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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年度XX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评情况报告(原创)


  XX市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考核自评情况报告

  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X府办〔2018〕14号)和《XX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度XX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X治欠发〔2020〕1号)要求,我市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人社局联合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对我市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照《评分细则》的各项考核项目逐项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根治欠薪的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80号)、《XX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性文件》(X府办〔2016〕238号)等文件精神,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为工作主线,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形成了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的各项指标,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较大成效。经自评,2019年度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得99分。

  二、定量目标完成情况和定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方面

  1.落实市、区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该项分值1分,自评1分)

  2014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XX市处置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突发事件部门应急联动机制》《XX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关于成立XX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XX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职责分工和协作程序,建立完善了由市政府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的工作协调机制。我市于2019年10月、12月先后召开了年中、年底两次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会商解决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问题16个。市人社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分别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制定了2019年度根治欠薪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2.市县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治欠薪工作进行考核(该项分值4分,自评4分)

  2018年3月,我市印发了《XX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三府办〔2018〕59号),明确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和部门责任,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各区政府(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考核办法》的要求,我市印发了《XX市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并组织了2019年度的考核,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3. 市县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治欠薪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该项分值5分,自评5分)

  2017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XX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

  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月报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动态监管和督促指导,对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和追责问责。2019年10月,对于我市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中发现的欠薪问题或欠薪隐患,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督查文件要求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和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等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2019年12月,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督办通知,要求市住建局督促其主管领域内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年底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我市已建立了统一、全口径的欠薪工作台账和在建工程项目台账,并单独建立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台账。

  4.市县政府建立并落实根治欠薪工作问责制度(该项分值2分,自评2分)

  我市出台的《XX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考核问责规定,建立了严格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2019年我市无符合问责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5. 市县政府加强根治欠薪工作宣传。(该项分值3分,自评3分)

  2019年以来,XX日报、XX日报、XX在线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我市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及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进行宣传报道;“XX发布”、市人社局网站及时发布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及信用惩戒情况; 我市建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微信工作群,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建立了微信公众号,各辖区执法大队也建立微信工作群,通过现代传媒手段宣传根治欠薪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我市今年先后配合新华社、国家劳动保障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及欠薪“黑名单”等采访工作。

  (二)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

  6.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该项分值7分,自评7分)

  我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印发《XX市2019年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欠薪清偿工作制度》等文件,整顿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情况;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都印发了《关于建设领域推广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市住建局2018年印发《关于实施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实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市交通运输局也在本行业领域内推行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等工程款担保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新项目开工建设的规定。

  7.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过程监管(该项分值5分,自评5分)

  近年来,市政府出台了《XX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XX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XX市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予批准可研报告和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总投资;同时印发了《XX市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工程项目集中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意见》《关于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施工具体要求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及建设资金的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支付工程款,从源头上预防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日常监管月报制度,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每月报送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欠薪隐患,确保政府项目实现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8.健全欠薪预警机制(该项分值4分,自评3分)

  2011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X市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三府办〔2011〕320号),开始在我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在全市建立了海棠、吉阳、天涯、崖州四区及育才生态区5个一级网格和以街道、社区为单位的41个二级网格,实现了全市全覆盖。2019年市人社局成立了XX省首个“两网化”管理办公室,负责“两网化”管理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的监管工作。我市以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支撑,基本建立我市的欠薪预警系统,与市场监管、银行、水电供应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定期研判,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通过对在建项目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解决欠薪隐患。

  9.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该项分值3分,自评3分)

  目前我市在建项目152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项目

  152个,占比为100%。(详见XX市2019年劳动用工管理台账)

  10.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实名制管理(该项分值8分,自评8分)

  2015年7月,市人社局会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我市建筑工地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三人社发〔2015〕282号),开始在我市建设领域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2018年10月,市住建局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XX市建筑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建筑领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目前已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在建工程项目共152个,覆盖率100%。推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在建工程项目128个,覆盖率84% 。(详见XX市2019年劳动用工管理台账)

  11.建立并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该项分值7

  分,自评7分)

