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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党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廉政方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廉政方面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25日至10月1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牢。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窦斌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工股股长李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区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日常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召开以来,共计召开党组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令重新整改。

  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需要整改落实问题共4大类13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3个。通过细化分解为22个具体问题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分解到6个责任股室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目前22个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一)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由政工股负责,政工股股长李娇为责任领导。一是安排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熟悉党务知识的同志,作为党组会议记录人员;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今年党建工作按照工作计划稳步推进,上半年先后开展了新春慰问送关怀、廉洁文化主题教育、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慰问困难退休老党员、司法技能练兵比武、优秀党员交流座谈等主题党日活动,并计划在下半年开展一次红色主题教育活动,同时,结合单位职能,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三走访,三帮扶”等主题党日活动。

  2.针对“公证处票据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由公证处负责,副局长张军为责任领导,公证处主任王瑜为责任人。组织公证处工作人员,对眉东审决〔2016〕24号中提到的票据问题进行回顾,询问当事人,并及时与区财政局票据管理部门进行对接,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公证处与财政局票据登记簿数据不相符的原因主要是重复核销票据和核销票据时计算错误。针对此问题,一是形成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约谈了公证处主任及财务人员,要求他们在工作中提高责任意识,对待财务工作要用心、要细心、要小心。

  3.针对“协会业务指导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由行政许可股负责,副局长周永宁为责任领导。完善了《眉山市东坡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和《眉山市东坡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协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党的建设方面

  4.针对“党的政治思想建设”的问题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由政工股负责,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党组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1次,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季度开展1次分析研判,并做好相关记录。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由政工股负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求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前要交心谈话、沟通思想,并做好相关记录。

  5.针对“党的组织建设”的问题

  (1)“换届选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由政工股负责,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程序,并做好相关记录。今年6月12日,按程序就下届机关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向区直机关工委请示,7月12日收到区直机关工委关于换届选举的批复,同意进行换届选举。7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批,7月31日收到区直机关工委关于熊超等5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2)“党建资料部分缺失,归档不合理”的问题

  由政工股负责,将2014年以来的党建资料按要求分年份、分类别整理归档,并在以后每年年底将当年党建资料整理归档。

  (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二是规范“一把手”讲党课内容,避免党课与业务学习混为一谈,今年截至目前,已讲授党课2次;三是落实专人规范填写支部手册。

  (4)“星级评定台账与内容不符”的问题

  由政工股负责,对2016年星级评定工作进行回顾,认真查阅相关资料,询问当事人,发现2016年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台账与所附材料不一致原因是我局未及时与区直机关工委衔接,从而导致资料缺失。针对此问题,一是形成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落实专人对党建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6.针对“党的作风建设”的问题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结合实际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

  (2)“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由政工股负责,加强全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党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年初制定了《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一是精文简会,切实解决文山会海问题;二是取缔局机关对基层司法所的各项监督检查,代之以局所共建,即领导分片保所、机关干部联所下沉,制定了《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局所共建即领导分片包所、机关干部联所下沉工作方案》,所有机关干部本着“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的原则,全面参与联系司法所的普法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充分发挥参谋者、推动者、支持者的作用,在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的同时,也达到了锻炼自身、提升能力的效果。今年以来,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共计102人次。今年7月,包保领导、联系干部以市、区检察院检查社区矫正工作发现的问题为导向,积极组织司法所开展整改工作。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整改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了目前各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针对尚义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长期以来存在问题并且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尚义司法所所长调至工作做得较好的秦家司法所学习,并在7月29日职工大会上进行了检讨。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7.针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由机关党委书记熊超负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2019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党组结合单位实际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8.针对“纪检组织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由机关党委书记熊超负责,完善了“三个台账”,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履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9.针对“工会报账不合理”的问题

  由办公室牵头,工会主席李娇为责任领导,胥静霞为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工会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会会费收缴、工会委员会设立、工会活动开展、工会经费报销以及工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工会活动原则上每2月开展一次;工会会员生病、结婚、生产等需要慰问的,严格按照实际情况报销,且必须提供入院证或出院证、结婚证等相关凭证,由工会委员审核、工会主席批准后才能报销。

  10.针对“‘三公’经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由办公室负责,一是完善了《东坡区司法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台账;二是建立健全了《东坡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手续。

  11.针对“司法局新装修办公大楼政府采购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由办公室牵头,党组书记、局长窦斌和政工股股长李娇为责任领导,胥静霞为责任人。一是对装修办公大楼采购程序不严格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了书面情况说明。根据市政府下达《2018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重点目标任务和2018年4月市司法局到我局专题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的要求,经请示区领导同意,我局决定租赁办公场地,并及时安排公证处与房东洽谈,于2018年5月28日签订租赁合同。按照我局既定安排,6月完成设计方案和预算编制;7月完成财评、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8月进场装修;9-10月完成搬迁。我局装饰装修项目稳步推进,但在7月13日,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宋骥召开“三集中、三到位”专题会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十省百家办事大厅的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清单,要求在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的其他部门于8月底前必须全部搬离。我局赓即与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向负责政府采购的区财政局主要领导报告,安排施工单位立即进场施工,确保8月底前能入驻。由于时间仓促,最终导致8月底已在新办公大楼办公,9月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情况;二是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进行了梳理,要求在今后的政府采购项目中严格遵守采购程序,并建立台账。

