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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完善领导机制,定岗定责,确保按时序、高质量完成科技惠民工程。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县法治示范县创建自查报告1

  一、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制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检查考核。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健全落实。目前,我局已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要点、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县级相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材料;制定市监局以案释法工作方案,现以案释法工作已进入第三季度报送阶段,要求各股室干部职工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力度,为每名职工创建一个演讲平台。

  二、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法律进企业、进单位,实现“四个健全”。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职工学法、法律顾问、公益普法四项制度健全。目前,我局开展的此项工作有以下三点内容:

  1.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我局在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组织召开我县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工作会,同时结合各类宣传日、专项行动,深赴15个乡镇进行了巡回宣传,确保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户认真落实十五条措施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2.主动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召开1次民营企业联系座谈会,认真研究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耐心为他们调解纠纷,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建立民营企业交流群,加强日常沟通,随时了解民营企业诉求。

  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破除垄断、降低门槛、加强监管”的市场监管要求,进一步做好“美丽·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6月14日,县召开“美丽·放心舒心消费城市”联席会、启动大会,州“双心”创建办副主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一行、县委宣传部部长黄万明、副县长及42个相关责任单位及100余户企业、个体代表、消费者代表参加会议。会上县作为全州“圣洁•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的新增试点县之一,要求各个体工商户要诚信经营,严禁假冒伪劣的产品落入市场,严禁出现坑蒙拐骗的行为,严禁强买强卖。在经营的过程之中,要严格把控售卖商品的源头。

  三、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

  我局继续加强监管及宣传工作,重点加强药店、医院、特种设备、学生食堂、旅游接待户、农村坝坝宴、宗教食堂、农民工食堂监管力度。切实增强经营户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法制意识。立足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模式,探索高效合理的监管模式,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升管理水平,巩固监管成果。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村(社区)文化、网络文化,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使法治文化产品丰富多样,供给渠道便捷畅通,法治文化氛围浓厚。

  四、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

  我局扎实开展市监培训宣传工作,依托“3.15”、“12331”、“5.15”“食品安全宣传周”、“5.20世界计量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日常检查、安全食用四季豆知识小歌曲和具有民族特色的格玛和旺丹图片宣传夏季食品消费警示等网络创新手法,努力提高全县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打造社会共治新格局,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0余幅,接受现场咨询2000余人,形成工作信息20期。

  五、切实守好“三条底线”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力,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查处信息及时公布,严格问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我局上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对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化妆品经营者等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规范我县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经营使用。共检查药店21家、出动执法人员共182人次、检查医疗机构4家、诊所6家、药品抽样30批次(其中乡镇卫生院15批次、药店15批次),化妆品、理发店共计46家。

  依托农村食品调研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上半年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食品专项检查、禽流感畜禽类、冻库仓库、地沟油、“五毛食品”以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检查、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饮用水、猪肉、牛羊肉专项检查、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两考前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发“三考”期间饮食消费警示、农牧区食品安全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边销茶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22次,并结合环境整治开展安全生产、餐厨废弃物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检查经营户700余户次。检查农贸市场2个,共检查食品经营户427户次(其中:流通领域食品146户次、餐饮132户次、旅游景区接待户76户次,生产企业14户次,学校食堂32户次,机关企事业及建筑工地食堂27户次),参与国家、省及州工作组到调研期间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3次,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配合完成省级食品抽检任务,共抽检了28家食品经营店,对发酵面制品(自制)、生湿面制品(自制)、调味面制品、膨化食品、酱卤肉(自制)、酒类、糖果类、大米、芝麻油、桶装水、粉条类等11个品种,抽检食品50组。

  县法治示范县创建自查报告2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落实《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暨责任分工实施方案(20xx-20xx年)》(盐党办发〔20xx〕103号)、《关于印发盐池县20xx年创建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xx〕68号)、《关于印发2018年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盐法府办〔20xx〕2号)的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措施保障该项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二是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全局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集中学法制度,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学习新修订的党章、党规,及区、市、县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同时深入学习《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暨责任分工实施方案(20xx-20xx年)》(盐党办发〔20xx〕103号)、《关于印发盐池县2018年创建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xx〕68号)、《关于印发20xx年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盐法府办〔20xx〕2号)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全体干部职工法治培训计划,大力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能力。