  2015年7月,市人社局会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我市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三人社发〔2015〕381号),开始在我市推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除日常巡查外,还在2019年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中将在建工程项目专用账户设立、使用情况依法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目前我市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在建工程项目有152个,覆盖率为100%,2019年累计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工资合计95365.5677万元。(详见XX市2019年劳动用工管理台账及建设银行台账)。

  12.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该项分值2分,自评2分)

  2010年以来,市政府制定和修订了《XX市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三府〔2012〕212号),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016年,我市印发了《关于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三人社发〔2016〕172号),在全省率先推行银行保函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01

  9年我市共有265家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5431万元,其中银行保函缴纳71家33127万元;退还

  219家33793万元。

  13.落实清偿欠薪责任(该项分值2分,自评2分)

  2015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印发了《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三府〔2015〕178号)、《XX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三府办〔2018〕53号),明确规定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

  14.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牌制度(该项分值1分,自评1分)

  我市严格落实省关于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的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前必须设立维权告示牌。目前我市所有在建项目均设置了现场维权告示牌。

  15.加强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失信联合惩戒(该项分值8分,自评8分)

  2019年我市共分三批对涉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8家企业和2名个人依法向社会公布,并上报省厅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社会公布。2018年7月,我市印发了《XX市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实施细则》(三人社发〔2018〕318号),对全市企业实行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实行分级分管监管,2019年共

  评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单位46家,B级单位8家,C级单位2家;2016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建设领域欠薪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三人社发〔2016〕123号)、《XX市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惩戒制度实施办法》(三府〔2017〕214号)、《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方案》(三发改服〔2018〕154号)、《XX市企业劳动保障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细则》(三人社发〔2017〕295号),建立完善欠薪部门联合惩戒机制,2019年共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2家企业和1名个人列入“黑名单”,并推送到信用XX上公示,同时上报省人社厅。

  16.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欠薪行为(该项分值8分,自评8分)

  2019年,我市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工作站、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人社局网站等各种渠道受理劳动举报投诉案件和信访件,并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移送侦查、案件速调等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我市人社部门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联合市发改、住建、公安等部门先后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19年市人社局共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2件,目前公安机关立案9件,采取强制措施6人(刑事扣留4人,挂网追逃1人,取保候审1人,其中逮捕2人,起诉2人),为农民工追回工资387.94万元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落实案件快审快裁机制,开设“绿色通道”受理和裁决农民工欠薪争议案件,2019年共调解欠薪争议案件730件,裁决311件;市司法局严格落实对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制度,开展农民工维权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2019年共为552名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1315.51万元。我市人社局于2019年10月将2个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欠薪等造成的欠薪督办案件线索发函移交市住建局督办,目前欠薪案件已解决。

  17.治欠成效(该项分值12分,自评12分)

  2019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47件,涉及农民工3171人,涉及金额7747万元;办结447件,为317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7747万元,案件按期办结率100%;2019年我市无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对于欠薪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动用应急周转金予以救助生活费或路途,同时引导到市民政局的救助站接受临时救助。2019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或承接的欠薪问题在2019年底前已全部清偿。

  18.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该项分值9分,自评9分)

  2019年我市未发生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也未发生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

  19.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编办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该项分值9分,自评9分)

  2011年,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XX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机构设置问题的批复》(三编字〔2011〕22号),批准

  XX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升格为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综合执法职能,下设综合科、举报投诉受理科、河东大队、河西大队四个内设机构,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8名。目前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配有编制人员24名,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的协查员18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设有6间办公室和举报投诉受理中心、会议室、调解室、档案室各1间,能满足案件受理和办理的基本需要。此外还在海棠、崖州两区设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站,就近受理和处理劳动案件。目前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配有一部公务用车和一部应急临时用车,配齐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设备,监察员和协查员均按要求配置了工作制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费主要用于法律法规宣传、执法装备购置及维护、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市人社局先后出台了《XX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工作规程》、《XX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XX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XX市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等文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三、工作创新成效