  1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

  由办公室负责,李娇为责任领导,胥静霞为责任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台账,定期更新入账。

  (2)“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其一,对“2014年支付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费与合同约定费用不符”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通过查阅财务凭证、询问当事人等方式,了解到2014年6月,该律师事务所主任与司法局共同参与处置了一项征地拆迁类信访案件,合同中明确指出“法律顾问从事第二条第5项工作(即接受委托,参加纠纷处理的诉讼、仲裁和重大非诉讼活动)时,甲方应按非顾问单位同等事项代理费的百分之八十向乙方另付费”,但由于当时财务凭证未另附说明,导致了支付金额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针对此问题,一是形成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完善了《东坡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要求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报账手续,落实监督管理。

  其二,对“2017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直接支付至律师个人账户”的问题,由法律援助股负责,经研究,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直接支付至律师个人账户,符合《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即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自收到结案材料之日起30日内,向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支付办案补贴。针对此问题,一是形成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制定了《东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和支付办法(试行)》,细化了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其三,对“2017年拨付永寿司法所服刑人员维稳经费截至目前未使用”的问题,我局及时与永寿镇人民政府衔接,通过查阅记账凭证,了解到永寿镇于2018年1月已使用该项经费。针对此问题,一是复印永寿镇2018年1月16日使用该项资金的记账凭证作为依据;二是落实下拨资金监管责任制,由办公室负责,及时与下拨单位衔接,确保每一笔下拨资金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13.针对“白马龚村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由法律宣传股负责,副局长周永宁为责任领导。白马龚村法治文化旅游示范新村建设项目代建合同于2018年10月签订,已于2018年11月竣工,并在2019年3月验收合格。

  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不懈抓好司法行政系统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廉政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XX公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优化服务意识,坚守道德底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XX项目办根据公司“树廉洁新风、建廉洁公路”主题教育宣传活动要求,从五个方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狠抓职责制的落实。项目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了党政工作的重要位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工作分工,明确各工作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并建立奖惩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落实。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思想认识。项目办结合工作实际,为成员制定思想政治学习计划,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每月组织开展学习会议,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

  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责任。项目办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制,焦距工作目标,利用各种宣传栏、简报等信息宣传方式宣传报道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各项廉政制度深入贯彻执行。

  四是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从根源防微杜渐。项目办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关键人员岗位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共同推进XX公路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确保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廉洁。

  五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党风廉政文化建设。为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要求,项目办及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前筹备,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了项目办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坚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工作成效,推进了XX公路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廉政方面

  一年来,机关党委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契机,按照区委、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工作部署,以落实各项制度为抓手,以约束干部权力为重点,通过狠抓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大大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显著提高,推动了各项重点工作的稳步实施。

  一、抓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1、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洁从政。我们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制订下发《区直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安排意见》等文件,对照《廉政准则》,实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责任到人。

  2、健全完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定标准,实行接待费严格审批、严格核算制度;在公务用车方面,按照机关事务局的统一要求,制定完善了车辆管理、定点加油、驾驶员管理等制度。一是严格办公用房面积,坚决杜绝办公用房超面积现象,目前机关党委所有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办公用房面积均低于规定标准;二是7月份印发了《区直机关党委关于差旅费及上、下班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好差旅费及交通费报销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三是机关单位全部3辆车辆均根据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部署,统一参加了车改;四是严格公务接待规定。今年共接待其他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工委等组织的考察观摩活动,均能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接待地点、陪同人员、就餐标准等,并按照程序提前向派驻纪检组进行了报告。五是建立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工作。4月份和7月份分别拿出一个月时间,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为4个组,到各机关党组织进行调研,对基层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检查督导。

  二、抓作风建设,打造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1、抓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对系统所属党员干部,通过纪委领导廉政讲座、远程教育、定期收看拒腐防变电教片等形式对党员干部开展了系列廉政教育。通过理论教育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的方式,使系统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观念进一步树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2、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立规执纪、抓好整改,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区直机关党建和机关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受到督导组的好评。

  3、重申各项纪律,保证良好精神风貌。在区划调整期间,及时下发《关于整顿机关纪律的通知》,重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会议纪律,较好保证了区划调整期间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各项工作中。8月份,联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考核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机关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干部职工迟到、不佩戴工作证、上班不打卡等行为进行了提醒纠正并通知所在单位予以处理。对党务工作存在问题的个别单位进行了重点查访。

  三、做好廉洁自律,树立清正廉明形象

  严格要求系统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勤俭节约,干净干事,生活上、工作上严格按制度办事,不搞特殊化。正确处理人情和工作的关系,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力加强“四德教育”,自警自励,防微杜渐,树立“务实、清廉、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按照区委和区纪委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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