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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各地各部门紧紧抓住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书记抓、抓书记”、“部长抓、抓部长”、“系统抓、抓系统”,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行业系统具体指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供大家参考选择。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

  各级党委(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普遍建立“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切实强化认真落实“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的政治责任。

  述职述党建。各地不断完善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明确述职主体、规定述职内容、规范述职程序。浙江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市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制度的意见》,建立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专项述职工作制度体系,并连续2年组织市委书记进行专项述职,省委书记赵洪祝逐一进行点评。

  四川出台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办法,组织全省21个市(州)委、181个县(市、区)委、4683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及近万名省市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就抓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进行专项述职,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贵州将党组织书记研究部署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和分类定级、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等情况纳入述职范围,结合全省三个“建设年”和“帮县、联乡、驻村”等工作,召开党组织书记述职会,强化党组织书记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责任意识。

  评议评党建。各地普遍采取“上评下”、“横向评”、“下评上”等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对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辽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基层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在市委书记专项述职会议上,邀请45名来自农村、社区、机关、高校、非公企业等不同领域的省党代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出评价。黑龙江双鸭山市邀请市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群众代表等对书记履职情况进行不记名测评,并在第一时间内公布测评结果,全市开展专项述职活动以来,共进行民主测评192次。山东兖州市探索实施基层党建工作“评点制”,通过考核检查评点、观摩交流评点、市委书记评点,找准关键问题,指明整改方向。

  考核考党建。各地加强对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力度,并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市、县、乡镇(街道)党组织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奖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山西将评议结果和意见建议向述职党委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书面反馈,对民主评议满意度偏低的,由上一级党委书记或组织部长约谈述职人。陕西商洛市将基层组织建设任务纳入党组织书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细化考核评价标准,加大基层党建工作赋分比重。天津蓟县建立组织领导、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群众反映和工作创新“5+1”分类考核办法,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坚持“部长抓、抓部长”

  各级组织部门通过开展“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组织部长专题培训、探索下抓两级等方式,推动各级组织部长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在抓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的牵头抓总作用。

  创新一抓到底的方式方法。改变只对下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交任务、提要求的做法,直接“下抓两级”,增加上下沟通的深度,扩大面上指导的广度,加大一抓到底的力度。中组部先后召开2次基层组织建设年视频会,组织省市县有关同志和乡镇、街道及部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近20万人参加,直接发动、推动到基层。派出5个蹲点组到东中西部5个县区开展蹲点调研工作,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促进面上工作。召开6个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片会,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44名省、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组织处长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下抓两级,具体推动。各地积极探索一抓到底的方式方法,切实做到省抓到县、市抓到乡镇(街道)、县抓到村(社区),使工作落实贯通到底。

  深化“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各级组织部长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下基层的重要内容,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集中力量抓支部,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落实。福建各市委组织部长和副部长分片每人联系2个县(市、区),每名干部联系1个乡镇、村(社区、企业),共走访党员群众1.3万人,收集意见建议6000多条。云南各级组织部长带头建立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145个,下派488名组工干部住村,强力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内蒙古党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成立7个工作组,组织70余名部机关干部,深入202个基层单位,全面了解基层党建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开展组织部长基层党建专题培训。各级组织部门通过举办组织部长专题培训班,增强组织部长抓基层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的意识,提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基层组织建设年启动以来,中组部先后举办了省、市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和省委组织部处长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题培训班,市辖区党委组织部长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题培训班,3期县(市、旗)党委组织部长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各级组织部长1210人。

  坚持“系统抓、抓系统”

  充分发挥统战、工商、民政、财政、司法、工信、商务、农业、教育、文化、卫生、国资委等部门行业系统抓党建的优势,把条条抓和块块抓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合力推进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强化党建工作具体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对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力度。工商系统充分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和干部队伍优势,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监管和服务之中,有力地促进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交通运输系统把党组织建在重点工程项目和标段上,建在运输服务车队和班组上,在长途客运、公交、出租车驾驶员中成立流动党支部,解决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题。山东省民政系统把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挂钩,做到社会组织登记与党组织设立同步审批,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与党组织建设同步年检,社会组织班子与党组织负责人换届同步调整,社会组织与党组织创先争优同步推进。

  推动党建和业务互促共赢。各行业系统把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推动业务工作中加强党的建设,在加强党的建设中促进业务发展。司法系统在律师行业开展“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等主题实践活动,受到广大律师和服务对象的欢迎。文化系统指导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和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广泛开展设岗定责、党员承诺等活动,让党员亮身份、亮形象、亮实绩,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党员公开承诺和挂牌上岗,争创群众满意窗口和优质服务品牌,提高群众满意度。

  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各系统坚持把典型示范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的重要方法,选树宣传了一大批具有行业特点、群众普遍认可的先进典型,先后涌现出教育系统最美女教师张丽莉、交通运输系统用生命守护乘客安全的司机吴斌、旅游系统“阳光导游员”李静娜等可亲可敬的典型。各行业系统积极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见贤思齐,争创一流业绩,形成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我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使农场党建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一)党支部集体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健全好的党建制度,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凝心聚力,务求实效。

  (二)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

  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三)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我修养,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四)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三、责任考核

  (一)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目标责任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支部书记和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要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四)组织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不负责任,致使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追究领导责任;

  2、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节追究领导责任;

  3、考核负责人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4、在年度党建工作中,单位党组织业绩不突出且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取消评先进资格。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学校和本单位中心任务,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大力加强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实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党员群众满意的目标,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分党委(党总支)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1. 贯彻执行中央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定、指示,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及时向党支部和党员通报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坚持和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本单位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突发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校党委请示报告。围绕中心任务,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和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谋划运作、执行落实、科学管理、推动发展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的作用,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维护班子团结,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分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3.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和引领师生员工。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建设,引导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加强本单位文化建设,营造积极进取、团结和谐的文化氛围。加强对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网站等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校园和谐。

  4.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支部。经常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内容和要求,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加强薄弱党支部的整改。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中发展党员力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视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加强对党务工作干部的培训和指导。

  5. 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关心支持青年教师成长,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帮助有困难的师生员工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归属感。重视和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6.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督促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提醒、早纠正,对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7. 推动民主办学。支持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作用。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实行党务公开,推动院(系)务公开,畅通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渠道。

  三、检查考核

  1. 日常检查。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其他部门结合日常工作部署,对分党委(党总支)抓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特别突出的问题,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各单位引起重视、抓紧整改。

  2. 巡视检查。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校内巡视的重要内容。巡视组要听取被巡视单位分党委(党总支)抓党建和其他方面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等。在此基础上,就被巡视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向校党委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3. 述职评议。每年年末,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对照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进行自查。与年终干部述职评议相结合,开展党建工作述职和评议。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代表党委领导班子述职要重点报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同时要报告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评议。各单位也可专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和评议。

  4. 考核评价。把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分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结合落实校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每年年末,校党委常委听取联系单位工作汇报时,要把听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并结合实际进行点评。对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的考核,首要是看抓党建工作的实效;对党员行政负责人的考核,也要考虑其对党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情况。

  四、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各分党委(党总支)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副书记和党委(党总支)委员在分管领域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和其他党务工作干部对本人承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建立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当追究责任。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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