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nmengfu.com--小学作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

  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整治方案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结合教育战线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含代课教师、临聘教师,下同)违规有偿补课问题,为减学生的负担,保障家长的利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系统整治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洪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东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监审科。

  二、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界定和处罚规定

  (一)违规情况认定

  1.中小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规有偿补课

  ①. 中小学校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补习的;

  ②. 中小学校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违规有偿补课放任自流的;

  ③. 将校舍和场地出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进行违规有偿补课的。

  2.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规有偿补课:

  ①. 参股校外培训机构,或在校外培训补习机构参与补课、管理兼职的;

  ②. 以辅导亲友子女、家养家教等各种名义招收学生违规有偿补课的;

  ③. 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有偿补课的;

  ④. 其它组织学生违规有偿补课的。

  (二)违规处罚

  1.对中小学校违规有偿补课的处罚

  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单位通报批评、取消单位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单位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纪律责任。

  2.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处罚

  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中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对在职教师顶风违规有偿补课的,一律从严处理。

  ①. 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一经查实,是党员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非党员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是学校领导的,给予撤职以上处分;调离原学校到薄弱乡镇和薄弱学校任教;撤销或建议上级撤销已经获得的所有荣誉称号;三年之内不得晋升职称、岗位,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拔任用。

  ②. 调到新单位后,拒不上班或不遵守上班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合同或辞退。

  ③. 三年之内,再次违规有偿补课的,一律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或辞退的处罚。

  三、工作举措

  各乡镇和局直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必须完成八项工作任务:

  (一)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

  严肃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各乡镇、局直各学校在 11 月 21日之前召开一次高质量的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教职工人数较少的乡镇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召开;教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学校召开动员会。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作动员报告,要讲深讲透整治的意义、整治的内容和整治的要求,各乡镇和局直各学校动员会必须邀请局相关督导组领导参会(相关资料图片上传至市教育局监审科)。

  (二)扎扎实实开展一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活动

  各乡镇和局直学校必须做到不漏一人,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要讲实效,对自查自纠中未主动发现问题、社会反响突出的乡镇和局直学校由相关督导组进行重点督办。自查自纠结果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监审科。

  (三)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法,全体教职工认真开展一次针对有偿补课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

  各乡镇各学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有针对性,背靠背的评议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真正把问题揭露出来。对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责令重新进行。

  (四)发动学生、家长、社会人员,开展一次针对有偿补课的家校共治活动

  要运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发动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要召开全体学生会、家长会,运用专刊、微信、短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形式,宣讲“禁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邀请家长全程参与整治,形成家校共治局面。及时查处违规有偿补课的人和事,将查处情况公开曝光。市教育局每月将通报一次全国、全省、全市查处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典型案例,各乡镇、局直各学校要按要求向全体教职进行通报,不得截留或者有选择性通报。

  (五)全体教职工签订一份拒绝违规有偿补课承诺书

  《承诺书》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签字,不漏一人。承诺书要杜绝空话、大话、套话,讲究实际,承诺书要张贴在学校对外最醒目的地方,向全社会公开承诺,接受全社会监督。每月要以教研组或年级为单位,对执行承诺书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反思,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报告上级立案调查。承诺书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以乡镇和局直学校为单位,集中汇总后存档备查。

  (六)针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和学校周边无证补习机构,每月开展一次大巡查

  各乡镇和局直各学校要对自查自纠、生活会、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确定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对象,开列黑名单,联合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消防、卫健委等部门,开展协同行动,深入社区、居民户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和无证补习机构,每月开展一次突击大检查大整顿大查处,要将检查和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市教育局整治办公室。凡未按规定开展大检查大查处的,将提醒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七)对涉嫌违规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开展一次严肃的约谈活动

  各乡镇和局直各学校,对有举报线索和涉嫌违规有偿补课的教师,要开展集中约谈。发现有违规有偿补课苗头的,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要做好他们的帮教工作,进行正确引导。

  (八)制订完善一批规范教师行为、强化师德师风、预防和杜绝违规有偿补课的规章制度

  各乡镇、局直各学校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法,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用的、操作性较强的措施,全面遏制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发生,真正巩固整治成果,做到提高师德师风水平,端正师风、教风、行风,真正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立德树人是检验学校工作的根本标准,各地各校要更加重视教师责任感和荣誉感塑造,把整治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反思有机结合,对本地本校存在的违规有偿补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整治,及时向上级报告整治进展情况。

  2.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要研究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具体任务,建立任务台账,不折不扣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