  为了加快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推进劳动保障监

  察“两网化”管理系统和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XX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成立了全省各市县首家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办公室,负责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管理和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同时对接市住建局和建设银行做好系统安装、使用和专用账户的开立等相关工作。在“两网化”办公室的积极推动下,我市累计有 261家总承包单位安装实名制信息化系统,通过实名制信息化系统子账户发放工资 12969万元;2019年共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信息管理系统劳动案件735件,录入率100%。同时“两网化”办公室还自己开发了一个“两网化办案与建筑项目三项制度管理系统”,设置了建设领域项目管理、数据上报系统、文件管理系统、12345热线登记等模块,通过信息化系统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拖欠工程进度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由于受我省房地产限购和国家银根紧缩政策的影响,部分房地产项目建设资金短缺,导致层层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是部分房屋建筑项目未安装使用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领域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是建筑市场秩序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项目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现象,导致责任主体、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质量常常发生争议纠纷,执法部门在处理此类纠纷案件中,难以解决因工程纠纷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五、主要建议对策

  (一)进一步推进建设领域“五项制度”及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全覆盖。市人社局密切与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

  门及其他成员单位协作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维权公示牌“五项制度”及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落实到每个项目、每家施工企业,真正实现全覆盖。

  (二)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市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执法活动,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市发改、财政、各区政府(管委会)等有关单位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有企业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按时到位,从源头上预防政府项目和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问题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欠薪案件的查处。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各类欠薪案件。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和群体性讨薪事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部门应急联动、欠薪案件诉调等机制作用快速有效化解;对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理;对于劳动欠薪争议案件,及时移交仲裁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开庭审理;加大欠薪案件的查处力度,持续保持打击恶意欠薪的高压态势,完成第二个“清零”,即其他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

  (四)进一步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对开

  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以来发生欠薪问题或欠薪案件的企业,符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依法向社会公布;符合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做到应列尽列,并推送到信用XX、信用XX等平台公示。全面落实《XX市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结合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工作,进一步扩大劳动用工诚信等级评定的覆盖面,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激励或惩戒。

  (五)进一步对标对表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针对此次考核组提出的我市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对标对表,做好问题的认领并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以此次考核为契机,不断完善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做好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国考”迎考准备,确保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XX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5日

  2020年度XX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评情况报告(原创)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本文简介:

  关于上报园区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16﹞46号)精神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转发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本文内容:

  关于上报园区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16﹞46号)精神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转发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人社明电﹝2018﹞6号)要求,市委党工委、市委管委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由园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了市委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制。市委为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立了市委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委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委财政、规建、安监、公安、经发、社保、卫计、经合、党群、教文体、商务旅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梳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科学谋划和安排部署,初步形成了园区管委会总负责,各成员单位按行业负责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市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自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新办发〔2017〕44号)要求,2017年园区管委会规建、公安、社保、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国有集团等单位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通过查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走访务工人员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日常巡查中发现有欠薪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详细掌握项目投资和承包、招用农民工、支付工资、办理相关手续、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及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台账。针对存在问题和隐患,检查组成员单位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各自职能,分类采取措施,督促责任单位提交整改措施,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监控,约谈整改,动态跟踪,努力把欠薪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确立责任目标,强化监督考核。市委管委会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纳入年度考核,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同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纳入《市委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园区各部门承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直接与园区各部门的绩效工资挂钩,园区管委会按照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形成台账,确保以考核作为督促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力手段。四是提升督查频次,加大问责力度。市委在2017年下半年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年度督查制度,在实施定期督查的基础上,对欠薪问题高发、举报投诉量大的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重大欠薪违法案件,由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由园区管委会组织调查相关情况后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确保以督查促落实,以问责促整改,通过这一举措,推动管委会、我省和国务院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五是建立协调机制,畅通协作网络。市于2017年4月下发《市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发〔2017〕17号),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有力落实园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提高履责能力,同时对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特别是加强了规建局、公共资源交易分局、安监局及社保局之间的协作联动,以“无欠薪证明”开具作为有效手段,市委综合执法局全年审核开具“无欠薪”证明共计167份,其中协查147份,主查20份,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准入门槛。针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欠薪”的建筑施工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从源头上进行遏制和把控,确保协调机制发挥应有作用,协作网络运行顺畅良好。