  (三)健全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建立律师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完善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制度,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实施重大决策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制度。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审批、“盐池甘草”商标使用重大决策应广泛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经领导班子会议、中层领导干部会议讨论,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优化体制,推进职能转变。一是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明确权责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目前,我局保留的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共分为3大类。其中,行政处罚3条,行政确认2条,其他类2条。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制度,加强现有规范性文件(《“盐池甘草”产地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管理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定期将相关工作进行公开,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完善行政确认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执法、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六)深入开展法治文化进群众活动。一是根据单位实际,结合“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防震减灾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积极宣传“七五”普法相关法律及新修改的宪法、防震减灾、防震确认、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人工甘草种植技术、“盐池甘草”商标管理办法等知识,让群众了解相关法治职权及科技便民服务工作,提升法治文化在群众公共文化生活中的影响力。二是结合我局各类项目,整合资源,开展中药材技能培训班,并适时宣传“盐池甘草”商标使用管理办法,提高种植户种植技能与正确使用商标的意识,截止目前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期。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局在落实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目标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还不够深。二是部分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够强,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严格依法行政。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干部职工法律知识不全面,贯彻落实责任制不彻底。四是对涉及科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掌握不透彻。

  三、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法治、法治科技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完善领导机制,定岗定责,确保按时序、高质量完成科技惠民工程。

  (三)强化宣传、培育典型。实施法治建设工作过程中,要明确工作抓手,广泛宣传,把科技系统内干部职工发动起来,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引导参与全县法治建设,并通过确立、培育、发展法治创建联系点、示范点以及各类典型,逐步提高科技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县法治示范县创建自查报告3

  20xx年,县人民政府以《永宁县20xx年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工作方案》为主线,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示范创建项目

  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度自治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宁司通〔20xx〕140号),我县对20xx年度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并按程序向区、市申报了两项参与验收的示范创建项目,即: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全面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制定了我县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了年度工作任务,确定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做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宁法府办〔2017〕1号)要求,我县积极行动,提前做好与区市法制办的对接,积极申报自治区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并结合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从《永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确定的七项工作任务中选取了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行创建,按时完成了申报工作。随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及时制定印发了《永宁县2018年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工作方案》,将两项任务细化为9小项任务,逐项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每项创建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具体创建举措,并制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全面铺开了创建工作。

  (二)完善机制,加强保障,同心共促示范创建工作。一是上下联动建立创建机制,充分发挥县委、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县监察委、政法委、组织部和相关政府部门按照创建方案梳理任务,完善具体工作方案,同时为准确掌握各项创建任务完成进度,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建立台账制度,要求各牵头单位每月25日前通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台账上报任务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进度可查。二是足额预算保障创建活力,将法制工作经费、普法工作经费、行政复议工作经费、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和平安建设等专项经费共计663.6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三是以考促推盯紧创建进展,我县认真落实6月初区、市年中督查反馈的工作要求,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考核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下半年紧盯牵头责任单位和县级创建单位工作进展,并于9月下旬对县本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三)营造氛围,典型示范,深入开展县级示范活动。2017年,我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公安局、审批局、卫计局、市监局、望远镇五家单位顺利通过验收,并在今年年初的全县工作大会上予以授牌表彰,为其他单位树立了标杆和榜样,也进一步夯实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为充分发挥示范创建活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作用,结合2017年度示范创建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本年度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永法府办〔2018〕1号),对新一轮的示范创建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11家2018年度新申报单位和5家2017年度示范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了审核,确定了林业局、审计局、司法局等12个执法部门和望洪镇、闽宁镇等4个乡镇为2018年度示范创建单位,每个单位都选取了2到3项创建项目,目前,各示范创建单位正在结合本单位申报项目和创建方案进行自查,县法制办拟定于12月下旬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验收。

