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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加强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借鉴其他县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实践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途径,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围绕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通过建立完善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激励有效、监督到位的积分管理体系,探索创新具有时代特点、贴近党员实际、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党员发挥作用途径,引导党员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先锋、作表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二、对象范围

  结合我县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党员积分管理主要在农村、社区党员中开展,提倡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中进行试点。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流动党员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原则,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党员参加积分管理。

  三、内容程序

  (一)科学设置积分内容

  推行党员积分管理,重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争当合格党员。原则上,积分内容要围绕“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

  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是否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是否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等。

  3.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加强个人品德修养;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4.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爱岗敬业、履职尽费,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各项任务;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心工作,带头执行组织决定,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担当、勇挑重想,是否忠实成行党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农村党员还要重点考查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还要重点考查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方面的情况。

  党员积分一般可由基础积分、贡献加分、违规扣分、一票否决四部分构成。设置基础积分,要突出义务性,以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为基础,主要体现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方面的情况;设置贡献加分,要突出激励性,以引导党员创先争优为目的,主要体现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情况;设置违规扣分,要突出约束性,以规范党员日常行为为主线,主要体现党员违规违章、违反有关制度和秩序规定方面的情况;设置一票否决事项,要突出强制性,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遵循,主要体现党员违纪违法和“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的情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紧密结合实际,指导基层党组织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实化积分管理的内容,科学设置具体积分项目和相应分值,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调整、补充完善。

  (二)规范完善积分程序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一般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主要程序和步骤是:

  1.年初设定积分项目。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结合本支部实际和年度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积分项目。设置积分项目时,要注意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在具体标准上有所区别,一般在职党员应结合岗位职责、无职党员可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进行设置,老弱病残党员、流动党员等可适当简化。积分项目设定后,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

  2.及时申报登记积分。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及时对党员的积分事项进行登记。对需要党员本人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可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定期组织党员申报。对党支部不掌握、党员本人无法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可由受惠群众证实积分。党支部要建立积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

  3.定期汇总反馈公示。党支部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对党员积分进行一次汇总审核,并逐人反馈审核意见,接受党员的申辩、问询。审核意见经确认无误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审核结果由党支部存档。

  4.年底开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汇总统计和分类排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作为评价其现实表现的主要依据,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并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每名党员的评定等次。党员年度积分和评定等次情况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各类,并作为日常管理材料存入党员档案,同时,党支部要对积分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对年度积分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

  (三)注重运用积分结果

  党支部要将积分管理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定期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积分靠前的党员要及时表扬,对一段时间积分落后的党员要督促提醒,并帮助其分析原因、改进提高。要将积分管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综合党员年度积分和民主评议情况,对积分靠前、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应优先作为上级党组织评先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党内关怀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较好、被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要鼓励其向优秀党员看齐,进一步增强党性、改进提升;对积分落后、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与其进行谈话,并指定专人做好教育帮扶和转化提升工作;依照相关规定、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严格依据有关政策,做出相应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积分情况,应作为预备期满转正、 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用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各项措施,努力为积分管理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根本前提,结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牢记初心使命、发挥先锋作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关键抓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锤炼坚强党性、提高素质能力,推动积分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坚持把搭建载体平台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一编三定”、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和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窗口单位“三亮三比三评”等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为开展积分管理创造条件。

  (四)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坚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刚性约束,把党员参加积分管理情况作为考察党员平时表现的重要依据,结合日常工作、学习各方面表现,对照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客观分析、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对象的教育转化和思想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作为从严管理党员的基础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纳入党建工作整体布局,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分析研判,有序推进实施。组织部门要做出具体安排,抓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等要加强直接指导,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村(社区)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其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党组织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已经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对原有意见或办法进行补充完善。

  加强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构建积分体系、规范考评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实现党员教育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引导党员积极践行“四个合格”,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打造最具创新活力、最具创业激情的首创之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区总体工作目标,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落脚点放在破解发展难题和推动工作落实上,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分类指导,层层推进。结合基层党组织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不同群体特点,进一步细化、实化积分管理内容,由基层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分层负责、共同实施,持续发挥基层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