  (二)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为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监管方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市委建立健全了各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逐步构筑起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牢固防线。一是严格执行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检查制度。由市委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全面落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在建工程项目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为抓手,定期组织开展在建项目检查,主要针对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情况,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资料、抽查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农民工按月领取工资情况,对不予落实相关规定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不予整改的,由园区劳动保障监察主管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二是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垫付及清偿责任制度。市委规建局按照《市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发〔2017〕17号),制定具体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领域建设单位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力度,明确了垫付和清偿责任主体,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及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进一步降低了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给农民工工资支付所带来的风险,从根源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一卡通”制度。严格要求园区用人单位运用“一卡通”云平台系统,敦促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实现劳动者通过手机或银行卡刷卡考勤,实现用工单位通过第三方银行代发工资,实现对劳动者出勤及工资发放情况的实时监控,实现对劳动用工动态管理。截止目前,督促人单位尽快落实“一卡通”管理制度,对执行不力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四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按照新修订的《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017〕第1号),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浮动缴费,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拖欠工资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2017年,园区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万元。建立完善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垫付农民工临时生活费或路途费,避免因工资拖欠严重影响农民工正常生活。2017年尚未支取该笔款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五是建立推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根据《市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存在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6个月以上;因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被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无理抗拒、阻挠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五种情况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并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在范围内予以公布,同时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对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设定A级、B级和C级,并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欠薪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在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升级年审、竣工验收、商品房预售、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其在园区一处受限,处处受限。四是强化监察执法,健全监察制度。按照《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试行)》、《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市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市2017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由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公安局、规建局、社保局、市场监管局及各园区管委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多部门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恶意欠薪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切实加大了惩治力度。七是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应急管理。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设立了24小时值班电话,部门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随时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根据《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欠薪突发事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等相关单位将第一时间派专人赶赴现场做好维稳工作,并按各自职责及时处置,调解矛盾纠纷,避免问题激化升级。八是加强基层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根据《市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委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三级网格管理体系。主动适应园区管理机构改革的新要求、新部署,初步构建由园区管委会、执法局、各部门联动的三级管理机构组成的分级负责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全面织密监管网络,全方位监控园区所有建设项目,全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在人员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车辆配备方面予以充分保障。九是全面落实市委建设领域欠薪预警机制。在园区各施工单位建立欠薪预警监督管理公示栏,要求将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欠薪预警等级、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以及农民工维权须知等内容张贴在公示栏上,并在项目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目前,已向建筑施工工地下发欠薪预警监督管理公示栏,对企业按照评定等级进行贴牌公示。依据《市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综合考评管理办法》,将企业欠薪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每月报送园区规建局,由园区规建局进行考评。对评级良好的单位和企业,在园区范围内评优评先、工程招标过程中优先考虑;对评级一般的单位和企业,给予通报批评、不得享受建设领域方面的优惠政策,对评级较差的单位和企业,给予相应惩处措施。十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业主支付担保制度。为加强园区工程建设领域业主支付担保管理,规范业主支付担保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有效遏制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进业主支付担保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试行担保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园区规建部门全面落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施工要求,并要求园区工程建筑领域所有项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效。一是有力处置欠薪案件,提高欠薪案件结案率。2017年,市委全年共立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22起,涉及农民工998人,结案22起,案件办结率达100%。各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协调处理66件欠薪事件,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零欠薪,努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和纠纷,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妥善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市委劳动保障监察主管部门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步推进,尽量将突发性事件苗头解决在萌芽阶段。2017年市委共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突发性事件32起,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市委劳动保障监察主管部门及园区综合执法局对突发性事件做到了及时稳控,2017年市委未发生5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也未因欠薪引起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在化解突发状况方面,进一步防止舆论发酵,依法妥善处理,形成了一定的工作经验。2017年依法打击处理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人员5名,依法打击缠访、闹访案件1起,进一步加大司法打击力度。

  二、存在主要问题

  尽管我们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转包、分包问题严重,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界定难、查处难。

