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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抓好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综合整治监管。

  (二)搞好局机关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协助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

  (三)督促下属单位搞好本单位办公场地及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调整新邵县水利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局长周少涛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谢利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及各股室长为成员,组织领导水利系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局办公室人员。

  (二)大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内容与意义,要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广大民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水法律法规内容,每座中型水库要有一条永久性宣传标语,同时要把此次活动列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之中。

  (三)集中整治

  1、开展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四大中型水库(含结瓜水库)由水库管理所负责,石马江流域各坝站由石马江流域管理所负责,梅江水库由县水力发电公司负责,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库区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打捞,对库边淹没区内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将漂浮物与垃圾实行填埋或焚烧处理。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库尾河流入口设置隔离防护带,防止垃圾、漂浮物从河道进入库区。

  2、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使办公室地面干净,墙面清洁,摆设整齐,窗户清亮,机关院落公共区无家禽、无杂物,干净卫生,车辆停放有序。

  3、全力配合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与办公楼铺面户主签订“门前三包”合同,督促户主搞好铺面前的环境卫生。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不断巩固水利系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水力发电公司、水土保持局、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干部职工)分成6组,每天对机关院落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局机关办公区域和院落整齐、清洁;二是中型水库管理所、石马江流域管理所与县水力发电公司必须成立专业打捞队,不定期对库区水面及周边漂浮物、垃圾进行打捞,确保水面无漂浮物,库边淹没区内无积存暴露垃圾。

  (五)严格考评问责。按要求对各下属单位与各股室进行考核,签订责任状,交纳风险抵押金,将各下属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水利系统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年终奖惩兑现。

  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自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以来,我县城乡环境面貌有所改观,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但积存垃圾清理不到位,镇容村貌不整洁、环卫保洁水平低、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依然突出。为进一步落实爱国卫生“洁城、洁村大行动”和周末“全民创建日”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要求,全面提升农村环境面貌,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底”及镇(区)驻地、镇容村貌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自9月起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对前期环境卫生清理不到位的积存垃圾、河道垃圾、道路沿线垃圾、城乡结合部、村庄“三大堆”及镇(区)驻地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同时,按照“宜硬化则硬化,宜绿化则绿化”的原则,对整治后的镇村道路、街巷进行硬化、绿化,有条件的,可以在整理后建设一批文化、健身等群众活动场所,为此整体提升全县城乡环境质量,确保达到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

  二、整治标准

  1.村庄所有道路、街巷路面整洁通透,无任何堆积物,彻底清理路街巷“三大堆”等;

  2.镇村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洁,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

  3.镇村户外广告设置规范,与所在建筑物和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4.村内外、村庄四周、与主干道相连接的小巷、坑塘、沟渠、林带等部位无积存垃圾、无固体废弃物、无飘散垃圾和树挂垃圾;

  5.国道、省道及县乡道、连村路路面整洁,道路两侧无违章建筑、物料堆放及经营摊点店外经营等现象,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积存垃圾,无废弃物、反光膜等漂浮挂树垃圾。

  三、治理重点及完成时限

  (一)治理积存垃圾。

  以河道垃圾、“清底”不彻底的村庄、统计上报的垃圾积存点为重点,组织开展全方位、大规模的城乡存量垃圾集中整治行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存放多年、环境影响小的存量垃圾可覆土绿化,其余生活垃圾一律运至黄石垃圾焚烧厂和七里岗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不得就近转移。建筑垃圾、生产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区)划定区域妥善处理。存量垃圾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进行硬化、绿化,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巩固工作成果。

  责任单位:各镇(区)、保洁公司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1日前

  (二)治理镇容村貌。

  1.镇(区)驻地:彻底清理镇(区)驻地主次干道、铺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存量垃圾,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堆乱放等问题,打造整洁、有序、规范的镇容环境。

  责任单位:各镇(区)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1日前

  2.公路沿线:彻底清理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县乡公路、连村路沿线可视范围的存量垃圾,清除塑料袋、反光膜等漂浮挂树垃圾,拆除残垣断壁及破旧、废弃的养殖棚。

  责任单位:各镇(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1日前

  3.村庄:彻底清理“三大堆”,全面清理村内及村庄周围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整治主次干道沿路村庄店外加工、经营及建材、物料乱堆乱放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村庄环境进行美化、绿化,提升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各镇(区)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1日前

  (三)提升环卫作业标准。

  1.保洁员配备。行政村按每80户(300人)配备1名专职保洁员。

  2.设施配备。垃圾桶按照每10-15户1只的标准配备,并合理摆放,方便群众投放垃圾;小型人力车要达到保洁员人手1辆;清运车辆和扫路车辆要满足日产日清需求,实行定时定点清运。

