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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通常是指旅游需求市场或旅游客源市场,即某一特定旅游产品的经常购买者和潜在购买者。以下是520作文网分享的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1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要求,为全面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热点,线上清查与线下整治同步实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惩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单位,有效清除遏制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事件,为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内容重点

  (一)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专项整治

  一是重点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违规行为。二是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按照网络音乐产品黑 名单,清理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三是重点检查游艺娱乐场所,依法查处含有宣扬赌博等禁止内容的违规机型机种,严防涉赌涉毒涉黄等问题。

  (二)开展网络文化市场专项整治

  一是重点检查网络表演经营单位,严查提供“三俗”、提供禁止内容、使用违法违规文化产品开展的网络表演活动。二是重点检查网络游戏经营单位,严查价值导向存在偏差、含有宣扬赌博等违规内容的网络游戏,未落实实名注册登记、未实施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等违规经营行为。三是重点检查网络音乐经营单位,严查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

  (三)开展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专项整治

  运用网络信息和大数据分析,对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实施全面监测。对于发现的涉嫌“不合理低价游” 等产品及信息,督促相关企业或平台进行整改、下架、删除,并会同网信、通信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四)开展“不合理低价游”及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国内旅游市场整治。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旅行社低价揽客、低于成本操作、不签订旅游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购物)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力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诱骗强迫游客购物、甩团滞留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针对一些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团组织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特别是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将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办法的行为,开展联合整治。

  (五)开展文化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持续开展“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行动”“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出境游安全提升行动”等行业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旅游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加强对人员密集文化和旅游场所、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消防安全、反恐等隐患排查,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排除安全生产隐患。三是完善防汛防台措施,督促旅行社密切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灾情预报,合理安排旅游路线。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应对自然灾害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推进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倡导企业文明诚信经营。各企业特别是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应强化服务意识,时刻关注消费者体验,建立服务评价反馈机制,大力推动企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文明经营和诚信经营。全面营造行业文明诚信新风。树立信用监管理念,对于严重失信的经营者,坚决列入旅游“黑名单”,提高失信成本。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5日至7月31日)。以制定方案、组织部署为主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广泛发动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

  (二)全面排查阶段(8月1日至8月25日)。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在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层层组织辖区内精干力量开展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找准问题短板,列出整治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解决。

  (三)督促整改阶段(8月26日至9月15日)。以实效检验、实地督导为主线,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封堵安全漏洞,全力补齐短板,建立完善通报整改制度和台账。

  (四)集中攻坚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督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巡查。启动每日“零报告”制度,举报受理24小时响应,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下沉一线。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违法经营行为打击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实践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和利益作为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好整治行动。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智慧监管,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开发上线的“执法平台”和“信用平台”,统筹推进。按照全省一盘棋、一张网、常态化、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切实强化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 “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的推广应用,推动行政执法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基础,综合运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年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的次数要达到所有执法检查数量的30%以上,从事市场监管的执法人员应用人数覆盖面要达到80%以上。执法办案结果要与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按有关规定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良好基础。

  (三)完善制度,提升效能。强化执法检查专业性,有效发现问题,锁定证据,形成案源。充分运用省政府协同工作体系,加强信息共享,部门协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形成闭环管理。根据问题的发现处置,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认真贯彻《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景区等活动,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值守,强化预案。强化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处置,并按要求第一时间逐级上报。要启动重大活动保障预案机制,积极开展场所自我救援预案演练和政府部门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演练。

  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2

  为进一步净化我县旅游市场环境,全力化解旅游安全风险,确保旅游市场稳定、安全、有序,按照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暑期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了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

