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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政府和政府部门领导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努力统筹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门议事协调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严格执行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层级检查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努力发挥法治建设牵引突破作用。大力推进依法执政,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负其责,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

  二、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

  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依法行政作为干部日常工作考核。新聘用省内x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县司法局负责人及有关法律专家列席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等有关重大事项讨论。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项的重大决策、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x余次。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坚持依法清理、全面清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x件,继续有效x件。

  三、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采取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领域内综合执法、部门单位直接执法三种形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卫生计生、农业农村、湖管理、文化和旅游等7个领域实行领域内综合执法,整合组建了7支执法队伍。其他部门单位实现部门内集中执法,将本部门执法权限集中于一个内设机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出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文件,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度,全县梳理有执法权限的部门x个,制订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五项清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岗证一致。杜绝出现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执法案件发生,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四、法治便民服务再上新台阶。

  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做好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组织各部门重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发布x项。优化审批事项,深化流程再造。按照“一次办好、一窗受理”工作要求,重新调整设置窗口,企业开办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个流程”要求实行“一链条”办理,实现了“一日办结”。重新梳理划转事项办理环节和流程,取消无法律法规设定的现场勘查环节x项,简化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x项。大力推进“全程网办”和电子化登记,政务服务事项网办事项率达100%,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登记达93%以上,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实现了“不见面、零跑腿”审批。按照“谁实施、谁公布、谁制定、谁清理”原则,认真对机构改革后正在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再次梳理,全面摸排底数。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困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经梳理审核,共保留证明事项x项,取消证明事项x项。保留清单之外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确保各部门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好。

  五、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运转效率,全年共立案受理行政复议x件、审结x件,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50%,有力地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通过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组织庭审观摩活动等手段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5%以上,共组织庭审观摩x次,有力推动了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六、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推行新型“一站式”法律服务。新建成的x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司法系统各项服务职能,实现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全县已建成x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已实现全覆盖,让基层人民群众享受到了优质高效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法治文化水平。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着力在法律援助软硬件建设、服务环境上提档升级。受理法律援助刑事案件x件、结案x件;

  民事案件x件、结案x件。

  七、提高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发力,群众法治观念日益增强。利用三八妇女节、扫黑除恶、国家安全日、禁毒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法治扶贫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宣传宪法、民法总则、刑法、反家暴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不断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在中小学开设“法治课堂”,对授课教师进行指导,全县x所中小学全部聘任了法治副校长。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送法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x场次,受教育人数达x余人。积极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普法xx湖”和普法手机短信平台进行日常法治宣传。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力度,目前已有部分乡镇实现“民主法治示范村”全覆盖,投资x余万元的县城区法治主题公园也已建成使用。

  八、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

  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县(市、区)工作好做法好举措,我县在一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部门间不同程度上存在差异,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

  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中存在细节上的纰漏,一些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不完善等;

  行政执法监督信息不对称,不能有效第一时间介入,行政执法工作监督难度较大;

  一些具体工作完成后没有及时在网上公开发布,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原始材料不齐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尚有不足。

  下步,我县将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依法秉公用权。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让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技能等各类培训,提高其解决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在县委的领导下,各级政府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2018年7月15日,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具体任务、工作保障等方面,保障县本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二)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县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县委池芝发书记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张春华县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部署,重大问题及时过问、协调,2018年县政府常务会议3次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县政府办印发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每年将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绩效考评。2018年12月,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清流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形成专门督查情况报告,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二、坚持简政放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深化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提出的“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重要要求,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县主要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市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结合清流县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机构改革后,县级共设置党政机构35个(预留1个,实际设置34个),党委机构11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0个,政府工作部门23个。

  (二)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坚持简政放权,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自2015年编制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以来,先后多次集中开展清理调整,我县共承接省市下放权力87项,取消84项,调整3项,促进行政审批事项瘦体强身。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先后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前置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乡镇权责清单等,以清单为基础构架了我县权力管理体系,为政府部门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提供制度保障。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按照省、市部署,全面完成县直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布实施,切实让职权行使的各关键环节都戴上责任的“紧箍咒”。完善清单管理实行动态调整,2018年,对18个县直单位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共取消县级权责事项33项、调整86项、承接2项。目前,县直35个部门单位保留权责事项5053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3943项、公共服务186项、其他权责事项924项。

