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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以案释法”的长效机制,针对影响面广、适用性强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典型案例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功能。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普法计划1

  为持续开展“七五”普法计划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继续以培养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深入开展2019年学法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依法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按照“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我局紧紧围绕我县“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山区经济强县”的目标任务,继续坚持以“七五”普法规划为统领,将法治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推进我县环保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局机关、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干部职工学法率100%,考核率100%。综合治理年度考评普法工作得满分。无违法执法案件发生,行政处罚案件合格率100%。依法履行环保部门职责,无不作为案件发生。

  三、加强领导,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主要研究和探讨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全体干部职工会前学法制度,主要是局主要领导带头学法,并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的精神;三是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主要是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在领导决策前组织法律咨询、研讨提出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建立年底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主要通过对广大干部职工全年的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评级,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重用提拔,不得评优。

  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以环保法律法规为主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重点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二是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力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

  三是不断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

  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岗前学法,使之在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五是整合社会资源,运用有效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宣传的覆盖面。

  六是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环保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手段,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制订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安排》,对参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形式等作了详细按排。

  七是主动走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机关,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建立工作机制,规范运作,提升成效。

  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普法计划2

  为深入贯彻落实石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石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治县办发〔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谁执法谁普法”是开展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局属各股室、站、队、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执法、服务、管理与普法的深入融合,为深入推进“产业立县、开放强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门县环境保护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安凯任组长,副局长刘传勇任副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股,赵建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三、主要措施

  密切结合工作职责和环境执法特点,立足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履行对社会的法治宣传责任。

  (一)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宪法、部门法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组会学习,把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法治主题,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积极拍摄环境保护法治题材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充分利用环保门户网站、微信、报刊杂志、有线电视、广播电台、网络通讯、大型电子屏、法治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大众传播平台,推进环保法治文化传播。按照县依法治县办的统一要求,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等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学法、述法、考法等制度,统一参加全县干部如法网学法、考法活动。同时结合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考试,真正达到以考促学,学以致用。

  (三)加强主题日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12·4”宪法日、新法实施等社会关注度、知晓度较高的法治宣传机会,以主题公园、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开展规模和影响较大的集中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和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扫黑除恶、国家安全、禁毒教育等的宣传力度。

  (四)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健全“以案释法”的长效机制,针对影响面广、适用性强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典型案例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功能。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及应诉过程中的“以案释法”作用。由法制股牵头,报送当年度典型案例不少于1例。

  (五)严格考核奖惩。“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学法、述法的重要内容,已经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法制股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定期对普法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局属各单位要注重普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向局法制股报备。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严格执法与环境普法宣传相结合。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普法宣传的理念,紧密结合《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开展好“谁执法谁普法”的宣传工作,将环境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环境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及说理式执法等方式向服务对象普及环保方面法律常识,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局属各单位在广泛开展日常环境法治宣传的同时,要根据自身职责,结合“六.五”环境日、“12·4”宪法日、新法实施等特殊时段和节点,通过各种有效形式,面向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

  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普法计划3

  2019年,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严格按照两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遵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牵头做好全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全年政务公开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切实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信息N条;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N件;收到行政复议2件,经沟通,当事人均撤回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诉讼等情况。

  根据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全国120个城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评价,2019年市PITI(污染源信息公开指数)得分75分,荣获“十佳城市”称号。

  二、2019年政务公开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内部公开管理制度。

  修订内部管理办法。及时修订《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并编制目录说明,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机构的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及时修订更新《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并进行公布。修订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及时开展半年度和年度信息公开专项督查工作,对各单位当前主动信息公开的程序、内容、时效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督促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对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督办,对受理、交办、流转、征询、审核、批复、归档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督办,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和市政府发布的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市环保局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及市环保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修订调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加大全市重点领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在微博、微信发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数据和环保重点工作。开展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加大“河道水质APP”的推介力度。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对受理的环评报告、行政处罚书在网上全文公开。

  及时反馈社会重点关注问题。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敏感环境问题,及时在网上挂牌督办,并利用新闻发布会、微信微博推送、政策解读等渠道以及《民情热线》、公述民评等栏目,做好公开和解释。比如,召开了半年度环境执法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对新注册登记重型柴油车实施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政策进行解读等。对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积极反馈,并在网上予以公开,全年共公开38件。拓宽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对群众的建议意见通过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时予以回应。

  (三)推进信息公开能力建设。

  改进门户网站。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优化调整,加强项目整合,力求界面友好,方便群众查询。根据要求,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及时对“僵尸”条目、“陈旧”项目和“滞后”信息进行了更新。

  强化智慧作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在环保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的作用,全年市本级环保微博微信网络共发布微博1400余条、微信588条。完善“空气质量”、“河道水质”APP,拓宽“智慧公开”渠道。

  组织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局系统信息公开相关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派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政务信息培训班和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强化工作人员素质。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日常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公开效率仍待提高,部分政务信息同步到公开平台不够及时,导致整体上信息数量还不足。

  二是门户网站仍需完善,网站栏目及功能需进一步优化,以便群众能更快速有效的查询到需要的信息。

  三是各个平台数据尚未有效整合,衔接上依然存在漏洞,“各自为政”、“信息孤岛”等情况依然存在。

  四、2019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是: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部、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尤其是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和年度工作部署,在机构垂改完成后,及时完善制度建设,整合信息发布平台,确保杭州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订,及时修订完善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和公开流程。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操作。

  二是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优化信息公开目录设置。督促各单位加大信息更新力度。按照上级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完成相关平台的迁移建设。

  三是领会上级要求,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促进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的公开。深入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确保答复流程规范、及时,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及时回应公众热点,发挥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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