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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牵动人心,安危事在人为。在来势汹汹的疫情面前,我们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更是一个责任共同体。只要我们众志成城、万众一心、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就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能力有大小,关爱无远近。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根据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台州市普法办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当前,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在前期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以及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最迫切、最紧要的任务,积极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由市普法办牵头,广泛组织和动员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基层群众共同参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举措,积极部署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各司其职,多措并举,凝聚合力,精准施策,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全领域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在疫情防控中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为提高全市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是紧扣宣传重点。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普法宣传,推动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要抓紧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解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意见》等决策部署;同时要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劳动保障、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依法出台的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

  二是把握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要把普法融入到疫情防控相关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做到执法司法、科普教育、政策宣讲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同步开展。强化以案释法,执法机关要持续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要整合资源,搭建平台,通过多种途径向全社会传播权威、准确、专业、生动、鲜活的法律知识和法治资讯,引导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和非常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官方“报、网、端、微、屏”等主流媒体平台,通过开设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专题、专栏等形式,让人民群众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就能获得优质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要立足职能主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挖掘、分析疫情防控工作的法治需求,加强与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普法公益服务。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主动服务疫情防控一线,加强对实施隔离的村(社区)、居民住所、定点医院、隔离收治场所、交通要道卡口等重点场所的法治宣传,积极回应基层的法律需求,帮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倡导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发挥示范作用,依法实施防控举措;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深化“三服务”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加强法治宣传宣讲,帮助企业准确了解复工复产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加强农贸市场、超市、药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法治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知晓疫情防控的法律政策措施,正确行使和履行法定权利与义务。

  三、具体举措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普法办把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表现和实效作为全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必查项目和普法类评先创优表彰的重要依据;同时,把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与处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谋划“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着力推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常态化、长效化。各地各部门将疫情防控重点宣传内容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以案释法。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期间因不可抗力引发的合同履行、交通运输、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持续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各执法司法机关重点做好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以案释法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案列报送至市普法办。

  (三)丰富宣传形式。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络、进单位、进公共场所等活动,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不同需求,编制疫情防控法律指南、企业和居民抗击疫情法律防护手册等法律指引;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热点法律问题解读;做好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的网络宣传;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举办的疫情防控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和全省开展的以“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为主题的防控疫情法治宣传作品创作征集展播活动。

  请各地各部门及时将工作信息、案例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报送至市普法办。

  联系电话:86223373

  电子邮箱:wlpfbgs @sina.com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

  为引导全旗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我院研究决定开展以“疫情防控法治先行、健康文明你我共享”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良好法治环境特制定一下活动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注重以案释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依法防控意识、依法治理能力,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紧扣一个“重点”

  及时转发关于疫情防控权威报道,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旗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精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二、借助三个“方式”

  (一)通过线上教学进行法治宣传

  通过线上普法与法治宣传相结合,进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在特殊时期加强遵法守法意识。

  (二)利用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宣传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充分发挥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普法作用,宣传法律法规,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三)借助非接触式进行社会宣传借助 LED 播放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知识,在院门口悬挂非接触式宣传标语,以及宣传栏张贴宣传画,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四、保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依法防控工作。切实把握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教育。既要主动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又要有针对性地深入推进干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面依法履行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注重宣传实效。

  各部门要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出发,从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突出重点,开展针对性强、内容接地气、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强化以案释法,以生动直观的形式,让群众通过典型案例的依法处理感受到防控工作有序有力和社会公平正义。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

  为全面推动我区“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我局按照区普法办《关于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统一要求,精心部署,扎实开展,特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2月19日至此次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二、活动主题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

  三、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积极对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开展宣传。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和杭普法办〔2020〕1号文件要求,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落实。在2月20日,全员正常上班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责任感。根据要求,成立专班,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专班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指定一人为办公室成员,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二)全面动员参与。全局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积极配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严格做到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工作落实。全局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熟知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对周围亲友、群众予以正面引导宣传。积极通过18个镇街、306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向全区退役军人加强宣传和动员参与,形成“人人皆知,群众参与”局面。

  (三)强化宣传攻势。组织学习并传达区普法办《关于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局工作职能特点,多途径、多形式主动参与宣传活动。

  1.营造一种浓厚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局机关的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标语,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相关宣传信息,引导我局退役军人及各类优抚对象正确认识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上好一堂“疫情防控法治教育课”。组织全局机关党员干部进行防控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深入认识。

  3.开展一次面向退役军人的宣传活动。利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工作群以及退役军人优抚工作群向全区退役军人和各类优抚对象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知识,形成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三级”宣传渠道格局。

  (四)把握重点工作。把“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与权益维护和拥军优抚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排查涉军群体各类苗头隐患,确保涉军群体总体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局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从讲大局、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摒弃厌烦、敷衍思想,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利用现有资源,创新载体、突出特色,要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活泼、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和报道。

  (三)加强配合,明确责任。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困难和阻力,强化责任和配合,落实举措,进一步提高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积极性,并形成做好此项宣传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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