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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供大家参考选择。

  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司法行政系统机构改革、重新组建的一年,更是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挺进全省第一方阵的开局之年。为了全局党员干部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根据《中共吕梁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吕梁市司法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吕司党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扛牢“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要学用结合,以学促用,以用固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下功夫。按照县委部署,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提高党员干部开拓创新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发展。

  2.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聚焦“七个有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对十九大以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从严处分,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听从指挥,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及时上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查核结果运用。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各环节的监督,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不断强化民主生活会的政治功能,洗涤党员干部的思想灵魂;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让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

  二、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深化纠正“四风”。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对照我县出台的《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提出的突出问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进行查摆,找准存在问题、严肃整改整治。

  5.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坚决防止回潮反弹。

  6.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加大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7.切实强化日常监督。发挥近距离监督的优势,注重监督方法,提高监督实效,努力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严格科级干部的廉政审查工作,加强廉政档案建设。

  8.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运用好第一形态,着重提高谈话函询质量,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真正触及思想、触动灵魂,同时,运用好第二种心态的约束,第三、四种形态的硬度,使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

  9.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在机构改革完成后,立足新岗位、新职能、新要求及时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全面梳理排查防范岗位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10.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大党章党规党纪

  和法律宣传解读力度,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通过专题讲座、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充分发挥“5.17”案件等反面教材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通过观看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1.严肃查处和惩治腐败问题。加强局党组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和整治贪污受贿、行政审批中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持续不断促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12.严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运用好谈话工作,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谈,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谈,常谈,谈深,谈细。

  13.切实履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履行好协助和监督责任,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把监督责任摆进去,履行监督专责,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要严格追责问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运用好党内问责这一利器,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

  五、做实做细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真正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14.认真进行整改。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对照“一方案三清单”认真进行整改。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彻底的,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虚于应付、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15.研究制定巡察成果的运用机制。通过巡察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

  2018年度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部署,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直接指导下,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

  1.严明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警惕“四风”问题反弹,认真开展监督巡察,确保局党组、全局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和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行为。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严肃查处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行为。

  2.严肃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继续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局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局内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五个过硬”要求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

  3.严明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党的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不断强化“四个服从”。坚持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4.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深化“最多跑一次”、年度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5.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凡事关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组班子要集体研究作出决策,并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并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严格执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落实好主体责任报告、反馈、整改等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全力配合县纪委派、县监委驻纪检监察组落实好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落实“一岗双责”。明确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局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落实在各项工作中,并定期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解决具体问题,全年不少于4次;严格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上党风廉政主题党课不少于1次。

  7.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制度。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把带好、管好局班子作为主要工作来抓。

  8.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政纪、廉洁自律教育,引导教育干部职工对国家法纪和行业纪律心存敬畏,把遵纪守法作为人的底线、从业的红线。注重学习先进人物、先进事例,培育和塑造良好的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坚持领导干部谈心和廉政谈话,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9.强化对干部的监管和教育。全面推行“五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等制度。健全用人管人制度,推进青年导师和交流挂职制度。坚持新聘用、新提拔和新转任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履职前开展廉政谈话,全面实施干部谈心制度,对反映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

  10.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司法局廉政风险点制度,不断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深化“阳光工程”建设,抓好信息公开。推进基层司法所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办公采购、报销、公车等管理机制。

  三、加强防范“四风”问题反弹

  11.紧抓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盯办公用房、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领域,紧盯违规变相发放补贴等行为,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局党组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更加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及时总结经验,健全机制,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12.严肃追责问责。对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科室以及司法所、个人,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对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干事创业。

  13.全力开展好作风整治活动。按照上级党委和市局有关部署,全力推进“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法律服务“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和“千人评议”活动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切实抓好作风问题的整治。结合“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工作要求,以深化机关“效能革命”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切入点,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在机关落实到位。深化“千人评议”活动,对机关中层科室、基层司法所开展多维度、动态化监督评议,着力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14.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巡察,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以及办公用品采购等行为的监督,严格规范单位采购、招投标行为。加强对县公证处审计监督,强化对审计结果落实整改情况的跟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各类审批、检查评审、人员招聘、职称评定、行政执法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

  15.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健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中层以上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严格做好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报备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深化办公用房清理,严格控制“三公”、会议等经费支出。

  16.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财务管理、物资采购、行政执法等方面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和行风案件

  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

  为全面做好2018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区纪委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守党内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查纠“四风”,充分发挥预防、教育、监督、惩处等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行政工作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严明党纪党规,抓好思想政治宣传教育

  1.强化学习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廉政党课、征文演讲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对党和国家新思想新理论的学习,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加强8个律师党支部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律师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省“36条办法”、市“28条办法”以及区正风肃纪十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筑牢反腐思想防线,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紧密联系实际,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3.强化廉政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开展领导干部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之间廉政谈话,推动勤廉教育齐抓共管,通过相互教育、相互交流、相互提醒,共同提高防腐拒变的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职责传导,抓好党风廉政责任落实

  1.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邀请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履行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局“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同时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进行明确,及时分析总结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并定期向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报告。层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司法所长)、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2.强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谈话提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强化压力传导,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完善和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实施细则》和《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对重要权力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在全年预算的申报、重大经费开支、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以及中层干部的提拔使用等,均按程序上会讨论,集体决定。

  三、提升机关效能,抓好正风肃纪尽责履职

  1.加强效能建设督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反规定行为,加强教育、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加强沟通联系,广辟信息渠道,听取意见反馈,促进风气提升。着力建设勤政、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激励形成良好的职业风尚,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

  2.强化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职能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加强对全系统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执行过程的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强对风险岗位的监管力度,注重风险警示教育,全面提升执法素质和监管水平。

  3.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真正建立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风险教育、排查防范、预警示警为内容,以制度为手段,以重点岗位为核心,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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