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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全面从严治党自查自纠,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全面从严治党自查自纠

  近年来,**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责任担当,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始终坚持思想建党,把维护核心放在首位,筑牢夯实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2016年至今,印发了《2017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通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2018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等学习制度,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4次,专题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条例》、《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印发了《党员活动日实施意见》,通过每月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四晚开展“机关讲堂”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们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全市工作在新时代迸发新亮点。

  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2016年以来,连续两年印发了《开展“两学一做”实施意见》和学习配档表,每月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有计划有方案,并严格落实时间、人员和内容要求。共组织开展集体学习28次,组织开展了收看《永不停歇的征程》警示教育片,赴革命教育基地实地接受党性教育等活动;开设“廉洁教育讲堂”,结合工作实际以“做一名廉洁勤政的党员干部”为主题进行廉政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制定了《机关学习制度》,党委书记带头授课,共组织16期专题学习,其中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5期,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效推动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严抓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着力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学习贯彻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2016年以来,先后20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11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的原则,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支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10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化手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星级党员示范岗实施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知》等,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做好基层党建认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台账,党委书记讲授党课4次,组织集体学习22次,与党员谈心50多人次。2017年底成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开展支部评议。

  三是积极发挥基层党支部作用。积极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印发《开展“双管双责”党员“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关支部25名党员于2017年集体在毓璜顶南通社区登记报到,建立了党员服务项目认领台账,认领服务项目2项,结对帮扶2名社区困难群众,结合“双联双促”活动,统筹安排集中服务和帮扶。选派“第一书记”进驻联系村,做好包村帮扶和困难群众结对工作,2017年投入和引入包村帮扶资金55万元,帮助包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党委班子先后两次集体赴包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18人次,慰问资金1万余元。

  三、严抓惩治腐败,强化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深入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帐》,在全系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常态化,坚持教育防范与激励警示相结合,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印发《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采取现实案例剖析警诫、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与弘扬红色文化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专题教育6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警示教育25人次,领导班子约谈机关干部26人次,开展任职谈话15人次。

  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局党委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采取分管领导牵头、业务处室承办,按照马上办、立即办、事不过夜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均得到较好整改。

  四、严抓选人用人,强化组织纪律

  自2016年以来,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12名,其中,机关科级领导干部6名,科级非领导干部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千部5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都由干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单位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严格考察;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着重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干部职能科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职工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规定,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存档。机关科及以下干部档案21卷,管理直属单位人事档案57卷(其中科级干部档案14卷,一般干部档案23卷,工人档案9卷,退休干部档案11卷),现已完成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干部本人已在《组织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专用)上签字,2016年以来,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党员干部职工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是满意的。

  三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干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选用对象。2016年以来,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让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严抓作风建设,强化抓细抓常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公务接待,未发生超标准规定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抓住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开展检查活动10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局党委坚持言出纪随、执纪必严,切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的政治责任,强化机关基层纪检组织的日常监督执纪,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的高压态势。

  二是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兑现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权力就是责任”“机关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公仆”意识,修订了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完善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经常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增强机关活力,提高执行能力。坚持表率示范,强化责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以身作则,较好的做到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既管好自己,又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是积极回应市民诉求。调整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网上民声回复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坚持把“市长公开电话”作为贴近社会民生的桥梁和联系群众的纽带,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作了登记簿,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回复责任,2016年以来共受理交办件42起,回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近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细化。落实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有些规定还缺乏可以量化的实施细则,标准还不够具体,存在界限不明、失之于宽的问题。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不彻底。有些同志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庸懒散”问题,主要是作风浮漂、心浮气躁,抓工作不实、不深、不硬,缺乏“钉钉子”精神。三是日常监督不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经常性督导、检查、提醒还比较少。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程度和范围不够广,有关咨询、投诉等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五是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干部晋升渠道较窄,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

  下一步,党委将带领全局同志和全行业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新面貌、新精神、新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深入查摆自身在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约束、加大执纪监督,不折不扣的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全面从严治党自查自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是市委坚决、主动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各级部门全面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重要手段,更是各级部门学思践悟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有效载体。各科室(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的要求上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整改到位,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

  各科室(单位)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讲话,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的情况;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

  (三)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情况;

  (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情况;

  (五)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六)党的十八大以来本科室(单位)被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情况。

  三、自查自纠的方法步骤

  自查自纠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结束,主要分为全面自查、集中谈话、整改提升三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1月17日)