  二是坚持放管结合,健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在大力简政放权同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组织县直部门完善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两单两库一细则”,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全县23个单位共建立双随机监管事项173项,开展抽查436次,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落实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授权进驻中心办理,入驻服务单位窗口15个、设立综合窗口1个、分中心5个,合计入驻项目434项。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实体办事大厅建设、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事中事后监管紧密结合。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开展部门联合监管或联动机制,加大对涉及生产安全、食品卫生等重点领域市场主体的抽查力度,增加高风险企业抽查概率和频次。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目前,已初步梳理减权放权监管责任清单事项47项。

  三是坚持“马上就办”,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各类证照和证照年检事项,经梳理审核,保留县级证照和证照年检事项162项,取消调整县级证照和证照年检事项37项,清理各类证明51项,并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在便民服务窗口单位推行周末无休或预约无休工作机制,行政服务中心安排供电公司等3个单位周未无休和县林业局等15单位周未预约无休,共涉及服务项目165项。积极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和延时服务机制,窗口工作人员对于申请人提出的需求、诉求,特别是涉及非标准化的申请,不简单直接地说“不行”,其行使否决权必须得到批准,并给申请人以合理解释和引导的服务机制。我县在福建省网办事大厅入驻事项中,有“最多跑一趟”事项621项,“一趟不用跑”事项96项,两项事项合计717项,占全县总服务事项944项的76%。大力精简审批材料,积极推动各部门在取消兜底条款的基础上,推行“十个凡是”,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可以通过机读验证证照形成电子档案的,可以自动生成免填表的等十类情形,一律取消或不再要求提交各种“奇葩证明”等材料,方便群众办事。共清理取消各类证明总数 96 项,保留225项,共有75个事项精简申报材料202项。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驻服务事项总数782项(包括子项), 2018年,我县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上已办结业务2606件。落实重点项目全程代办,积极推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项目引资单位落实代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入园和引资项目建设期间所有行政审批手续、中介服务事项的服务代办工作。今年落实全程代办项目89项,投资金额7.23亿元。创新乡镇基层服务方式,按照“分级管理、逐级指导”的原则,突出“审批向中心集中、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进县、乡、村办事服务一张网建设,通过规范场所设置、规范人员配备、规范项目入驻、规范典型培育,使凡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生、民政、国土、村建、农业、劳动保障、司法等事项都集中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同时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强化乡镇与村居的协调联动,推行“就近办、马上办”,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办事。

  三、坚持依法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2018年7月,县政府修订了《清流县人民政府工作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包括重大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均相应出台决策程序规定。

  (二)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规范外聘法律顾问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设立和组成、聘任条件程序、管理考核、组织领导等内容,明确党委和政府系统法律顾问队伍以党内法规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外聘法学专家和律师为辅。全县所有乡镇、大部分单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上会讨论。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着力推进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产权保护制度、证照分离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8共废止已失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性文件11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程序和机制。县市监局与县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清流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通知》,强化执法联动协作,通过“福建省行政执行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信息交流共享,今年来与县公安、检察院、法院进行案件会商9次,向县公安移送涉罪案件4起,其中2起已由县检察院依法提请诉讼。推广运用行政指导、指引、奖励等柔性执法方式,市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行政指导和事前规范,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问题多发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轻微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及时进行纠正;对一些屡禁不止的问题,加强事中引导,开展重点行业集中约谈,加强经营主体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健全和完善“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结合“法律六进”活动,为各类普法对象开展经常性的以案释法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今年以来针对以非法营销方式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城区流动摊贩销售榴莲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等平台发布消费警示;针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违法行为,收集全局近年来典型案例,组织执法人员认真撰写案例分析5篇。

  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着力提升法治城管建设水平。县城管局组织开展摊点乱摆治理、广告店招治理、渣土整治、车辆乱停整治、乱搭乱建整治等活动, 2018年,共清理规范店外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占道960多起,送达整改通知书30份,暂扣违规占道物品20件,行政处罚8起;制止、清理商业噪音扰民60余起。办理店招广告审批32件,清理横幅48幅,清除“牛皮癣”小广告2.1万个,拆除违规店招17处。处理路面污染20余起,规范工地冲洗设备3起,整治不按规定密闭运输货车24辆。发现违章建筑 81处,正在调查处理5起,督促整改20起,拆除56起(其中强制拆除42起,自行拆除14起),拆除面积达8730平方米,有效维护了城区秩序。

