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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是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520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题党课讲稿,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题党课讲稿

  一、以案为鉴,坚定信念,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一些党员干部在学习上总是静不下心来,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推三阻四,走形式主义,结果是“只闻学习口号响,不见学习水平涨”。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静下来,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无法拒绝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我们要坚持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钻研,时刻接受党的教育,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以案为鉴,常看看反面案例,对他们所犯的错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这些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争做廉政勤政的带头人
  党的十九大指出,坚持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腐败现象的存在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前进,扭曲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警惕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带头做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一)既要通报腐败典型,又要树立模范共产党员的典型。要以冯新柱等腐化堕落的重大典型案例为抓手,集中组织学习讨论,深刻分析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用活生生的事实教育干部,起到警示的作用,使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我们更要看到,在干部队伍中绝大多数是勤政廉政的,是深受群众拥护的,这是主流。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表彰、广泛宣传党的优秀干部,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高尚的精神鼓舞人,树立我们党的光辉形象,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二)既要廉洁自律,又要相互监督。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主要是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要害是追名逐利。一个人如果掉进名利的圈子,时时处处在名利上打主意,早晚是要出问题的。现在,腐蚀干部的手段很隐蔽,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总是通过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做侵蚀工作。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一定要清醒地看到,在全市大数据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中,我们建设的项目越来越多,求你办事的、利用你的人也就多了,稍不注意就会犯错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千万不可掉以轻心。我希望大家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增强自律意识,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保证权力干净运行。同时,要相互监督,勤打招呼,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这是对领导干部最大的爱护,也是我们的政治责任。要向那些抱有侥幸心理、滑向错误道路的同志大喝一声、猛击一掌,促其尽快醒悟,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希望同志们一定要自我约束,自我珍重,决不可自己毁掉自己。
  (三)既要严格要求自己,又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很多领导干部出问题,都与为子女谋取利益有关,一些领导干部对别人要求严,事关自己的亲属子女,就不讲原则,糊涂了,像一些插手、过问、暗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招标的事情,都是“高压线”,一定要加强对配偶、子女以及身边人员的教育管理,要制定纪律,严格要求,防止出问题,这既是爱护也是保护。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收红包、用公款请客等不正之风,切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那些违反党纪国法的人,不论是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四)既要交出加快发展的优异答卷,又要交出永不变质的优异答卷。近期,我们确定了智慧城市建设“六大攻坚战”,实现这一目标,任务是相当艰巨的。需要我们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精准扶贫、智慧出行、治污降霾、智慧党建、智慧统战、智慧医疗等繁重的任务面前,勇挑重担,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顽强拼搏、敢打必胜;在严峻的挑战面前,自觉追求高标准,争创一流,勇夺单项冠军。我们一定要积极进取,昂扬向上,尽心竭力加快发展;一定要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做人民的好公仆。这样的干部越多,群众就越能感受到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方便和实惠。我们要经常自我反省,看看我们干了多少事,那些碌碌无为的同志,应当感到内疚,感到有愧。
  (五)既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又要落实纪检监察责任。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室负监督责任。办党组要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意识和领导责任,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等,用权受监督。作为党组书记,我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将进一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用好干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单位纪检监察室要增强监督意识,发挥监督作用,负起监督责任,要把全市大数据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的所有项目工程、资金拨付、人员任用等作为监督重点,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于担当,敢于向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分子作斗争,努力为人民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健全制度,增强免疫,坚决抵制各种诱惑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课题,人的免疫系统,有些是先天带来,有些是后天形成。从政这种“免疫力”必须要靠后天得来,而且不是一蹴而就。不是说你今天有“免疫力”了,就永远有“免疫力”了,你今天不出事不能保证你明天后天不出事,你今天能抵制诱惑不能保证你明天后天能抵制诱惑,所以还要不断地强化。如何提升“免疫力”,我总结了“六常”:
  一是常学从政之范。这里的“范”有两层意思,一是指规范,二是指典范。所谓规范,就是像《党章》、《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准则》“8个严禁、52个不准”这些从政要求,大家要经常去读一读、想一想,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所谓典范,就是古往今来无数前贤做出的榜样,“明朝第一廉臣”于谦,所作《石灰吟》中的“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视气节忠义如生命,南宋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里写道“人身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他们这种清白为人、清正做官、刚直不阿的精神和境界,一直为后人所景仰。还有北宋时候的王安石,他之所以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勇气,首先就是自身行得正。对王安石的变法,历朝历代有不同的评价,那只是政见的不同,对王安石的人品,所有人包括他的政敌都是景仰的。这些都是我们敬仰的先贤,我们要见贤思齐。现代也有很多,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典范。