  二是务工人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不按程序进行投诉,喜欢用上访的形式解决问题。

  三是部分工人和包工头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增加了案件调处难度。

  四是实名制“一卡通”管理工作推行缓慢。用人单位因循守旧,对其存在抵触情绪;农民工群体文化水平较低,认为银行卡的办理及使用手续繁多,怕给自身造成困扰。

  三、下步工作打算

  市委将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形成“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工作常态。

  (一)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加大力度推广《市劳动者维权手册》,向园区各领域用工单位广泛发放,进一步教育引导建设方和用工方自觉依法依规行事,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引导农民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按程序维护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面。

  (二)抓好排查整治。以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强化工程款、劳务费分账管理和工资支付“一卡通”的排查落实工作;督促用工单位建立完善工资台账、职工花名册等,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同时加大力度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及时督促企业妥善解决。协调相关部门对有拖欠问题的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和为其办理用地手续;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业企业,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三)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实际,探索并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及“银行保函”等缴纳方式,并逐步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范围向多个领域延伸。

  (四)狠抓打击防范。加大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特别对瞒报拖欠、克扣工资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较长、造成恶劣影响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罚,由规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

  (五)完善“黑名单”惩戒制度。按照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和《市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分片区、分行业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推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相关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分行业按照法规、政策依据,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其一处受限、处处受限,有效震慑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用监管框架。

  (六)完善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和完善市委建设领域欠薪预警机制,加快对园区所有建设工程企业进行欠薪预警评级并予以公示,对出现问题的企业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领域欠薪预警公示栏考评细则》进行处理;继续落实和完善劳动者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一卡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实名制一卡通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逐步要求园区所有用工单位必须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继续落实行政司法有效衔接,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制作案卷并进行移交,减少处理周期;继续落实应急处置和报告机制,完善《市处理突发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应急预案》,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七)创新监管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深入结合,在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融入其中,对于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和项目,积极敦促其限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在企业准入和项目复工方面予以限制,通过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做到有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市委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2日

  2020年度XX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评情况报告(原创)

  市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8年度吕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吕农工办字[2019]25号)要求,针对2018年度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通报中存在问题,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认识,全面排查整治

  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等行业欠薪问题,全面掌握欠薪底数,摸清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及早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部限时清零,推动我县“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文政办函﹝2018﹞7号)文件,并先后进行多次专项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项目)进行“过筛子”式的全面排查,重点摸清投资主体、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资金拨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资等情况,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楚、层层负责、包干解决,确保摸排底数真实清楚、欠薪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项目工地。

  二、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责任

  (一)制定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2018年以来,我县先后制定了《文水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文治欠联发﹝2018﹞1号)、《文水县政府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无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文政发﹝2018﹞5号)、《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21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机制和源头上杜绝欠薪行为的发生。一是及时调整和加强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对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安排,统筹协调领导;二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担责”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监管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筑牢治欠保支长效机制

  按照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三个清零”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层层理清责任,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办法,县乡两级层层落实责任,劳动监察网格责任人、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人与工程项目一一对应,按项目要求逐个落实按月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牌等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对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打通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在所有项目上实现全覆盖,严格按照“三个清零”要求限时办结,确保区域内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三)多措并举,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我县及时召开县协调小组领导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组织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对全县境内所有在建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0余户,审查规章制度100余条。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行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县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推进劳动保障信用建设

  以劳动保障信用建设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全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用好用足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失信惩戒措施,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清偿欠薪,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向社会公布,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以及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从根本上加大违法企业的失信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管理氛围。近期,我县将依法公布一批失信“黑名单”。

  (五)强化督察督办,严肃追责问责

  进一步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我县加大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由县委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对工作不重视、欠薪问题处置不力、失信联合惩戒不到位的、工程项目底数不清、日常监管不严,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将确保广大农民工劳有所得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强化舆情监控,严格落实应急兜底保障措施。对于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和极端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响应,科学处置。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进行深入核查,层层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其中发现违纪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认真履责、攻坚克难,狠抓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问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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