  3.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严明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凡整治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到各学校进行督导,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各学校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根据省纪委监委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决定2019年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并作为2019年全省师德师风提升年重要内容之一。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深入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有偿补课“亮剑”,切实解决学生家长关注的突出问题,维护优良教育行风。

  二、整治内容

  1.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2.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3.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市教育局

  1.加强组织管理。成立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领导小组,师教、法规、人事、基础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召开一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严明纪律,各负其职,齐抓共管。2.完善检查和监督机制。将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纳入年度专项督导范围,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落实专人负责,畅通受理举报与监督渠道。实行案例查处月报告制定。3.制定工作方案。督促市直属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做好动员、部署、安排、验收,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着落。4.创新整治举措。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教师利用互联网、微信群等新型方式开展有偿补课的整治,坚决杜绝利用小饭桌、托管班等隐蔽形式从事有偿补课。5.组织明察暗访。不定期多频次到市直属学校和各县(市、区)进行检查,对自查自纠中没有发现问题的单位要实施重点暗访。建立健全违规查处通报制度,对查实的违规案件一律进行通报。

  (二)县(市、区)教育局

  1.每学期召开一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所有中小学校长和具体负责人参加,传达省、市整治工作政策及要求,做好安排、落实、检查、评估工作。2.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用制度管人。制定《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细则》。3.督促学校与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开展致家长明白纸活动,确保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4.建立举报平台,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实行台账管理。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畅通受理举报与监督渠道,做到事事有回应。5.加强排查力度,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所辖中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的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在职教师兼职兼课行为。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易发多发期,加大暗访力度。建立健全违规查处通报制度,对查实的违规案件一律进行通报。6.完善考核机制,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纳入学校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三)中小学校

  1.组织学习宣传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为主题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责任意识,打消教师侥幸心理。2.每学期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全面落实“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把签订《承诺书》列为新入职教师上岗前的规定动作。3.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印发《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在学校明显位置和网站公布市、县(市、区)教育局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受理举报与监督渠道。4.加强对整治工作目标管理的年度考核,与相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整治有偿补课目标管理责任制。5.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实行台账管理,每学年末向学校主管部门详细报告有偿补课整治整体情况。建立健全违规查处通报制度,对查实的违规案件一律及时通报和上报。6.通过校园网、全体教师大会、家长会、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大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以上工作要求,作为上级部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的主要内容。

  四、落实责任

  (一)市教育局

  各市教育局对所隶属县(市、区)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监管责任,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负分管责任;分管部门职责不清的,局长承担分管责任。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跟进调查核实,认真接待和处理投诉事件,做到举报一件、调查一件、处理一件。对处理起来确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已查实的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对整治工作不力,上访事件数量多、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市教育局主要领导责任。所隶属县(市、区)问题较多的,市教育局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县(市、区)教育局

  县(市、区)教育局对所隶属中小学校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监管责任,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负分管责任;分管部门职责不清的,局长承担分管责任。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作为师德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和校长考评范畴。对整治方案、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到位的,县(市、区)教育局主要领导负总责。措施落实不到位视同不落实,应付敷衍视同没有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县(市、区)教育局主管领导负总责。对包庇隐瞒问题的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所隶属中小学校问题较多的,县(市、区)教育局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三)中小学校

  中小学校对本单位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监管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校长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负分管责任;分管部门职责不清的,校长负分管责任。学校是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实施“一岗双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教师签订《承诺书》后再进行有偿补课的,校长负监管责任;教师没有签订承诺书,校长属于失职。对于学校未履行相关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校长负主要责任。对于本学校教师出现问题的,要严肃处理责任人和相关主管领导。

  (四)教师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记入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是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名师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如涉及到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除按在职教师职务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给予调离岗位处罚。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开始至11月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各阶段压茬进行。

  (一)研究部署(3月)

  1.召开会议部署。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层层传达,坚持全覆盖、无死角,尽人皆知。2.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的方案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组织建设、制度建立、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违规查处等方面夯实责任、细化举措。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确保活动收到实效。3.开展学习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把学习宣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解读,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

  (二)自查自纠(4-6月)

  1.履约践诺活动。各市全面开展在职教师“承诺、亮诺、践诺”活动。承诺,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确定名师、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代表,提出师德师风建设倡议书;每位教师签订《全面落实“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亮诺,教师承诺书一式多份,送达学生家长公示、征询家长意见并签字,通过校园网、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践诺,广大教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用实际行动践行诺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结合实际,拿出具体措施,从细、从实、从深抓好落实,对教师“践诺”情况进行考核评价。2.自查自纠活动。各校以自我反思为主,对本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与分析,查摆问题。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要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坚决防止和制止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或者为在线教育提供生源、或因参加在线教育影响本职工作等行为的发生。