  二是常悟人生之理。这实际上是要解决世界观的问题,即人为什么而来?又为什么做官?荣华富贵,想穿了都是过眼云烟。官当得再大,钱赚得再多,都没有止境,最后还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人曾经说过:“灵车上没有多余的行李架”,就是说钱财再多,人还是赤条条地来,赤条条地去。悟透了这些道理,可以减少很多的烦恼,心理就不容易失衡。现在很多人喜欢去跟别人比较,觉得某某能力不如我,官却比我大,某某聪明不如我,钱却比我多,一比之下,就容易造成心理失衡。事实上,我们坐在现在这个位置,能力水平比我们强的大有人在,谁敢说自己坐在“一把手”的位置,就一定是这个单位里能力最强的人?不一定如此!我们也经常看到,既有官比你大的能力水平不如你,也有官比你小的能力水平比你强,这都是一种工作的需要,组织的需要,包括各种机遇,对这些我们要看淡一些,有了一个干事的平台就要很好地珍惜。
  三是常怀律己之心。人都是有欲望的,欲望是人类进步的动力,同时也是使人走向毁灭的推手。人有欲望很正常,怎么来管控住欲望,这就靠自律了。要想加强自身的管控能力,加强自身的修养,就必须勤加修炼,不断提升自己的境界。大家可能听说过六祖慧能的故事,说的是禅宗五祖弘忍命门徒作偈呈验,以选拔传法继承人,最有希望的也是在弟子里面大家公认表现最好的是大弟子神秀,写了一首偈子:“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意思是要时时刻刻地去照顾自己的心灵和心境,通过不断的修行来抗拒外面的诱惑和种种邪魔。慧能当时在厨房帮工,没什么地位,他后来对照那句话又做了一个偈子:“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意思是说世上本来就是空的,看世间万物无不是一个空字,心本来就是空的话,就无所谓抗拒外面的诱惑,任何事物从心而过,不留痕迹。最后五祖弘忍把衣钵传给了慧能,认为慧能修炼的境界比神秀要高。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修身养性的程度,决定了思想境界的高度,所以,我们要常怀律己之心,多想想自己还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够,以加强作风的养成。
  四是常记为民之责。不论职位高低,不管权力大小,既然身处领导岗位,就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我们常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一个单位的一把手如果行得正,表率作用发挥得好,就能带好一个单位的风气,那么这个地方、这个单位也就更加和谐,风清气正,能够创新创业;如果领导干部行得不正,贪污腐败,造成负面影响,那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都是巨大的损害,也会贻害一个单位。所以我们每一位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都要时刻紧记自身这份责任,包括对国家的责任,对地方的责任,对单位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等等,经常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尽到这份责任。
  五是常思贪欲之害。前段时间,我们开展了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学习讨论,这给我们敲响了一声声的警钟。我们常说,为官做人要会算账,要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健康账、自由账和家庭账等,不要心存侥幸,一旦进了监狱,失去了自由,那就家庭、事业、人生什么都没了,那时候就算看到铁窗外面一只蜜蜂飞过都会羡慕不已。所以我们一定要不断地警示自己。这方面,我觉得我们搞的智慧夜校就非常好,建议把党风廉政教育和智慧夜校结合起来,既用正面的典型来教育大家,也用反面的典型来警示大家,做到警钟长鸣。
  六是常念平安之福。什么是幸福?有人用很直白的语言诠释,说自己家人在监狱里没有犯人,在医院里没有病人,就是幸福。我想,平安就是福,事业上永不知足,生活上适而知足,人生即幸福。我们作为领导干部都有一定的职务,一般来说生活都应该不成问题,衣食无忧,当然有些可能家庭条件好一些,生活境况好一些,有些稍微差一些,稍微艰苦一些,但不管怎么样,基本生活都不会差到哪里去,应该知足。生活上知足一些,就会少伸手,就像陈毅元帅说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不伸手,也就不会出事。
  总之,我们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吸取那些腐败分子的教训,警钟长鸣,严格自律,保持住当前的良好局面,全力推动全市大数据发展和智慧社会建设再上新台阶、再谱新篇章。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题党课讲稿

  各位同志: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北方集团党委的要求,今天我们在公司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由我结合党支部的实际,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主题,谈一点学习体会,与同志们相互学习和共勉。
  2019年5月31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背景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主题教育,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
  党员干部代表着党的形象,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影响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党员干部的管理是我党巩固执政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所以,做好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是提升我党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以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更要不忘初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与能力。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条例主要内容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主要内容分为四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章: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九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十条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情况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或者根据职责开展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第十六条 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
  第十七条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依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视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建立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一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二十三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政府予以纠正。
  三、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具有非常高的时代价值,是传承和发扬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的重要途径,是筑牢党长期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
  2016年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2017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指出,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必须坚定文化自信。没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底蕴和滋养,信仰信念就难以深沉而执着。党员、干部要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去庸俗、远低俗、不媚俗,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2017年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对继续坚持纠正“四风”作的重要指示”指出,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在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效果。
