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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区教育局党组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区教育局党组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为抓手,建立健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决胜全面小康,助推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及时向上一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制度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逐步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联席会议、综合研判、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联系学校等制度,在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经费支持方面提供保障。

  (三)强化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明确学习时间、内容,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领导干部学习平台。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师生,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亮身份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带头讲专题党课,带头开展学习研讨,对照先进找差距、校言行,联系反面析根源、受警醒,进一步形成用制度管学习、促学习的良好格局,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四个意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管党。

  (四)强化阵地管理。守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思想阵地,巩固课堂主阵地,推进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细化学生守则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入行动。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组织学生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加强学校报刊、橱窗、广播和网络建设,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重视校园人文环境培育,提升青少年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识水平和面对不良信息时的“免疫力”。

  (五)强化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亲自抓、一手抓,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原则,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完善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和会商处置机制,坚持开辟网络宣传阵地,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官网、微博、微信、贴吧管理,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

  (六)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对中小学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团委书记、党员干部的培训力度,提升思品课教师专业能力,完善教师德育能力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加强系统网宣员、新闻发言人、通讯员三支队伍建设,着重培养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能力。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耐心细致地做好对重大思想理论和舆论问题的引导,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七)强化定期研判。健全全市教育系统社会舆情收集报送网络,落实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季度分析研判、半年通报的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教育系统中涉及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及时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机制保障

  (一)专题研究与舆情研判机制。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建立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分析;建立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每年至少通报1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二)专题督查常态化机制。综合检查由局党委会同分管处室,每两至三年开展1次,检查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专题督查由职能科室负责组织,每年开展1次,检查结果向同级党组织报告。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会等方式。综合检查一般单独开展,专题督查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工作一同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不重复进行。

  (三)专题汇报制度化机制。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向市教育局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即每年的6月和12月各1次,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总结,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以单位党组织名义书面上报。

  (四)监督评议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范围,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定期述职述责,接受监督与评议。

  (五)讲座报告审批机制。各单位举办讲座、报告会、研讨会、论坛、学术沙龙等活动,必须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思想政治倾向和报告内容严格把关,并征得拟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局属各单位须提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备案,按程序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举办。举办过程中,主办部门须全程参加,不允许出现办而不管的现象。各单位职工被邀请作报告,必须经过所在单位党组织批准,并对其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未按规定报批的报告会、讲座等不得举办,各类新闻媒体一律不予报道。

  (六)问责追究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等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省委《实施细则》,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市教育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邱红标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科,党委委员、副局长苏红英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局属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责任。宣传科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普教科要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信息中心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预警并提出处置方案,组织网评员队伍正面引导网上舆论。安全科要加强对反邪教工作的管理,同时要收集、研判涉及安全、信访类网络舆情,督促涉事单位及时解决现实问题,妥善应对网上舆情。局纪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的督查范围。人事科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估体系。

  (三)全面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落实、强化执行、强化督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硬杠铁纪抓紧、抓好、抓实。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举措,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为一个个项目、一个个载体、一个个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区教育局党组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共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对象的团结引导服务,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安全。

  总体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队、站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三)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全局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组书记要亲自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五)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问题处置能力。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节的开展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要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

  (六)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重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全体党员干部要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汇报。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考核制度。局党组要把党员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四、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2.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3.部门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和各类载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4.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5.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各类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6.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班子成员承当重要的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旗委组织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牵头抓总、理论学习、舆情研判、宣讲培训、责任约束、阵地管控、创新推动、队伍提升、协同推进和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

  区教育局党组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分宜县委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分发办〔2018〕1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镇党委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导的指导地位,巩固全镇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责任主体

  镇成立落实党管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建军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黄巍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黄青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王志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巫永英任副组长,党政办、党建办全体干部为成员,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贯彻措施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牵头领导:黄青山、李志勇,责任单位:纪委,党政办,文化宣传办,各支部)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流思想文化。(牵头领导:王志勤、巫永英;责任单位:党政办,文化宣传办,各部门,各支部)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3.加强对宗教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牵头领导:兰小桃;责任单位:统战办)

  四、强化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各党支部要定期向镇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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