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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好责任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明确要求,回答和强调了全面从严治党谁来抓、谁来负责、谁是第一责任人的重大问题。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推动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并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有关情形给予纪律处分,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失职失责情形的予以问责。可以说,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既是党中央的政治要求、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关键之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理论学习走在前面。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是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中央和国家机关是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做工作,必须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在加强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中央和国家机关尤其要走在前列,提高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当好示范。

  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只有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建工作才能落地生根。 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的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就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建设高素质的机关党务工作者队伍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关键在人。这就离不开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要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的交流,使党务工作成为既成就事业又成就人才的工作。要加强和改进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提高素质能力,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责任重于泰山”。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这是一代代共产党人传承延续的精神品格,也是我们这支队伍特别能战斗的力量所在。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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