  严格监管,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2018年,县文广局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75人次,共检查网吧81家次,歌舞娱乐场所137家次,音像(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11家次,艺术品市场65家次,作出责令改正1家次,警告1家次。查处出版物游商1家次,有力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遏制非法出版物蔓延的势头,强化印刷企业管理,净化音像市场和出版物市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部署专项斗争以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突出“六个围绕”,强化组织领导、迅速落实责任,加大打击力度,深入摸排和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成功起诉涉黑逃犯,4月9日,侦查民警通过莆田警方的协助,在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一公司内成功抓获“2012.10.8”涉黑案骨干成员吴晓军。随着吴晓军的落网,以王凤庆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成员至此已全部抓获归案。7月13日,已将吴晓军涉黑案件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10月10日,清流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吴晓军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10月19日,吴晓军被一审判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二是成功打掉一批涉恶团伙,截至12月,我县公安机关共打掉涉恶犯罪集团1个,九类掉涉恶团伙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破获九类涉恶案件15起,暂扣涉案资金22.99万元。8月15日至9月10日,以中央督导组进驻福建督导为动力,乘胜追击,成功打掉涉恶犯罪集团1个,破获九类涉恶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县安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和一般监管检查企业名单,计划全年检查矿山15家,实际检查19家,实现监管100%覆盖,计划全年检查矿山25家次,实际检查60家次;计划全年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32家,实际检查32家,实现监管100%覆盖,计划全年检查危化60家次,实际检查121家次。编制“双随机”事项清单,全年通过“双随机”抽查对4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建立河长会议、联席会议、河长制工作巡察、督导检查、考核考评等相关制度,出台河道专管员聘用管理、加强河道保护管理、涉砂行为规范整治、安砂水库清流库区网箱养殖清理整治工作等实施方案和办法,建立“两地四县”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工作机制。建立“一河一档一策”。持续开展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涉砂行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小水电生态等专项治理,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目标。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完成省环保“三合一”督察各项工作,完成5个乡镇3个水源地饮用水保护区划定前期工作,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7个,投资600多万元,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重点对13个乡镇81个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201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68人次,检查排污企业267家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3起,其中处罚案件19起,处罚金额69.12万元。2018年全县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4天,优良率99.7%,全省排名第四。

  深入落实“七五”普法,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委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今年以来,在科级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中开设《弘扬宪法精神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课程,组织学员到县法院进行“法庭庭审观摩:法治教育”现场教学,在学员讲坛上进行“树立宪法思维 维护宪法权威”经验交流;4月8日,县委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三明市委党校副校长陈沈慧作《新时代新宪法——2018宪法修正案解读》专题讲座;切实做到在干部教育过程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取得实效。加强公务员法治教育,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建立健全公务员日常学法制度,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公务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努力做好公务员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工作,加大对各级机关执法水平考核的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主要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各级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2018年9月组织全县公职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效果良好。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全县各中小学开设法治教育课,做到按照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5月22日,清流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法官和助理到清流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法治梦·起航港湾”,指导学生们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同时发放《校园法制专刊》,并就相关法律问题为学生们答疑解惑,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意识,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治教育,充分利用企业法律图书室、宣传橱窗、内部刊物、局域网、上街举办法治宣传专题活动等各种宣传载体,加强企业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5月10日结合“走基层 进企业 送服务”主题党日活动,县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大路口村、融捷家俱厂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治教育进家庭”活动,做到“八个一”。 3月8日,灵地镇政府、司法所、青甲村民委员会在青甲村部共同组织开展青甲村法治宣传文艺晚会。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入户宣传单等方式,向前来观看晚会的群众宣传宪法、十九大精神和移风易俗观念。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县司法局每个月都组织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龙津司法所到相关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继承法、房屋产权等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居民咨询的婚姻、征地拆迁、住房权属等方面的涉法问题,法援律师予以一一解答。

