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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聚焦“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坚定不移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检视情况

  近日,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的安排部署,印发《全市法院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就以张坚案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工作。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将从传达学习、讨论交流、对照查摆、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旨在有效发现和解决党的领导弱化、滥用自由裁量权、肆意插手司法活动、法官甘于被“围猎”、制度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部分法院干警政治意识淡薄、宗旨意识淡薄、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着力破除部分干警身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推动贯彻落实党领导下的司法责任制,巩固完善“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模式,建立健全审判管理监督制度,有效约束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紧盯领导干部干预案件这一“红线”,推动全市法院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关于“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检视情况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政法委四级主任科员赵强到会指导,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干部何辽阳应邀到会监督。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洪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首先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洪桥汇报了“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带头作了个人对照检查,率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自我剖析,深挖根源,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开诚布公谈问题,真心实意提意见,切实做到触及思想、红脸出汗。通过自我剖析和相互批评,班子成员更深刻地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整改方向,增进了班子的团结。

  党组书记、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打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的迫切需要。为此要切实做到

  一是必须聚焦“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坚定不移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要紧紧围绕自治区高院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全面落实党对人民法院绝对领导的18条措施》和纪律作风整顿年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着力解决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不严、作风不实、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等突出问题,紧盯作风问题、腐败现象易发生的部门和岗位,确保案件不出错,人不出事。

  二是必须注重统筹结合,坚定不移地把司法为民作为准则。政治部要切实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全力为伽师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服务。

  三要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关于“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检视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法院贯彻三项队建开展纪律作风整治年”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0年6月1日,新源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褚福超主持会议。

  会上,全院干警共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褚福超同志领学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法规制度,就做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整治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法院正确工作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纪律作风整治年活动,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找准审判执行工作与警示教育的结合点,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社会稳定等方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妥善做好司法应对,为全县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二是要坚持守土有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主体责任一贯到底,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巩固落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使日常监管时时严、处处严、事事严,切实把作风建设成果体现在审执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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