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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安全监督局党组选人用人问题专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安全监督局党组选人用人问题专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1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

  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

  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不正之风是把公共权力变成私人权力,它使腐败行为蔓延,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安全监督局党组选人用人问题专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2

  各监管企业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重要事项报告、任前备案审查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国资委党委将对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情况和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5月9日—5月11日

  (具体检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检查组通知被检查单位)

  二、监督检查人员安排

  (另行通知)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2016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重点检查程序是否合规,导向是否端正,风气是否清正,结果是否公正,突出对执行组织纪律的监督检查。

  2.学习宣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四项监督制度和《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重要事项报告、任前备案审查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3.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情况,如:“三超两乱”(超工资总额及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裸官”、吃空饷、“近亲繁殖”(利用职权在本企业和关系企业安插领导亲属和职工家属)。

  4.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和交流制度的情况。

  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凡提必听”、反映有关线索具体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的执行情况。

  6.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专项治理,以及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等情况。

  7.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情况。

  8.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等规定的情况。

  9.查阅干部档案,抽查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

  10.《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情况。

  四、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1.确定检查日程安排。由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沟通,确定检查日程安排。

  2.听取情况汇报。被检查单位党组织向检查组汇报本地本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和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3.个别谈话。根据需要与被检查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通过个别谈话,了解对被检查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总体评价、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4.查阅档案材料。主要查阅:(1)党组织及其党群(人事)部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2)被检查单位党组织管理的领导干部名册;(3)党组织管理的新选拔任用干部有关情况及民主推荐、考察、呈报任免等有关材料;2017年新入职员工花名册;(4)因违纪违法受处理干部的情况;(5)部分干部人事档案;(6)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的情况;(7)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等其他需要查阅的材料;(8)贯彻执行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事报告、任前备案审查若干规定的材料。

  五、情况反馈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对所检查的企业,都要分别形成一份检查情况报告,并于检查工作结束时报市国资委政治部。政治部对检查报告进行审核,汇总形成综合报告,报市国资委领导审示。经委领导批准后,以市国资委名义向被检查单位书面反馈。

  六、严明责任与纪律

  实行检查工作责任制,检查组组长对检查工作负主要责任,成员负工作责任。检查中,各检查组要切实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敢于担当的担当意识,把准政策界限,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有重要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检查结束后,被检查单位暴露出检查时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的选人用人问题的,检查组组长和有关成员要承担责任。

  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切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组织工作纪律要求。(1)不准擅自就被检查单位工作发表带有个人倾向性的观点和有损组织形象的言论;(2)不准干预被检查单位正常的干部人事工作;(3)不准违反规定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接待;(4)不准借检查之机谋取个人私利、托办个人私事。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检查组成员要自觉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1)严守工作秘密,严禁跑风漏气,不向外泄漏检查期间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严格为谈话人和反映问题的同志保密;(2)检查组内使用的各种材料、谈话记录、工作笔记,在检查工作结束后统一收回,统一存档或销毁;(3)检查组成员不得私自复印或保存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安全监督局党组选人用人问题专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3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实现选人用人导向好、风气好、效果好的目标,根据《十堰市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十组通〔201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委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任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查学习宣传情况,比政策法规知晓率;查制度执行情况,比选人用人规范性;查问题整改情况,比接受监督主动性;查‘两项’测评情况,比干部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四查四比”活动,逐步使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选人用人行为的规范性明显提高,有效促进我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满意度民意调查实现争先进位。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集中整治行动从2012年3月上旬开始,5月底结束,主要按照学习宣传、查找问题、规范完善、检查评比等四个阶段进行。1、学习宣传阶段(3月上旬-3月下旬)。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和四项监督制度,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主要措施为:委党组通过专题学习、座谈讨论、知识测试等形式,集中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党员群众知晓。围绕如何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这个主题,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或干部职工学习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干部任用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等,帮助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把握精神。要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班子成员要与中层干部及其他干部职工开展谈话,特别要与对干部政策不了解或对干部工作有疑虑的同志深入交心谈心,及时理顺情绪、化解矛盾。2、查找问题阶段(3月下旬-4月上旬)。主要任务是:广泛收集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建议。主要措施为:委党组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对近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自查。要重点查找干部选拔任用中,从动议提名到讨论决定、发出任职通知之前坚持干部选用原则、工作程序、任职资格条件以及执行干部交流回避制度、编制职数管理规定等情况。查找是否严格坚持《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程序,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告、信访调查、填报相关材料等。要在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进行个别访谈、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重点就如何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问题广泛征求全委干部职工,尤其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自查的问题及征求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3、规范完善阶段(4月上旬-4月下旬)。主要任务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规定。具体措施为: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界定整改时限,有针对性的逐项开展整改,整改结果要在委内进行通报。要结合整改工作,对照《条例》及干部工作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委内干部选拔、培养、培训、任用的制度规定,并在委内进行公开。同时,要认真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能否实现十堰跨越式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明确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在选人用人上,一个干部出问题就会影响整个干部队伍形象,一个单位违规用人特别是用人腐败就会影响总体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因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和危害性,清醒认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不懈斗争,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总体工作在委党组的领导下,由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配合,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掌握,对群众满意度较低和反映问题较多的方面进行重点排查,结合年度考核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委属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全力抓好四项监督制度和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利用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等机会,集中梳理和检查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消除用人上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科学管理,形成机制。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等一系列中央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惩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措施安排,结合我委实际,健全和完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要积极探索,推进制度创新,弥补制度空白,堵塞制度漏洞,确保各项制度和办法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努力使我委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再向前迈进一大步,建立起始终保持较高群众满意度和公信度的选人用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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