  3.保洁员出勤及作业标准。每天上岗时间不低于8小时,统一标志服装。全天巡回捡拾,镇驻地街道每天两扫,一般街道每天一扫;村庄主要街巷每天一扫,其他街巷每3天一扫;村庄外围300米以内每3天一捡拾,连村路每5天一捡拾。在每个村设立保洁人员公示牌,明确监督电话、保洁员姓名、作业时间、作业标准等,接受村民监督。

  4.保洁效果。服务区域可视范围内,无飘散垃圾,无积存垃圾,垃圾箱(桶)清运及时。垃圾箱(桶)保持整洁,安放合理。

  责任单位:保洁公司

  完成时间:2018年9月30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员、资金等方面予以必要保障。县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各镇(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研究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负责人,要全力以赴抓。县直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考核。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成立检查组,对各镇(区)的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情况实行考核检查,其中:9月至10月重点检查积存垃圾清理情况和镇(区)驻地、主次干道及村庄镇容村貌整治情况,并对各镇(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呈县领导阅。对排名处于末位,以及多次督查整改不到位的镇(区),由镇长(主任)在县电视台作公开说明。没有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说明情况;11月起开始检查各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全面落实情况。

  (三)深化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车、村村响、明白纸等途径,让城乡环卫一体化相关工作到村、到户、到人。在县电视台设立曝光台,对发现的垃圾堆、卫生死角和乱扔乱倒垃圾的不良行为进行曝光,积极营造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良好社会氛围。

  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天门市防控指挥部印发的《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整治环境,清洁家园”为主题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确保此次活动收到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0年3月16日至18日上午为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时间。

  2020年3月18日下午为分片分单位进行检查评比时间。

  二、工作目标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民共建共享为指导,通过全民动员,全民参与,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和大消杀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健康、整洁、卫生、优美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整洁行动。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本单位及所属庭院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对办公室、楼道、仓库、存车棚、停车场、储物间、卫生间等部位,进行“搬家式”卫生大扫除和消杀工作,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四害”等病媒生物孽生场所;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除四害”工作措施,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环境。

  (二)开展社区、小区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社区干部、物业管理人员、广大居民及志愿者对公共区域开展一次“搬家式”大扫除。彻底清理垃圾和杂物,同步做好消杀工作,覆盖到每个单位和家庭。号召广大群众进一步做好家庭内外环境大扫除。

  (三)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农贸市场清扫要加强监管,落实市场清扫保洁制度,实施全程保洁,加强农贸市场内外卫生清扫和消杀。要发动业主彻底清除杂物,清理清洗摊点内外卫生,擦洗货架。做到市场内无随地吐痰、无乱贴乱涂乱扔现象。摊位内外干净整洁。下水道畅通无积物、无垃圾,场内墙壁、柜台、门窗、灯具、柱子等洁净卫生无蜘蛛网、无积尘。白条禽类销售区域内地面无积水、血污,柜台、墙面、窗户玻璃整洁。

  (四)开展镇容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及环卫所要落实人员开展巡查,督导临街门店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消杀,要保持责任区域路面、绿化带整洁卫生,要清除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等现象。

  (五)开展镇区公厕的清扫、消杀工作。

  对镇区五座公厕每天实行定时上、下午两次消杀,随时清扫,保障公共厕所的整洁卫生。

  (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各村要以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做好村委会、卫生室、活动广场、公厕、垃圾集并点的“四害”孽生地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工作;做好房前屋后、沟渠塘堰、田间地头、村组公路等公共区域生产生活垃圾的清理清扫和消杀;做好春耕期间地膜、棚膜、包装袋回收工作。防止白色污染。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污水不乱排、粪污不暴露。

  四、消杀事项

  消毒药品按照65%漂白精粉8克(1矿泉水瓶盖)兑水10公斤比例稀释配置。要安排专人对相关场所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并督促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行动。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此次活动作为复工复产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及要求;要按照时间节点,统一组织开展集中行动。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各单位要开展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促进全社会齐动手、共参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做好人员自我防护,分区、分时开展行动,避免人员聚集。

  (三)开展督导,落实落细。

  为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镇统筹办将组建督导专班,对各村、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各村督导结果纳入第一季度垃圾统筹考核成绩。

  六、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收到实效,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组织、指挥。

  组 长:程利平

  副组长:杨忠德、梁浩然、张达贵、陈 立

  潘 晶、武 力、王 涛、韩 蓉

  成 员:各村(社区)、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晓同志担任,负责该项活动的协调、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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