  各科室、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所列自查自纠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17日前交局监察室汇总,报党组会研究。

  (二)集中谈话阶段(11月18日至25日)

  针对自查阶段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局主要领导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范围内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分别开展一次集中廉政谈话,进一步传导压力、认领责任。

  1、11月18日至22日,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范围内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谈话后,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谈话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把关后,报局监察室备案。

  2、11月23日至25日,班子其他成员要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情况及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三)整改提升阶段(11月26日至28日)

  11月28日前,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经分管领导签字把关后报局监察室备案。

  各科室(单位)自查自纠结束后,局监察室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突出性问题,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根源,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全局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全面整改。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是当前的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查自纠内容,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认真对照检查。各科室(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了解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首要关键,以“严”的要求和“实”的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问题找准、查深、挖透,分类列出问题清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大清理、大扫除。各局属单位要注重向基层站所延伸,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全覆盖。

  (三)切实抓好整改。各科室(单位)要把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贯穿工作的全过程,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推动问题解决。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倒逼制度改革和创新。

  (四)严肃责任追究。为确保自纠自查工作见底到位,局党组将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现有问题不查、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将从严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全面从严治党自查自纠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情况督办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全面掌握今年以来招商局全面从严治党向党支部和党员个体延伸工作的落实情况,招商局开展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严格责任落实,抓实主责主业。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关键是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有了责任才会有压力、有动力,才会以讲认真、敢碰硬的精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必须坚持主体责任和党组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每季度至少向县委督查室报送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开展一次党组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到尽职尽责。

  (二)严格干部监管,抓实权力规范。吏治清明,才能政治清明。从严治党,必须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来刷新吏治;从严管理干部,必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这就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上带好头、做表率,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三重一大”等制度,凡事按规矩办、按集体意志办,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行使。要坚持依规治党,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性。要树立“底线思维”,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增强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严格责任追究,抓实从严执纪。“刑赏之本,在乎助善而惩罚”,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这个防线守不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这就要求我们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系,严肃查处管党治党上的失职渎职行为,彻底铲除“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情有可原”的土壤。要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一个部门政治生态出现不良苗头和倾向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致使不正之风蔓延,腐败案件多发、群发的,不仅在干部调整时不能列为考察对象、不能确定为后备干部人选,同时还要严肃追究“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围绕“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的活动主题,招商局深入开展《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

  (一)开展党规党纪集中学习活动。结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资料。

  (二)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局办公会议统一部署,制定家庭助廉活动实施方案。先后动员10户干部家属参与家庭助廉活动,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为招商局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利的“廉洁”氛围。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县纪委的统一安排,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不变的步伐》《蜕变的人生》等一系列的警示教育片,观后每名党员干部撰写了心得体会。结合清明祭扫烈士墓,招商局全体党员干部一起瞻仰了罗荣桓革命纪念馆。参与县政法委组织的参观咸宁监狱、通城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

  (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7月中旬,先后两次向招商局驻点村石南镇石马村两次赠送廉政书籍80余本,廉政CD 2套。根据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多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清风播客”和“廉话汇”栏目。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实现廉政活动上墙。

  三、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我局在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示范下, 通过有效的措施,很好的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县委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健全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为深入推进“阳关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提升信访工作实效,根据县委办《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书记陪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隽办法[2016]25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书记陪访”活动。继续完善大接访制度,坚持领导班子信访值班。“一把手”挂帅,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一案一结”,确保信访案件无遗漏。

  五、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自查工作中发现了两点不足:

  (一)思想认识还没完全到位。少数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未能正确处理号抓党建、严纪律和招商引资的关系,重招商引资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自己要求宽松软。

  (二)全面从严治党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日常工作中,虽然全面从严治党和招商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由于习惯问题,总是惯性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单独作为专题活动来抓,没有真正将从严治党完全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转变成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与“两学一做”“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分类指导,注重检查督导,强调结果运用。突出《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讲和检查督导。制定措施,提供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普通党员的先锋和带头作用,突出抓好党支部中无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老党员这些特殊群体的纪律教育的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律意识、模范意识,争做合格党员,对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进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通过“两学一做”“主题党日+”落实到每名党员。

  (二)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党组成员既要分管业务又要完成好责任清单中的相关任务,各中层干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做好配合工作,层层传导工作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中的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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