  五、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县法院内设大调解工作室,接收委托调解,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并在各乡镇建立了“法官工作室”,县检察院也在各乡镇成立巡回检察室,精心部署多元调解体系。县法院联合各乡镇司法所在全县13个乡镇新设立家事调解工作室,为13名司法所调解员发放聘任书。充分发挥家事调查调解员深厚的群众基础,以及对家事纠纷化解工作经验和调解能力的优势,为修复民间家庭关系,维护和谐清流贡献力量。积极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我县共建立卫生、国土、林业、移民、发改、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畜牧业水产管理等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室)共11个,行业性调委会初步建立,并逐步规范。探索建立第三方平台,推广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2017年10月在长校镇设立“王绍水个人调解工作室”, 2018年在里田设立“罗满生调解工作室”,积极推广“座谈式”调解工作方法,通过整合民间调解资源,接地气,合民情,把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无缝”地有机结合,确保调解队伍的专业性、凝聚性、便民性,充分发挥民间调解能手的权威性,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县综治委下发《关于龙津镇乡贤理事会乡贤调解工作室等5个调解室(调委会)命名为金牌调解室(调委会)的决定》,进一步推动调解品牌建设。2018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82件,成功480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为99.6%,大量民事、行政纠纷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得到有效过滤和化解。

  (二)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县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裁定不予受理1件,维持行政决定2件(涉高考政策人员案件)。加强行政复议保障能力建设,县财政预算安排行政复议经费5万元,充实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保证办案需要。全县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1件,其中驳回起诉2件、撤诉17件、行政机关胜诉1件、败诉1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法院行政案件庭审,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按要求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开展“治欠保支攻坚年”活动,深入推进“三无欠薪”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工资保证金、工资分账管理、诚信惩戒等制度,全县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较上一年度明显减少。2018年春节前开展“暖春行动”涉农民工案件专项执行,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已久的工资款109.2万元;

  (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力打造“阳光信访”,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年初,县两办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的通知》,坚持每月15日为县委书记、县长接访日,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县领导参加接访;乡镇和部门每周一轮流安排一位党政主要领导在乡镇或部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访群众,实现领导接访时间、人员、部门“全覆盖”。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认真抓好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规范运用工作,我县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度评价的“三率”不断提升。规范开展“12345”便民服务平台、省长信箱等网上信访工作,今年增设“县长信箱”,实行网上信访受理制度,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走访,“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更多地变走访为“网访”,网上信访逐渐成为群众信访主渠道。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7件次,比上年同期减96件次;“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办理群众信访事项499件,比上年同期减25件,省长信箱共办理群众信访事项54件,办理回复率均达到100%。今年来没有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负面舆论炒作或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其他突出问题。

  (五)健全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建立全县统一的社区矫正“163”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法,通过全县执行统一的社区矫正执行模式和工作法,大力提升社区矫正质量,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帮扶制度进一步完善,县社矫中心开展集中教育学习12次,到司法所开展临时点验活动 95次,编制印发《社区服刑人员应知应会手册》500份。目前,我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18人(其中缓刑113人、假释5人);2018年累计接收121人,累计解矫115人;受委托的审前社会调查共67件,累计警告30人次,撤销缓刑1人,给予治安处罚2人。

  六、强化监督,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完善向人大报告、政协通报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列席会议。依法接受法院的司法建议、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民生保障资金和领导干部履行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2018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共计97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794条,在县集中公开栏公开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各部门单位的热点信息等方面内容6期共208条。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坚持抓住权力运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主要环节,明确各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新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固定政务公开专栏和公共查阅场所等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信息报送等制度。增强组织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实时在线监察、每月网络巡查、季度重点抽查和点对点督办的运行机制,将督查结果纳入绩效评估范围,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政府法治建设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比如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有待深入推进、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还需下大力气研究推进等等,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举措,切实加以改进。

  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注重“参谋”,为绿色化发展保驾护航

  1、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纪每会必学制度,部门、乡镇同步建立学法制度,同时将依法行政内容纳入组织部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坚持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加大领导干部网络学习、考试中相关内容比重,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持证率达到100%。2018年,县政府共召开12次常务会议,共组织12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培训班1次,执法人员培训班1次,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覆盖面100%。

  2、审慎出台和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100%。2018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48件,最终出台48件。对所属部门及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2件。对截止2017年12月31日制发的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及其所属部门、各乡镇(街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41件,暂时保留19件,全面清理与发展改革需要不相适应和有碍竞争的文件74件。全面整理校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电子稿以及进行文件汇编。