  2019年6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千万不能在一片喝彩声、赞扬声中丧失革命精神和斗志,逐渐陷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状态,而是要牢记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四、不忘初心,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不忘初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活党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冶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70周年的重要时刻,根据党的十九大部署,全党启动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这次主题教育,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是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就是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奔着问题去,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坚忍不拔的韧劲坚决予以整治,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努力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就是要继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筑牢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和群众根基;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团结带领人民把党的十九大绘就的宏伟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美好现实。
  “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是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任务、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这次主题教育的特点提出来的。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时刻不忘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担使命,就是要牢记我们党肩负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找差距,就是要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的放矢进行整改。抓落实,就是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把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要全面把握,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
  理论学习有收获,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新进步,加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思想政治受洗礼,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干事创业敢担当,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民服务解难题,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人民立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清正廉洁作表率,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的根本任务,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确保这次主题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不忘初心”,正是他直面党内存在的挑战和风险的结果。事实上,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确不少,最大问题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品质被削弱。从根子上说,就是一些党员遗忘、淡化了党的“初心”。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就是党建立和发展的最初心愿。它是中国共产党的身份标识,也是党存在的精神内核和不断发展的动力之源。从“初心”的构成看,“不忘初心”就是:一在信仰上,要成为马克思主义坚定的信仰者,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二在理想信念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三在宗旨上,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四在精神上,“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五在作风上,始终不忘党的优良作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可以说,这五个方面是我们党近百年取得辉煌成绩的经验总结,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精神支柱,更是全体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政治灵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它在增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各级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决定》进一步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为我们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实施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
  我们党十分重视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力度。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责任制,分解责任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到位,让责任制落到实处。
  五、《制度》面临的问题以及如何认真贯彻执行《制度》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般性的、总体性的要求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举措少,致使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不够明确,检查考核不够深入,责任追究不够严肃,有不少地方和部门甚至没有真正追究过责任,等等,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比如,在责任追究案件的启动程序方面,责任追究由谁来启动、在什么情况下启动需要进行明确等。要铁面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在这方面要抓住典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也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不能下面问题成串还熟视无睹。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和不良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要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
  对具体的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是强化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的有效举措。由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在具体责任行为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出了问题,还有倒查机制,还要被追究。这就意味着承诺和责任,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实施责任追究应该终身追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究责任的都要追究。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前者不承担领导责任,后者必须承担领导责任。
  六、国企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不忘初心、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党十九大报告主张秉公执法、廉洁政治,国企落实十九大报告要求的过程中,应适当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这不仅能够营造廉洁的工作环境,而且还能促进国企有序建设,提高国企员工政治素养以及思想道德水平。
  现如今,我国社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国企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国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过程中未能紧密结合社会形势,最终实践效果与预期要求相差甚远,并呈现下述突出问题:
  (一) 思想意识淡薄
  国企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其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业务工作的一部分,部分领导者开展基础业务工作时往往忽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会浪费基础业务处理时间,即使发现个别员工存在违法乱纪行为,也只是口头批评,未参照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度予以惩处,长此以往,国企员工会对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度持片面认知,员工凭借主观意识应付工作,这对国企有序管理、稳健运行有不利影响。
  (二)工作形式落实