  (四)稳步推进,突出亮点,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1.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不断健全。一是积极推进现代化阵地建设。大力度规范综治中心建设,全面完成了县级综治中心“枢纽平台”、7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战化平台”和66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基础性工作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运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运行平台打造出“天网+地网+综治网+司法网+村(社区)视频网”五网互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代化管理平台,实现了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二是全面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化支撑作用,通过现代技术手段,组建了覆盖城乡、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体系,整合村队、社区干部进驻网格,担任网格员,开展日常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录入和各类隐患排查化解等工作,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日趋完善,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网格”“矛盾全程在线监管”。三是不断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和能力。相继修订完善了《永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领域子预案,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置制度体系,同时,全面加强应急平台管理,实现与区、市平台交互对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年内共向区、市政府上报应急信息154条,有效防范和处置了各类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隐性因素。四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了信访人员、拖欠农民工工资、婚姻家庭、寄递物流等领域矛盾纠纷台账,积极发挥上下互联互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信息系统平台作用,深入开展信访信息预警,坚持每月分析研判例会制度,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成员单位集中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形势和动态,并形成专报,提出应对方案。五是有效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通过进一步规范司法审判制度、人民调解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和信访工作程序,全方位打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同时,在县政府公众网开设政民互动栏目及时受理群众来信,开展在线调查、在线访谈和意见征集,开通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多渠道受理群众意见建议,支持群众依法便捷表达诉求,截至目前共办结意见建议类咨询投诉88件,受理微博咨询、投诉、问政498条,办结率100%。六是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和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上街发放宣传读本,接受群众咨询,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以公众安全、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工作为主题组织全县各部门集中上街发放宣传彩页、图籍的同时,综合运用各类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和同行经验交流,不断加大综治工作亮点宣传力度,望远镇综治中心智能化大综治大调解工作被《宁夏法治报》专题刊载,并被区市作为典型示范予以推广。七是严格落实社会救济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积极关怀见义勇为英模及家属,年内共慰问见义勇为及牺牲人员家属37户,发放慰问金4.4万元,借助助学和脱贫解困项目,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为38户见义勇为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协调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核发司法救助金15.3万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制发了实施意见,建立转办机制,及时指派执业律师受理承办,年内累计受理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0件,其中,民事案件116件;刑事案件104件,免费代写法律文书160份。八是重点治理,建设平安永宁。为建设平安永宁,我县重点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护城河”清查、非法集资、打击传销等15个领域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创新打造了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公园和望远镇高铁护路站,进一步深化反邪教和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工作。

  2.行政复议纠错能力不断强化。一是积极探索整合了行政复议职责,于2015年完成了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工作,设立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并适时对组成人员进行动态调整。二是进一步健全了复议案件审办工作机制,设立政府行政复议室,统一印发实施《永宁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永宁县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和《永宁县行政复议案件卷宗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选配了三名专职工作人员,配齐录音笔、记录仪等日常设施,并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积极履行调查研究、案审会合议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今年行政复议委员会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17件,办结12件,其中撤销2件,维持6件,终止4件。三是进一步加大了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以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宣传,发放行政复议法读本,不断扩大行政复议知晓率。

  3.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定纷止争作用发挥明显。发挥行政调解中间作用,做好矛盾纠纷内部消化。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相继印发了《永宁县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和《永宁县行政调解工作规定》,指导各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组织各乡镇、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权责清单梳理形成行政裁决事项清单,明确了相关部门行政裁决职能,为进一步规范并建立行政裁决工作制度摸清了家底。协调组织国土、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室等多部门联动协作依法裁决土地权属争议案件3件。

  4.人民调解“大调解”格局不断完善。一是结合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及矛盾纠纷多发易发行业和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新成立信访事项、物业服务、殡仪服务纠纷等6家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127个,其中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29个。二是不断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1114名。通过举办人民调解培训班,开展“金银铜牌”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抓业务提升,树行业榜样,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防控风险、运用法律政策、应用新媒体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三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扎实开展大调研活动,探索新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途径。在春节、“两会”、自治区“60大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全县无重大安全隐患。四是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优势,通过夯实基层乡镇法庭建设,设立人民调解中心驻法院调解室,派驻司法工作人员常年坐班等措施搭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法院诉讼调解的沟通互动机制,年内县法院共委托司法局开展诉前调解225件,调解成功158件。

  5.信访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相继印发《永宁县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实施方案》《永宁县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信访办理工作的通知》,多角度、全方位规范信访工作。二是健全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永宁县信访工作“三定两评一应用”考评办法》《永宁县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导致信访问题发生的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落实各级干部信访工作责任,规范干部信访工作行为。三是成立了信访复查委员会,落实律师进信访工作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引入律师服务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有效提高了信访工作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四是建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探索总结出了“四个十”(坚守人民调解十大原则、实现人民调解十大转变、创新人民调解十大方法、实施人民调解十大行动)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助推“枫桥经验”本土化,实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五是创新工作理念,打造便捷、高效、经济的网上信访平台,利用手机微信公众平台大力推广手机信访,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减轻信访人办理信访事项的负担。将网上信访信息化系统延伸至乡镇一级,同时抓紧抓实宣传推广和乡镇基层系统运用操作和业务培训,累计培训7个乡镇(街道)、19个重点部门共计40余人。六是抓实依法逐级走访和初信初访办理,通过不间断的网上信访宣传,落实各级干部的信访工作责任,分级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建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针对性地开展初信初访问题梳理化解。七是抓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发《2018年度全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实施方案》,坚持县级领导每日在信访接待大厅接访,做到简单事项当场答复,疑难和重大事项会商研究解决,通过多种方式、多条途径推动问题解决。截止目前,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0余件。八是进一步落实包案领导化解责任,对中央巡视组移交件、区市移交件和我县自查件实行县级和责任单位领导包案化解,包案领导与信访人见面,将包案接访与下基层调研、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了信访积案“息诉罢访”化解率。