  (三)动态管理,常态长效。采取年初设定积分项目,定期汇总反馈公示、年底开展综合评定的方式,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补充完善,引导党员紧贴时代、与时俱进,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先锋、作表率。

  (四)民主公开,广泛参与。要把群众认可作为党员积分管理的重要标准,在积分申报、确定等次等环节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确保评定过程公平公正、评定结果真实准确,充分反映社情民意。

  三、对象范围

  (一)全区各基层党组织管理的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并按党组织类别分为机关党员、社区党员、学校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四大类,通过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不断激发党员队伍活力、提升党员队伍素质。

  (二)70 周岁以上党员及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上级党委备案,可不纳入积分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党员考核项目进行积分管理。

  (三)流动党员坚持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原则,由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四、内容程序

  (一)内容设置

  党员积分管理实行百分制,由基础积分、贡献加分、违规扣分、一票否决四部分构成。基础积分,以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为基础,主

  要体现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方面的情况;贡献加分,以引导党员创先争优为目的,主要体现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情况;违规扣分,以规范党员日常行为为主线,主要体现党员违规违章、违反有关制度和秩序规定方面的情况;一票否决事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遵循,主要体现党员违纪违法和“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的情况。具体标准参见《×区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表》(附件 1、2、3、4)。党支部评定积分在 90 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80-89 分的为“良好”等次;60-79 分的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各基层党(工)委要依据基本标准,围绕共产党员践行“四个合格”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补充符合各类别党员特点,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细则。

  (二)积分程序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一般每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下一年度 1 月 10 日前,汇总确定每名参加积分管理的党员年度考核等次。

  主要程序和步骤是:

  1.年初设定积分项目。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结合本支部实际和年度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积分项目。积分项目设定后,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开。

  2.及时申报登记积分。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及时对党员的积分事项进行登记。对需要党员本人

  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可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定期组织党员申报。对党支部不掌握、党员本人无法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可由受惠群众证实积分。党支部要建立积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季度报上级党(工)委审核备案。

  3.定期汇总反馈公示。各党支部每季度对党员积分进行一次汇总审核,并逐人反馈审核意见,接受党员的申辩、问询。审核意见经确认无误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审核结果由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备案存档。

  4.年底开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汇总统计和分类排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作为评价其现实表现的主要依据,组织开展民主测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每名党员的评定等次。党员年度积分和评定等次情况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并作为日常管理材料存入党员档案。同时,党支部要对积分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对年度积分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

  (三)结果运用

  党支部要将积分管理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定期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积分靠前的党员要及时表扬,对一段时间积分落后的党员要督促提醒,并帮助其分析原因、改进提高。积分管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综合党员年度积分和民主评议情况,对积分靠前、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作为上级党组织评先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

  训、党内关怀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良好”“合格”等次的党员,要鼓励其向优秀党员看齐,进一步增强党性、改进提升;依照相关规定,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严格依据《关于印发《×区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党支部负责人与其进行谈话,并指定专人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拒不改正的应作出相应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积分情况,应作为预备期满转正、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 ( 一) ) 压实工作责任。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途径,各党(工)委要把积分管理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事项,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督导,用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各项措施,努力为积分管理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从严管理,精心组织,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抓出实效。

  ( ( 二) )。加强分类指导。各党(工)委要把搭建载体平台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重要举措,着眼不同党员类别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积分考核评定标准,与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和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村改居社区无职党员“一编三定”等制度有机结合,保证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推进有序、务实管用。同时,采取切实

  有效措施,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注意解决好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 三) )。强化常态长效。各党(工)委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关键抓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锤炼坚强党性、提高素质能力。要把党员参加积分管理情况作为考察党员平时表现的重要依据,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刚性约束,客观分析、准确认定,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对象的教育转化和思想工作。

  ( ( 四) ) 严格存档备查。各党(工)委要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积分评定工作台账》,对每名党员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并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在管理台账上如实登记。对受到告诫提醒、帮教整改和组织处理党员的有关资料要进行专卷保存。各党(工)委要于每年 6 月、12 月底前及时将基层党组织各季度积分管理情况汇总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并于第二年 1 月 10 日前,结合年终工作安排,及时将党员积分管理年度评定结果汇总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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