  国企管理体系相对完善,个别部门领导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时,为应付上级领导检查,仅形式化推进,未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于过程。此外,相关制度负责人同时兼任多职,一旦出现腐败行为,则负责人会互相推卸责任,并不是在第一时间提供问题处理措施,这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完善、有序运行会产生消极作用。
  (三)考核指标片面
  调查可知,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执行标准尚未具体确定,考核方案过于片面,考核指标细化工作不到位,过于泛化的考核指标不能直观反映真实情况,并且还会产生违法乱纪行为。部分员工工作积极性会逐渐降低,员工离职意愿度会大大增强,最终国企发展极易因优秀员工数量短缺受到制约。
  (四)责任延时追究
  国企多数领导者为在员工面前维持好人形象,或者迫于职位晋升,往往采取息事宁人处理方法,一旦国企领导者在责任追究中未能秉公执法,主观色彩较浓厚,那么最终会主张嚣张气焰,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权威性。此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过程中会充满较多阻力,这对国企持续发展会产生消极影响。
  国企要想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务必采取有效对策处理已有问题,从以下四方面工作入手,营造良好的国企环境,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助力,最终国企经营管理目标能够及时实现。
  (一)强化思想意识
  国企领导者只有正确认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改变传统的思想认知,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作出积极努力,并规范工作行为。这项工作落实时遵循分级管理领导机制,并且国企组织系统化培训活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活动,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同时,员工会严格按照责任制要求约束自我行为。只有国企领导者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强化自身思想意识,才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国企员工自然会端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看法。
  (二)落实工作过程
  党风廉政责任制具体落实于工作过程,同时,明确员工职责,根据国企发展情况制定阶段性发展目标,坚持一人一责制,即使出现管理问题,相关负责人能够主动承担责任,并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长此以往,员工工作态度会不断端正,员工责任意识会逐渐增强。国企将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细分,为各部分布置反腐任务,并对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全面监督,以此彰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践优势。
  (三)做好考核工作
  国企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将责任制渗透于考核的各环节,同时,严格执行月季考核、年度考核等任务,在这一过程中,应用定量与定向相结合的方法,这能大大提高考核准确性,并且考核结果能够客观反映。此外,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制定合理的考核激励措施,对于表现优秀、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公开表扬;对于表现逊色、多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组织系统培训,必要时予以警告或者惩处,以此起到警示作用。
  (四)责任深入追究
  国企要想尽最大可能制止腐败行为,务必深入追究违法乱纪行为主体的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与此同时,完善惩罚体系,将防腐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此外,渗透责任制考核于日常管理,引导员工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并且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及时消灭违法乱纪行为。责任追究深入推进,能够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性,这对责任追究制顺利建设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国企管理效率,营造良好的企业环境。
  国企正处于改革的关键阶段,通过强化思想意识、落实工作过程、做好考核工作、深入追究责任等措施来引导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这不仅能够优化党风廉政建设效果,而且还能强化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除此之外,国企改革进程能够不断加快,国企经济效益会大大增加。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全体党员同志要做到不忘初心,关键要在思想上得到教育,在行动上知行合一,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国、心中有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照,衣冠要随时正,有灰尘就要洗洗澡,出毛病就要治治病。
  作为党员,作为国企员工,应主动履职尽责,切实担负政治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正本清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探索、认真实践,用信仰去格物,用良心去做事,成就“大我”,两袖清风,一身正气,永葆本色。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题党课讲稿

  同志们:
  根据上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工作的要求,下面由我来为同志上一堂廉政党课。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了反腐败力度,并提出腐败问题不解决就要亡党亡国,要以壮土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反腐败,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十八大以来,已陆续有多名省部级干部落马。这直接反映了党中央新一界领导集体反腐决心。结合当前教育活动,我认为,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一些党员干部在学习上总是静不下心来,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推三阻四,走形式主义,结果是“只闻学习口号响,不见学习水平涨”。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静下来,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无法拒绝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我们要坚持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钻研,时刻接受党的教育,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做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
  三是以案为鉴。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看看反面案例,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所犯的错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这些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四是廉洁自律。两袖清风,廉洁从政,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廉洁自律是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党员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只有以身作则,党员领导干部才有示范作用,才有教育和管好身边的人,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才能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质。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权力必须为群众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五是艰苦奋斗。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和小家庭的安逸,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各位同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金钱、美色、人情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最终身败名裂,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教训是深刻的、惨痛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树立廉洁自律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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