  小组成立了县2018年暑期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组长:县旅游发展局局长副组长:县旅游执法局副局长成员:县旅游发展局科员县旅游执法局科员县旅游执法局工作人员县旅游执法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发展局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1+3+n”旅游市场监管模式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县2018年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施后,截至目前县“1+3+n”旅游市场监管机构共开展暑期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12次,出动执法人员41人次,共检查宾馆饭店83家次,旅行社及分支机构1家次,景区13家次,旅游团队24个,登山学校1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家次,个体工商户72户,景区内摊点68户,租马点2处,导游人员17人。受理各类旅游投诉8件,调解成功率100%。有效发挥了“1+3+n”机制的监管力量。(二)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大了对旅游购物点的管理力度。按照《2018年全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和《县2018年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旅游购物点的管理力度。一是由县旅发局牵头整治旅游环境,重点规范整治景区的旅游购物点,对各商铺摊点存在的问题当面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并对问题严重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旅游沿线土特产摊点规范管理,积极鼓励销售本地名特产品。加强了旅游沿线休息点及摊点摊位(重点对发生旅游投诉较多的猫鼻梁土特产销售点)的规范管理,鼓励销售“净土”名特产品,重点查处了强买强卖、未明码标价、假冒伪劣、短斤少两、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加强景区周边规范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各相关部门执法骨干深入四姑娘山景区及周边,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就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私自增加自费旅游项目等行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了旅游集散地、旅游景区周边散发虚假广告、购物商店虚假销售、夸大药品功效等行为。查处旅行社、导游人员在运行和导游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不签订或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或拼团、擅自变更行程、强制购物、超范围经营、不按服务质量规范提供服务等行为。(四)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整治。根据《县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集各相关部门执法骨干深入到四姑娘山景区,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的形式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旅行社出现“不合理低价”揽客经营行为,立即约谈当事旅行社,对其提出警示,责令其立即改正,并要求旅行社开展自查自纠。通过专项行动,净化了全县旅游市场,严厉打击了“不合理低价”违法违规行为,很大程度上查清了我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五)规范导游及旅游团队管理。一是由县旅发局联合工商质量和食药监局等部门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旅行社市场业务,违法招徕和接待出境游、赴台游等旅游行为;二是由县旅发局联合交通等部门检查旅行社、旅游运输服务单位,查处黑车黑导、非法营运、违反道路客运安全管理规范等行为。(六)全面排查涉黑涉恶隐患。一是成立了以旅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县旅游发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制定了扫黑除恶案件线索摸排、移送、核查以及档案管理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大了旅游市场秩序巡查检查力度,对旅游行业出现的欺客宰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以及黑车黑导黑店,要采取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三是严防景区酒店“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健康旅游。对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加大了巡查检查力度,并在显要位置对外发布禁止“黄赌毒”提醒和监督举报电话、对于发现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为游客提供“黄赌毒”场所和道具的行为,坚决予以摘牌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景区安全综合检查。对四姑娘山景区的双桥沟、长坪沟、新四姑娘山庄等旅游景点和涉旅企业进行了综合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游客密集场所的防拥挤、防踩踏、防坠落、防火灾、防食物中毒等及游客应急疏散通道、宾馆饭店的食品卫生、消防设备设施、地质安全隐患、旅游标示标牌等;二是旅游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景区的老化树木、危险路段、等要求景区管理部门加强重点部位动态监测。(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加强检查公路沿线的旅游安全标识标牌、波形护栏(防护墩)及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情况,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牌,抓好客流车流集中地区、事故多发路段及恶劣天气的交通组织与疏导;二是督促旅游运输企业做好旅游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旅游车辆及游览设施的动态监控工作台账执行情况,严厉查处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和夜间行车及违章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求警方配置警力加强路面巡查。四是要求大九旅集团观光公司对景区旅游公路每天进行巡查,及时对路面进行清理,确保景区内道路安全畅通;五是科学制定景区观光车调度方案,做好调度工作;景区采用安全性能高,服务设施齐全的观光车,挑选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全部持证上岗;车辆实行出车前检查,收车后维护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景区内无安全事故,无滞留。(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了星级饭店和景区各服务站点、宾馆等场所开辟安全通道、配齐配全消防器材或设施设备未取得消防、卫生、质监等部门的安全检验许可资质;旅游企业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应急预案修订情况、自救装备配备情况等;旅游企业办公区、集体宿舍等用电、消防、卫生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必须在景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加强对导游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导游在组织游览过程中,导游员要及时提醒、监督游客和车辆驾驶员注意安全,要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的天气状况和当地的防汛信息,在旅游行程中遇有恶劣天气状况时,可以与游客协商采取适当措施,终止不利于游客安全的旅游活动。(五)开展客运市场联合执法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一是联合交警、运管部门到四姑娘山镇开展了旅游客运市场执法检查工作,查处旅行社、旅游运输服务单位非法营运、违反道路客运安全管理规范等行为。检查共出动旅游、交警和运管部门执法人员16人,执法车辆3辆,检查客运车辆20余辆,暂未发现有违规问题。二是督促辖区内旅行社按照有关道路交通和旅游车辆管理规定,严格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长期和趟次租车合同,并购买足额保险。三是严格要求导游人员上车之前检验车辆的“三证一单一牌”,并在行程中经常监督、提醒司机安全驾驶。四是要求旅游包车按规定配发《游客安全乘车须知》,在行程前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六)加强旅游应急管理,切实保障旅游安全服务质量。一是根据《县旅游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针对游客高峰、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不同风险源制定安全处置预案。二是完善后勤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信息预警、组织指挥、预案运作、应急救援、力量配置、装备保障等工作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发生。针对一系列措施的实施,着力提升区域应急管理能力,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实现“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旅游市场整治、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项工作,追求进步,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措施,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轻松、愉悦的游览环境。