  (三)督促检查(5-9月)

  1.开展全面检查。省教育厅将组成检查组赴各地检查督导。各市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包括设区市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工作要求,检查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对本次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2.进行严肃查处。各县(市、区)教育局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3.实施严肃追责。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坚持从严执纪,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和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学校和教育部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的责任。把整治有偿补课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和学校评特色、上等级的重要内容。

  (四)明察暗访(6-10月)

  1.列出察访问题清单。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列出明察暗访问题清单,主要包括领导重视程度、问题台账建立、整改措施完成、主体责任落实以及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等内容。落实谁检查、谁负责,清单问题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2.组织明察暗访。省教育厅将组成检查组赴各地进行明察暗访。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工作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要组织市、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常驻式检查,形成威慑氛围的高压态势。3.紧盯重点节点。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对于投诉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学校和教师,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并及时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

  (五)总结提高(10-11月)

  1.制定整改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针对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2.开展成果展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一次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展示,邀请部分学生及家长、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3.实施经验交流。省教育厅将根据全省工作需要,不定期印发通报。主要安排:一是印发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报,充分反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提高政治站位与开展专项整治的举措;二是印发师德师风失范案件查处情况通报,警钟长鸣,引导广大教师信守承诺;三是印发各地工作总结与交流通报,总结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成绩,交流各地经验,为今后深化提升工作做准备。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工作专班,由贾海明副厅长牵头,师教、法规、人事、基础教育等部门参加,在省师德师风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地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二)形成工作合力。把禁止有偿补课工作摆到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融入到依法治校、校园文明建设、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党员教师的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发挥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各地要把整治有偿补课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学校评特色、上等级和年检的重要内容。各市教育局和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每月5日前向省教育厅师教处报送有偿补课案例查处情况。省教育厅定期向省纪委监委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引导广大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维护良好的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对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重从快处理一批顶风违纪的在职教师,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颍上县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职业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及在职教师、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严禁全县各中小学校利用假期或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在校内集体补课;严禁全县各中小学校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学校默许、指使班主任、科任教师在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奥数、特色英语、作文等有偿辅导。

  (二)严禁各中小学校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为违规办班提供场所;严禁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开办以面向中小学生为主要授课对象的补习班、提高班和兴趣班。

  (三)严禁全县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举办有偿补课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受聘参加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教学活动,也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任何便利;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提供有偿办班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组合成不同学科的教学班,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课。

  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教育局成立 “颍上县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单位要强化工作措施,做到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各学校都要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二)做好宣教,提高认识。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治理“三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珍惜工作岗位,自觉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切实要将本次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中小学生教育和管理紧密结合,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活动,坚决抵制有偿补课,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教育局各有关科室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调度各单位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座谈会、专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加以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要通过各种载体及时宣传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及时规范和完善制度,争取通过此次整治活动,形成治理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7年6月28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全面部署阶段(6月28—7月8日)。各地各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政治学习、橱窗展板、悬挂条幅、广播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县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违规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整治活动。要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排查重点对象,设立公开的投诉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阶段(7月9—24日)。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违规有偿办班补课的问题。要做到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在自查自纠期限内,根据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予以区别处理,情节轻微或虽有问题但能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追究或给予从轻处理;对于隐瞒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7月25日—12月10日)。

  各地各校要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校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根据群众投诉情况,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教育局有关科室对全县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对于一些群众反映多的学校将重点检查。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11日—31日)。各地各校要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开展下去,可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跟踪督查,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校要于12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上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监察室)。

  六、处理办法

  (一)对违纪教师的处理。

  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取消当年绩效工资和评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评聘;三年内不得晋升工资;

  2.调离教学一线岗位或原工作单位;

  3.对取得“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违规教师,按授予权限取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对于中层以上干部免去现任职务,三年内不予提拔。

  4.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二)对所在单位的处理。

  实行专项整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办班补课行为的所在单位,取消当年考核优秀资格,并全县通报。

  (三)对学校主要领导的处理。

  一年内查实有一起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责令校长作出书面检讨,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查实有两起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一年内查实有三起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除校长职务。

  (四)对其他情况的处理。

  对违规办班补课过程中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和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558-4432616

本文来源:http://www.cnmengfu.com/youxiuzuowen/71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