重大意义认识不透、领悟不深。二是“雨过地皮湿”,满足于做做样子、走走过场,挂在嘴上、写在纸上,没有真正烙记于心、落实于行。三是“忽冷忽热”,上级强调时抓得紧,日常工作中松了弦,缺乏一以贯之、持之以恒的定力和毅力。如果把党组织比作一个“大肌体”,每名党员就是这个肌体中最基本的“细胞”,是党组织最基本的力量。只有每个“细胞”都增强自律力,提高免疫力,才能有效防止党组织“大肌体”出现“病变”,确保健康与活力。因此,每名党员都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自身得到最坚决的贯彻、最有力的执行。

  三、要从小事严起。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通报来看,近七年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类典型案例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约占26%,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约占23%,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约占36%。这些案例,看上去只是违规发了点津补贴、用了点公车、收了点“小意思”、喝了点小酒,在有的人看来,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其实不然,“小事”虽小,反映的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和态度,折射的是意识上的不重视、行动上的不落实、标准上的不合格。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一书中指出,“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见品德”。作为党员干部,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展现的是党员形象,体现的是党性修养。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从许多落马贪官的忏悔录不难看出,他们的大贪巨腐都是从违规吃一顿便饭、收一个小红包、办一点“小事”开始的。严管就是厚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能有效避免党员干部“小痈”养成“大患”、小事铸成大错。因此,执行党纪党规,必须坚持抓细抓早抓小,从小病治起、小节抓起、小事严起,通过集中整治、巡察审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手段,强化执纪监督,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洗澡治病,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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