  6.重视法治素养用人导向不断深化。修订完善了《永宁县干部考察方案》《永宁县干部民主推荐会上的讲话提纲》《永宁县干部德的状况反向调查表》,在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考察工作中,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纳入组织考察、民主推荐、个别谈话环节的主要内容,打牢干部选拔任用基础,真正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截至目前,我县已在19个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班子、4个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12个县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2个群团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了法律专业的领导干部。

  7.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一是抓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县委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先后组织县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县委中心组和常务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宪法修正案》《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先后邀请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和宁夏大学法学教授为全县科级干部集中宣讲宪法修正案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内容。11月中旬举办了科级干部主题培训班,分两期对全县科级干部进行了封闭式培训,邀请银川市监察委领导讲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组织集中观看《法治中国》专题片。二是丰富学习教育载体,推动公务人员学法热潮。组织公务人员开展“干部教育网络学法”及“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普法考试”,11月下旬分批次对全县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了集中轮训,邀请银川市委党校教授和监察委领导解读《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印制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手册,监督指导部门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以案释法等有效形式强化内部培训,并对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力求政府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通过不断学习掌握新技能,熟悉新技巧,适应新形势。

  8.多措并举助推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提升。一是为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统一配发《权依法使—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读本》,引导领导干部积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履职。二是坚持运用“法润永宁”微信平台、“法治永宁”手机报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实时发布法治工作重大改革事项,剖析经典案例,解读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打造法治宣传活字典,截至目前共编发推送“法润永宁”微信120期,“法治永宁”手机报31期。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印发实施意见,将普法责任通过“四清单一办法”(普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内容清单、标准清单和考核办法)明确到具体部门甚至执法岗位,县司法局、教育局、团委、检察院等部门单位通过编辑出版“和”文化系列书籍和《永宁县人民调解案例选编》《永宁县法律援助案例选编》,创办法治文化沙龙,建设法治文化教育馆,开展模拟法庭青少年教育活动,拍摄法治微电影《老同学》《真假农民工》,传播正能量,以身作则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践行者和传播者,全面提升了“以案释法”的互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9.建立干部任前测试准入机制。结合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表现,在管理和使用上设置“硬杠杠”,将法治素养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前置条件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年内共对13名拟提拔或转任重点岗位的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测试,促使领导干部树立坚持学法的习惯,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确保领导干部具备职位所需的法治能力。

  10.建立倒查问责惩戒机制。将法治能力水平作为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重点内容,对日常考评中发现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法不依、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违反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违法违纪行为,县纪委监察委坚持抓早抓小,严肃查处,有力规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减少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别是示范创建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部门间、部门和乡镇间都不同程度上存在差异。

  (二)示范创建项目的指标体系由各创建单位自行制定,不便于统一指导验收,也容易造成行业间的不公平。

  (三)示范创建时间久,战线长,首批创建单位易产生厌战情绪,影响创建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考核验收为契机,总结经验,弥补不足,继续按照自治区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新一年度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创新工作成果,以示范抓带动,以示范项目水平提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持续抓好年度验收,树典型,重推广,强带动。在区、市考评验收结束后,立即组织开展县本级示范创建活动验收工作,把好验收关,充分挖掘、推广各示范单位比较成熟、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工作,公开表彰奖励优秀单位,组织观摩学习活动,以点带面,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示范创建活动显实效。

  (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找不足,厘差距,抓整改。总结两年来创建活动经验,结合机构改革和各级行政机关职能特殊性,分类厘清各行政机关创建关键点和细则,按照各行业领域特性梳理创新工作和工作亮点,进行分类指导,并探索建立频次高、针对性强的督查考核机制,以督促改,力求创建单位年年有创新,家家有亮点。

  (三)坚持开展示范创建,早部署,勤督查,强实效。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加强人财保障,组织召开示范创建推进会,鼓舞创建干劲。对相关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加大指导力度,在2019年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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