  3、着力防范政府合同法律风险。在深入指导开发区成功处置威格、清和项目退出的基础上,法制牵头经济开发区、度假区、台创园对招商入园合进行问题梳理,研究制定专业化可操作的合同范本,全面参与招商工作,大商小商法制全面参与,把关合同文本,防控风险。县政府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100%。2018年,审理政府及部门合同29件,各部门报备合同18件。清理2016年以来签订的政府合同1159件,标的1701613.01万元,其中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735件,尚在履行中的合同423件,未履行的合同1件,其中168件合同未经合法性审查,应报送备案而未报送备案的合同44件,0件合同在诉讼或仲裁阶段,未约定争议解决途径的合同153件。

  4、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0%,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县长办公会议、常务会议法制办主任常规列席并必须发表意见,未发表意见或有不同意见的,不决策。县长办公会议和常务会议纪全面纳入合法性审查。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事项,推行“开门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在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政府法律顾问县乡两级100%。同时以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吸引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决策,从而掌握决策的全面信息,获得公众的认同与支持。

  5、加强行政指导。成立了全省首家行政决策法律服务中心,以“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为目标,开展对部门乡镇的服务工作。每天接待部门、乡镇、平台、国有公司咨询量非常大,白天不够夜里、节假日,为部门乡镇平台等出具法律解决方案。

  6、深入落实“减证便民”工作。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着力打造“无证明城市”。我县没有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同时按照《浙江省各级部门需要办事群众(企业)提供的证明目录》逐项核对,共对36项事项建议取消,对1项事项建议修改。计划于2019年5月底前创成“无证明城市”。目前,我县已完成证明事项的初步清理工作。

  二、注重“实效”,形成多元化化解行政争议体系

  1.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复议行为。制定出台《仙居县行政复议工作规则》《仙居县行政复议听证规则》《仙居县行政复议案件跟踪回访办法》《仙居县行政复议局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2018年,共收到复议案件50件,立案47件,审结49件(包括去年结转审结10件),维持14件、撤销5件、确认违法4件、驳回3件、终止23件。行政应诉25件,指导应诉21件。

  2.强化复议听证,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提倡听证前证据交换,切实提高当事人听证参与度,提高听证效率,同时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进行矛盾纠纷化解;优化听证环境,听证会的场所布置参考法庭的布局,全程录音录像,提高行政复议严肃严谨性,提升政府形象,提高复议公信力。将行政争议化解贯穿听证全过程,努力做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复议案件占复议、诉讼案件总量从2015年的7.0%、2016年的18.3%、2017年的32.8%到2018年的39.4%,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比重大幅上升。

  3、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县人民法院和县法制办联合出台《关于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新时期对“枫桥经验”的学习与运用,健全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挂牌成立仙居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县法制办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平台,进一步发挥专项府院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综合性司法建议书的实践指导作用,诉前和诉中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败诉。今年,在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协调指导下,共化解行政争议案件96件。

  4、高度重视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8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80件,出庭了80件,出庭率达100%,居全省前列,充分发挥行政负责人在诉讼中化解行政争议作用,尽可能降低败诉率。2018年已通报复议纠错案件8件,其中已抄送监察委1件,移送4件;已通报败诉案件8件,其中已移送6件。

  三、注重“监督”,全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改变历年年末统一上交考核材料的考核形式,注重加强对考核对象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高法治政府考核分值,对部门提高到4%,对乡镇提高到3%。

  2、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巡查机制作用。以监督巡查的方式开展现场监督,实质监督成为常态。2018年,县法制办联合县检察院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共对发改、文广、执法、环保、国土、卫计等6部门和横溪、田市、广度3个乡镇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市法制办为推广仙居做法,针对仙居杨梅农业执法进行监督,因农药0残留的监督结果,取得宣传仙居杨梅的效果。

  3、以责任倒逼为抓手,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实施办法》和《仙居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复议纠错、败诉案件移送监察委进行纪律审查,并抄送组织部进行组织监督,此项工作全省领先。出台《仙居县行政错案约谈办法》,通过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负责人的约谈,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4、以培育“最佳实践”为抓手,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县法制办对法治乡镇建设开展查漏补缺,及时加以完善规范,并以培育“最佳实践”为抓手,塑造横溪镇、田市镇、广度乡为法治乡镇典范,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样板乡镇。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坚持依宪施政,严格依法办事,深入简政放权,强化权力监督,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树立法治政府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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