  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自查自纠报告3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市场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达市文体旅发﹝2019﹞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经局党组、行政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体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文体旅游市场平安建设主线,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按照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突出“文化内容、安全生产、市场秩序”三个执法重点,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效清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全力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热点事件,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文体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执法保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文体旅游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江县文体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股,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双系统收费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视频播放器存放的黄色、暴力、反动等违规视频内容。

  (二)演出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未经审批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及含有色情低俗、迷信暴力等国家明令禁止内容的演出活动;严厉查处农村庆典的大棚演出、农村红白喜事演出等各类演出活动中涉及“三俗”内容的问题。

  (三)娱乐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歌舞娱乐场所点歌系统含有色情淫秽、暴力、低俗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曲目,以及点歌系统与境外曲库相连接等行为;依法查处游艺娱乐场所含有宣扬赌博等禁止内容的违规机型机种,严防涉赌问题。配合综合执法局做好娱乐场所噪声扰民监管。

  (四)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印刷或出版物发行经营活动;依法查处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出版物。

  (五)电影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电影放映单位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六)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或者变相开办考级活动;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相关情况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等违规行为。

  (七)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高危体育项目、游泳池(馆)未按规定配备救生人员、救生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等行为。

  (八)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行社经营活动;依法查处旅行社拒绝签订旅游合同、签订虚假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严厉整治旅行社使用无证导游、采购无旅游运营资质车辆等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坚决打击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组织游客赴非目的地国家旅游、超范围经营、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行为。

  (九)导游从业人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未经旅行社委派或无资质人员从事导游、领队服务;坚决打击导游收取回扣,擅自改变行程、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旅游景区景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景区景点内乞讨现象、环境卫生差、部分设施非正常关闭、部分岗位无人值守及旅游高峰期游客疏导不及时不到位等管理服务问题;坚决打击景区景点内外欺行霸市、强迫消费、尾随兜售、敲诈勒索、售卖伪劣商品、服务态度恶劣、门票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旅游厕所管理制度不完善、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标识标牌信息不规范等旅游“厕所革命”推进不力问题。

  (十一)安全和市场环境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文体旅游市场内的消防、食品、卫生、交通、旅游包车、安全防护、特种设施设备等方面安全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整治景区周边拉客揽客、涉旅车辆无资质运营、接待场所涉黄赌毒和脏乱差等旅游环境问题。

  四、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围绕上述11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内容,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执法检查和结果运用的步骤,扎实开展整治行动。

  (一)动员部署(8月19日-8月25日)

  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通报相关情况,安排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8月26-8月31日)

  动员大会召开后,各经营单位及场所围绕11个专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对照突出问题开展整改,动态监管整改情况,对重大问题限期整改,卷宗归档。

  (三)执法检查(9月1日-9月30日)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文体旅游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做好案卷的立档归卷,按要求及时将专项整治的各类信息上报市局,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形成文体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压倒性态势,确保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四)结果运用(10月1日-10月15日)

  及时总结整治行动工作,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5日前上报市局。同时,局党组将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学筹划、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整治行动。要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任务,事事责任到人,确保整治行动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严管重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露头就打。同时,要主动与其他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形成执法合力,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黑恶势力立即作为线索向相关部门进行函告,为专项整治收到实效提供坚强保障。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要积极与新闻媒体取得沟通建立密切联系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作用。集中整治中重要的执法活动要及时报道,对查处的各类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保证文化市场举报电话随时畅通。对举报情况要登记备查,重大案情或敏感问题要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六)做好迎检准备。此次整治行动市上将展开督查,市场监管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按时上报各类整治数据。同时,做好整治基本情况的资料收集、归档,以便市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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